四平市群众刘先生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四平市第十七中学使用第三方教学管理软件“好分数”App,学生可查询考试分数等。进入App查询分数时,系统会引导再付款购买查询错题服务,增加了学生家庭负担。
国办督查室收到群众留言后,经初步核实,转吉林省政府核查办理。
吉林省政府接到国办督查室转送的问题线索后,安排省政府督查室会同省教育厅开展了调查核实。经核查,刘先生反映问题属实。四平市第十七中学从2015年开始使用“好分数”阅卷平台App。从2019年起,“好分数”App的部分服务开始收费,其中,“个性化错题本”每年399元,“VIp会员”每年360元,App推荐弹窗存在诱导使用付费服务行为。截至核查时,四平市第十七中学共有564位学生家长订购付费服务,涉及金额22.39万元。上述相关行为违反了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20〕5号)关于“不得强制或者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等规定,加重了学生家长经济负担。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对信息化终端设备及软件管理和数字化教学资源进校园审核监管不严,对第三方服务收费的管理监督不力。经督促,四平市第十七中学已与“好分数”App平台终止合同,“好分数”App已将所有学生家长付费订购服务费用全额退还。
吉林省表示,将压实各市县教育部门主体责任,加强信息化终端设备及软件管理和数字化教学资源进校园审核监管,强化对教育收费特别是第三方服务收费的管理监督,持续加大整治力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