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1-10-26
为稳步推进我市招生考试工作,切实规范招生考试行为。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通知》(皖教基〔2021〕2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1〕4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以下简称“中考中招”)工作通知如下: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办法
(一)考试科目设置、分值
2021年我市中考继续使用全省统一试卷。
九年级学生考试科目: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外语120分(其中听力20分),道德与法治80分,历史70分,物理70分,化学40分,体育与健康60分,理科实验操作20分。
八年级学生考试科目:生物学50分(其中实验操作考试10分)、地理40分、信息技术30分。2021年八年级生物学、地理成绩计入我市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总分;信息技术成绩不计入我市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总分,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
(二)考试方式
2021年九年级学生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实行纸笔闭卷考试,语文考试允许使用正版学生字典;道德与法治、历史实行纸笔开卷考试,允许携带教科书等相关资料。2021年八年级学生生物学、地理实行纸笔闭卷考试。各学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信息技术实行分场上机考试方式。体育与健康学科及(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的具体内容、时间和办法等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淮北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工作的通知》(教体卫〔2021〕8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淮北市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淮教〔2021〕26号)的要求执行。音乐、美术采取过程性与终结性考查相结合的方式,由学校自行组织考查,并将考查等级上报所属教育局。
(三)听力残障学生免试听力办法
在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的情况下,经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后可免试外语听力。听力免试后外语成绩折算方法为:考生外语考试成绩=考生外语笔试项目成绩×外语总分值与笔试项目分值的比值。申请听力免试的考生需提供学校证明、医院证明及病历、残疾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点于5月28日前报市考试管理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四)考试时间
全省统一命题科目的考试时间:6月14日至6月17日,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年级
6月14日
08:30-11:00
语文
九年级
15:00-17:00
物理、化学
6月15日
08:30-10:30
数学
15:00-17:00
道德与法治、历史
6月16日
08:30-10:30
外语
6月17日
15:00-16:30
生物学、地理
八年级
音乐、美术等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在相应课程结束时进行。
信息技术考试时间为6月17日后进行,原则为一周时间,每场30分钟,由县区教育局和市直各相关学校统筹安排进行。
二、阅卷工作
阅卷工作由市教育局中考中招领导小组组织,市考试管理中心和教研室具体实施,采用网上评卷方式。市考试管理中心负责试卷安全保密、试卷扫描、信息数据处理和成绩公布;市、县教研室负责做好评卷教师和阅卷工作人员的遴选和培训工作,审查评卷教师资质,制定评卷规章制度和细则,指导评卷教师准确掌握评卷标准和进度;要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监督检查评卷质量,确保评卷过程安全、结果准确,具体安排由市教研室另文下发。
三、政策性加分
除以下加分政策外,其他政策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相关加分因素的原始证书和复印件于5月28日前报市考试管理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1.《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
2.烈士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3.台湾籍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6.军人子女考生、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考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加分政策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按照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2.1%以上的目标要求,充分考虑课程改革和高考改革对学校教育资源配置的要求。依据学校办学条件、师资情况、毕业生数量、上年度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和执行招生政策情况,根据职普比大体相当的原则,我市2021年普高招生计划13390人,省示范高中8960人,普通高中4430人。2021年高一新生按50人班额下达招生计划,高一年级班额必须小于55人,严禁产生新的大班额。
2021年我市继续将省示范高中普通班招生计划的80%作为定向生招生指标,根据各初中实际在籍且就读满三年以及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毕业年级学生数等因素统筹分配。自2021年起,逐步减少市县交叉定向指标分配计划,到2024年市区、濉溪县将分别下达定向计划。省级示范高中不招收历届生。
五、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省统考科目、体育考试和理科实验操作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录取依据,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学业考试总成绩(含八年级生物学、地理,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分数者,按照省统考笔试科目(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学、地理)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再同等分数者,按语数外三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分数仍相同,则依次按照语、数、外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招生采用网上填报志愿投档录取,依照顺序位从高到低,对考生按平行志愿的顺序依次逐个检索投档录取。
(二)录取办法
2021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总分850分,九年级考试成绩760分,八年级考试成绩90分。根据考生志愿,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按学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分批次择优录取。
录取时,坚持尊重志愿、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把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依据。按招生计划分校划定各省示范高中统招生录取控制线。普通高中录取前根据招生计划按比例划定普通高中的最低分数控制线,任何普通高中一律不允许录取普通高中最低分数控制线下的考生。
普通高中志愿分五个批次进行。
第一批:省示范高中计划内(统招、定向),设置两个平行志愿:志愿一统招(定向)、志愿二统招(定向),根据考生成绩,依次按考生志愿一先统招后定向、志愿二先统招后定向的顺序逐个检索投档。定向生不设置最低录取控制线,但不得低于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未完成的指标到校计划调整为全市统招计划。
第二批:省示范高中特长生。依据考生志愿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校分专业录取,省示范高中特长生中考成绩不得低于普通高中最低分数控制线。
第三批:国际班录取。按考生志愿依次录取。
第四批:普通高中。按考生平行志愿的顺序依次逐个检索投档录取。
第五批:普通高中特长生。依据考生志愿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校分专业录取,其中特长生中考成绩不得低于普通高中最低分数控制线。
(三)特殊类型招生
1.自主招生
2021年继续开展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工作。招生名额为自主招生学校本年度招生计划的3%,今年自主招生的省示范高中有:淮北市第一中学、淮北市实验高级中学、淮北市第十二中学、淮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濉溪中学、濉溪县第二中学、濉溪县临涣中学、濉溪县孙疃中学。自主招生工作须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中考成绩公布以前完成。各校可以通过综合素质评价、面试等方式,录取符合本校办学特色、特长突出的考生。考生一旦被自主招生学校录取,就不能再参加其它批次的录取。自主招生预录名单为提前批次,被录取考生不再填报志愿。
各校研究制定本校自主招生工作方案和操作细则,5月28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审核后,向社会公布。学生自主选择报考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考学校报名。
6月18日各校自主进行综合考核。6月23日各校把预录取名单上报市教育局,同时各校分别在校园网和校内公示。预录取名单中如有低于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将取消提前批次录取资格,并不再递补。
2.特长生招生
今年部分普通高中继续开展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特长生招生办法另行通知。
3.国际班招生
严格规范“国际班”招生行为,纳入统一招生管理,实行计划单列,录取分数不低于普通高中最低分数控制线,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
4.特殊群体招生
落实随迁子女考试招生政策,随迁子女参加我市普通高中招考录取的,与本市学生享受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
六、志愿设置及志愿填报
共设置五档志愿:第一批:省示范高中计划内(统招、定向),设置两个平行志愿;第二批:省示范高中特长生,设置一个志愿;第三批:国际班,设置一个志愿;第四批:普通高中,设置三个平行志愿;第五批:普通高中特长生,设置一个志愿。
2021年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可以在志愿填报点或其他有网络条件的场所填报志愿。县区教育局招生办负责对本辖区志愿填报和信息确认的组织、管理工作,为本辖区网上填报志愿和信息确认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志愿填报确认点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为本点直接责任人。县区教育局及市直各报名点应精心组织实施,落实招生考试工作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确保志愿网上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