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2023年毕业生除外),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报考人员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6.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流程
(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30日9:00—6月1日17:00。考生登录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考试网(http://gczjw.zgrccp.com),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后上传照片。上传照片具体要求详见报名网站。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
2.资格初审。2023年5月30日9:00—6月2日17:00,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在填报信息1日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后至2023年6月3日17:00前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考务费每人3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6月8日9:00至6月9日17:00登录原报名网站,按照网络提示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遗失不补。未按规定出示所需证件的,取消相应资格。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7613076956、13598617596
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5:1的,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对于岗位取消的报考者可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考试费用。
(二)注意事项
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网站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并按要求进行报名。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仍进行了网上报名或者本人所报岗位和考试科目不相符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五、考试内容及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一)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满分100分。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教育理论水平及教学技能与实践等综合素质,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方法,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学生与团队管理、新课程理念等知识。
3.关于笔试加分的条件和审核要求详见附件。
4.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在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满分为100分。
2.面试资格确认:面试前将组织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留学回国人员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所学专业为师范类专业的证明。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和地点在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3.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3:1面试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3:1面试比例要求的,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可适当降低但最低不得低于2:1,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面试当天,因参加面试人员放弃等其他原因,导致同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组织现有的应聘人员面试。其面试成绩应达到所在面试室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六、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等条件下道德模范、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优先进入体检。
(二)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三)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用人单位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
(四)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者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录取聘用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新聘用人员社会保险金从用人单位聘用后计起缴纳,聘用前的社会保险金,聘用单位不予负责。
(四)新聘用人员由区教育局统一进行分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环节信息均在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随时关注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网并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71-66339154、0371-61315609
监督电话:0371-66248318
全供事业编!洛阳伊滨区招聘25人,5月29日报名
近日,“今日伊滨”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为满足伊滨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全供编制教师25名,其中初中教师18名,小学教师7名。所有职位均为专业技术初级岗位。
报考者应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认定承认的国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对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的审查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记载为准)。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否则取消招聘或聘用资格。全日制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同等本科学历报考。2017年起招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教师资格要求应具有与报考职位层次、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具有高层次教师资格的,可报考同专业低层次学段。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9:00—2023年5月31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考生可使用电脑端登录河南人才测评与考试服务网(http://www.zhaopinya.com),点击“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主页面。考生初次登录请先点击注册进入页面,输入相应信息后完成注册。用户名和密码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打印报名登记表、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考生务必牢记。
报考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5月29日9:00—2023年6月1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5月29日9:00—2023年6月3日17:00。每人每科30元(通过微信支付),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及时关注“伊滨人社”公众号。
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内容为准。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政策,如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政策,按单项最高分计算。
1)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加10分;2)在洛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加10分;3)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加10分;4)退役大学生士兵加10分;经批准由洛阳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加15分;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5)我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的人员,在洛阳市服务且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加10分。已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在编!许昌魏都区招聘90人,5月31日起报名
为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度,结合许昌市魏都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用人需求,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90名。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全国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2021、2022、2023年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任职资格要求(见下表);
5.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7.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刑事犯罪记录及其他不得应聘的违法记录,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且不满5年的人员;
4.现役军人、试用期未满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