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统筹管理。各校要服从市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顾全大局、精心组织、规范操作。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政策规定。对群众反映的子女就学问题要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及时处理,不推诿、不扯皮,主动发现并化解热点问题,增强招生入学工作的透明度,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规范有序。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和大校额学校招生计划,凡存在大班额的,必须通过增加班级和教师等措施,合理分流学生。
(二)强化权利和义务。各校要贯彻落实(阜政办秘〔2018〕201号)精神,加强对控辍保学重点群体的监控。适龄儿童、少年未按相关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要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向当地政府报告责任。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需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各学校要加大义务教育“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宣传力度,引导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家长依法送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三)加强政策宣传。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是一项法规性严、政策性强、管理要求高的重大民生工作,社会高度关注。各校要通过公告、宣传单、媒体、网络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引导学生就近入学。努力营造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规范学籍管理。各校指导学生家长正确填写学生信息,并保存由家长填写并签字的纸质采集表。七年级新生学籍接续原来的学籍档案,并完善相关信息。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通过招生程序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生,不允许挂靠学籍,不得招收人籍分离的借读生和无学籍学生。严格执行“籍随人走、人籍一致”原则。
(五)严格监督问责。坚决落实好省、市各项招生入学纪律要求,依法依规从严规范招生入学工作,自觉维护招生秩序。健全违规招生入学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违规招生行为,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核实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对于违规招生入学引发较大社会影响的进行问责,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给予不低于招生计划10%的比例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暂停招生或年检不合格等处罚。
各中心校、市直各学校(含民办)要参照本方案,结合本校实际,科学细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具体实施办法。各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招生简章和起始年级招生计划等材料7月25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备案。
监督电话:0558-4823792
咨询电话:0558-4813203
附件:
界首市2023年城区中小学招生计划
2.界首市2023年城区初中招生入学时间安排表
3.界首市2023年城区小学招生入学时间安排表
4.界首市城区中小学校学区划分表
5.界首市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报名材料参照清单
6.界首市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热线
界首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示范普通
高中指标到校生分配计划的通知
全市各初中学校(含民办):
根据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扎实推进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我市义务教育的整体办学水平,今年界首市继续将省示范普通高中80%招生计划切块分配到界首市各初中学校。综合考虑到学校毕业生规模、规范办学行为等因素,统筹“双减”、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等政策要求,坚持执行政策和维护稳定相统一,经教育局班子会研究,形成2023年省示范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分配计划。各校请结合本校实际,做好政策宣传,指导学生科学填报普通高中志愿,规范操作,切实维护招生秩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附件:界首市2023年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分配表
界首市教育局
2023年7月4日
来源:界首市教育局
值班编辑:李梦宇
审核:刘芳监制:孙涛
主办:界首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