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22年入学房证、户口需满三年以上,8月31日前办理结束。
4.学区内每套住房3年内只能保证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入学(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
5.同一房产多人共有产权的,只安排房主身份且房产份额超过50%以上条件的子女入学。
6.不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适龄儿童、随迁子女,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7.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的学校,首先安排监护人房户统一的学生入学,其次安排房户不统一中有房无户的学生入学,再次安排房户不统一中有户无房的学生入学。
浑南区
2022年浑南区学位分配表(小学)
备注:
1.房证、户口本两证合一、人户合一,房主为学生父母。父母无房的需提供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无房证明,且学生、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满3年,可借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入学。
2.学位紧张学校要求两证(房证、户口本)合一满3年以上(8月31日前)。
3.学区内每套住房3年内只能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入学(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
4.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相对就近原则分配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
5.对于因身体健康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获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义务教育。
6.房屋用途为商业的,按照《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沈政办发〔2017〕26号)执行。
2022年浑南区学位分配表(初中)
备注:
1.房证、户口本两证合一、人户合一,房主为学生父母。父母无房的需提供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无房证明,且学生、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满3年,可借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入学。
2.学位紧张学校要求两证(房证、户口本)合一满3年以上(8月31日前)。
3.学区内每套住房3年内只能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入学(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
4.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相对就近原则分配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
5.房屋用途为商业的,按照《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沈政办发〔2017〕26号)执行。
于洪区
2022年于洪区大学区划分表(小学)
2022年于洪区大学区划分表(初中)
2022年于洪区学位分配表(小学)
备注:
一、合作学校要求
一房一户、两证(房证、户口簿)合一、实地居住、房主为父母,且与父母同户同住,全家落户同一户口本,不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如有空余学位,在不完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派位产生;房主为祖父母、外祖父母,需同户、同住并提供父母双方在沈无房证明。二手房小学需更名落户满6年。
二、其他学校要求
1.一房一户、两证(房证、户口簿)合一、实地居住、房主为父母,且与父母同户同住,全家落户同一户口本。房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需同户同住并提供父母双方在沈无房证明。
2.不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适龄儿童、随迁子女,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
3.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获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三、学位紧张学校2022年要求两证(房证、户口簿)合一均满3年以上;2023年参照2022年招生政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按照相对就近,回避学位紧张学校的原则进行分配。
四、由于每年学生数量变动较大,且学校规划布局不断建设和调整,学区划分以当年官方公布为准。
2022年于洪区学位分配表(初中)
备注:
一、合作学校要求
一房一户、两证(房证、户口本)合一、实地居住、房主为父母,且与父母同户同住,全家落户同一户口本,不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如有空余学位,在不完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派位产生。房主为祖父母、外祖父母,需同户、同住并提供父母双方在沈无房证明。二手房中学需更名落户满3年。
二、其他学校要求
1.一房一户、两证(房证、户口本)合一、实地居住、房主为父母,且与父母同户同住,全家落户同一户口本。房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需同户同住并提供父母双方在沈无房证明。
2.不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适龄儿童、随迁子女,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
三、学位紧张学校2022年要求两证(房证、户口本)合一均满3年以上;2023年参照2022年招生政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按照相对就近,回避学位紧张学校的原则进行分配。
四、由于每年学生数量变动较大,且学校规划布局不断建设和调整,学区划分以当年官方公布为准。
沈北新区
2022年沈北新区学位分配表(小学)
备注:
1.学位紧张的行政区域,对未交付使用的楼盘不明确学区,对无本地户口且房产未实际居住的不安排学位;每套普通住宅自首次入学登记起,每6年只对应1个小学学位、每3年只对应一个初中学位;每套具备居住属性的商业房产自首次入学登记起,每9年同一个家庭只对应1个小学学位和1个初中学位(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
2.房户条件,首先安排房户合一的适龄儿童,其次按照房产入住时间顺序安排有房无户的适龄儿童,有户无房适龄儿童区域内统筹安排。房主、户主均为适龄学生父母,学生与父母同户;父母无房,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为入学依据时,需要学生、父母与房主同户、同住并提供父母无房证明。
3.不满足上述条件时,按照相对就近、回避学位紧张学校的原则进行分配。
4.同一房产多人共有产权时,产权人拥有该房产份额超过50%(含50%),其子女可以获得房产所在地学位。
5.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获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
6.2022年阳光分班以后报名的适龄儿童,按回避学位紧张学校的原则统筹安排。
7.本学区划分方案仅适用于2022年新生入学。依据新建学校陆续投入使用和学校周边人口变化情况,2023年的学区将结合实际情况相应调整。
2022年沈北新区学位分配表(初中)
备注:
1.学位紧张的行政区域,对未交付使用的楼盘不明确学区,对无本地户口且房产未实际居住的不安排学位;每套普通住宅自首次入学登记起,每6年只对应1个小学学位、每3年只对应一个初中学位;每套具备居住属性的商业房产自首次入学登记起,每9年同一个家庭只对应1个小学学位和1个初中学位(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
2.房户条件,首先安排房户合一的适龄儿童,其次按照房产入住时间顺序安排有房无户的适龄儿童,有户无房适龄儿童区域内统筹安排。房主、户主均为适龄学生父母,学生与父母同户;父母无房,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为入学依据时,需要学生、父母与房主同户、同住并提供父母无房证明。
3.不满足上述条件时,按照相对就近、回避学位紧张学校的原则进行分配。
4.同一房产多人共有产权时,产权人拥有该房产份额超过50%(含50%),其子女可以获得房产所在地学位。
5.2022年阳光分班以后报名的适龄儿童,按回避学位紧张学校的原则统筹安排。
6.本学区划分方案仅适用于2022年新生入学。依据新建学校陆续投入使用和学校周边人口变化情况,2023年的学区将结合实际情况相应调整。
苏家屯区
2022年苏家屯区学位分配表(小学)
备注:
1.房证、户口簿两证合一、人户不分离。房主为学生父母,学生与父母同住;当房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时,要求学生全家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同一户口,并提供父母双方沈阳辖区无房证明。
2.学位紧张的学校,首先安排两证(户口、房证)合一、人户不分离的学生入学(若满足两证统一的学生数量仍超过学位数量,按房户合一时间先后排序);如果有剩余学位,按照取得房证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部分房户不合一的学生入学;剩余学位排满后,仍未排入的学生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3.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本区适龄儿童、随迁子女,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4.2021年起,姚千九年一贯制学校的一年级停止招生。按照新的行政区划,依据家庭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属于白清街道的,去白清九年一贯制学校报名入学;属于佟沟街道的,去佟沟学校报名入学。
2022年苏家屯区学位分配表(初中)
备注:
1.房证、户口簿两证合一、人户不分离。房主为学生父母,学生与父母同住;当房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时,要求学生全家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同一户口,并提供父母双方沈阳辖区无房证明。
2.学位紧张的学校,首先安排两证(户口、房证)合一、人户不分离的学生入学(若满足两证统一的学生数量仍超过学位数量,按房户合一时间先后排序);如果有剩余学位,按照取得房证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部分房户不合一的学生入学;剩余学位排满后,仍未排入的学生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3.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本区小学毕业生、随迁子女,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4.2021年起,姚千九年一贯制学校的七年级停止招生。姚千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依据家庭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属于新的佟沟街道的学生,到陈相九年一贯制学校七年级入学,属于白清街道的学生到白清九年一贯制学校七年级入学。
辽中区
2022年辽中区学位分配表(小学)
备注:
蒲西街道学区划分以父母房产为依据。
2022年辽中区学位分配表(初中)
备注:
蒲西街道学区划分以父母房产为依据。
新民市
2022年新民市学位分配表(小学)
备注:
1.原则上按照两证合一(即人户一致,含三代同堂里面的两证合一)、一证(房证,含三代同堂里面的一证)、购房合同(房主为父母)、单独户口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当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按照取得房证和户口时间年限的先后顺序或者由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分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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