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6-26
(一)初试
1.报名。报考市直普通高中特长生的考生,在6月28—30日携带本人的2023年中考准考证直接到意向报读学校报名,填写《钦州市2023年普通高中特长生初试报名审批表》。报名时,有特长表现证明如获奖证书等材料的也提交原件核验,核验后即返还给考生。参加体育类考试的考生,考生的监护人还要签订《2023年钦州市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考试(体育类)家长知情同意书》(附件6)并交给工作人员收集。考生只能到其中一所市直高中学校报名参加初试,到两所以上(含两所)学校重复报名的考生,取消初试资格。
2.初试组织。7月2日,各招生学校组织已报名考生进行特长项目初试,初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注意事项等由招生学校负责通知具备初试资格的学生。
(二)复试
1.复试报名。初试成绩达80分及以上的考生获得复试资格。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按报读学校的通知到所报读学校填写《钦州市2023年普通高中特长生复试报名审批表》,考生报名时必须携带本人的2023年中考准考证、《钦州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的原件进行现场核验(审核无误后当场退还)。考生填写《钦州市2023年普通高中特长生复试报名审批表》时只可填报一所学校的特长志愿,由招生学校按考生志愿组织复试报名材料报市中招办。招生学校上送报名材料后,考生所填报的志愿不能更改,特长生录取由市中招办按《钦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钦州市普通高中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钦招考委〔2023〕4号)执行。
2.测试方法。实地测试。
3.测试时间。7月8日上午8∶30开始,开考15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测试地点。钦州市第四中学。
5.测试用品要求。体育类:测试所用的器材由考点提供;声乐、器乐、舞蹈类:考生自带器乐(钢琴除外)、伴奏(用U盘拷贝)及外播放音响;美术、书法(毛笔)类:考点统一提供纸张(绘画8开素描纸、书法4尺生宣纸),其他用具由考生自备。
三、测试项目与内容
特长生统一测试项目分为体育、艺术、科技三大类。体育类测试设置篮球、足球、田径等项目,艺术类测试设置声乐、器乐、舞蹈、播音与主持、美术、书法(毛笔)等项目,科技类测试设置机器人、航模、科技发明、科学DV、青少年信息学、电脑编程制作、无线电测向、数学建模等项目。特长考生仅可选择其中一类的一个项目报名参加测试,选择两类或两项及以上的,报名无效。
体育类体育类考试科目为体育专项部分,满分100分。
体育专项设有篮球、足球、田径三个项目,考生可以从中任选1个参加考试(田径专项由5个项目构成,公共项目100米为必考项,其他为选考项,考生可从中任选一项作为田径专项的考试项目)。具体考试项目及内容如下:
1.篮球:助跑摸高、往返运球投篮、全场或半场比赛;
2.足球:2分钟颠球、20米定位球传准、20米运球绕竿射门、实战比赛;
3.田径:必考公共项目:100米跑;选项:200米跑、400米跑、800米跑、跳高、跳远。
(二)艺术类
1.声乐。①识谱(五线谱或简谱)视唱20分;②听音20分;③自选演唱歌曲一首(形式不限)60分。
2.器乐。①视奏(指定作品)30分;②听音(指定作品)20分;③自选弹奏作品50分。
3.舞蹈。①舞蹈基本功动作演示40分;②自选舞蹈表演一曲(舞种不限)60分。
4.美术。测试色盲后完成指定内容素描作品一幅100分。
5.书法(毛笔)。①临摹指定内容的楷书一幅50分;②自由创作书法作品一幅(指定内容,不限字体)50分。
6.播音与主持。①朗诵指定作品40分;②即兴演讲60分。
(三)科技类
科技类测试设置机器人、航模、科技发明、科学DV、青少年信息学、电脑编程制作、无线电测向、数学建模等八个项目,要求完成评委问辩(60分)和实际操作(40分),请考生自行准备所考项目所需的器材及笔记本电脑。
六、志愿填报及录取
(一)志愿填报
报读市直普通高中特长生的考生,通过钦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qinzhou.gov.cn/),点击“钦州市高中招生志愿填报”图标,进入钦州市中考中招管理系统,输入准考证号、密码,登录系统后填报志愿。考生填写特长生报读志愿时,可供选择的栏目有“特长报读学校”(仅限一个报读志愿)。报读示范性普通高中的考生所填报的特长志愿,必须与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特长复试项目和志愿学校招生项目一致。未被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的特长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上填报非示范性普通高中特长生志愿。特长复试成绩各招生学校通用。
录取条件及办法1.录取条件。
(1)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条件。
报读市一中、市二中特长生的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达到A等级及以上。报读市三中特长生的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等级达到b+等级及以上。
报读市直非示范性普通高中特长生的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等级达到C+等级及以上,其中市直自治区特色普通高中学校(市四中)要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等级达到b等及以上。
(2)综合素质评价、实验技能操作考试成绩等级条件。
报读示范性普通高中特长生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需达到b等及以上;报读非示范性普通高中特长生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需达到C等及以上;报读示范性、非示范性普通高中特长生的考生,实验技能操作考试成绩需达到C等及以上。
2.录取办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达到相应等级,特长复试成绩80分及以上的考生,根据考生所填报的特长志愿及招生学校特长项目所列招生计划数,按考生特长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