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1-12-29
年即将到来,为了更好地为您的子女入读市直公办初中提供帮助和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以流入地县区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两为主”政策,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规定,持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安排随迁子女入学;持续简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读义务教育学校的入学条件。
目前,市第一中学、市第三中学、市第五中学、市第六中学、市第八中学、市第九中学、市第十中学、市涠洲实验学校等市直公办初中招收跟随父母在海城区务工生活的非海城区户籍的随迁子女。
非海城区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市直公办初中,只需要提供在海城区合法稳定的住址和工作证明材料即可。需提交的报名材料如下:一是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签发的有效期内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户口属银海区、铁山港区的可提供以下三项材料中的任意一项:1.父母一方的在海城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电子证照或纸质证书);2.父母一方在海城区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及购房完税票据;3.父母一方在海城区的租房合同(需附上缴纳至当年6月30日前满六个月及以上的出租房屋完税票据)。二是报名当年6月底前满六个月及以上的父母一方的注册地在海城区的工商营业执照,或是在海城区工作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含北海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北海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出具的缴纳满6个月及以上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五险”凭证)。
如果2022年您的子女选择在北海市直属公办初中接受义务教育,请务必及时办理报读学校所需的相关材料,确保您的子女顺利就学。
2022年市直属学校义务教育招生办法需经北海市招生委员会研究审定,预计将在来年5月底在北海市政府门户网站北海市教育局网页和北海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平台公布。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市直公办初中办法以正式公布招生办法为准。请您届时留意。您也可以向我院电话咨询相关入学问题,咨询电话:0779-3200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