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1-06-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和《安徽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精神,按照国家、安徽省疫情防控、减证便民工作要求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安排,现将我县2021年上半年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安徽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8日-6月28日17时,申请人登陆教育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二)体检时间及医院:7月5日—7月7日早晨空腹到蒙城县中医院(新院)门诊楼外院内集合(地址:灵山大道与鲲鹏路交叉口)。早晨6:00准时点名,6:10准时体检。(因体检项目有尿常规,请尽量憋尿)
(三)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7月6日—7月7日,体检后携带医院缴费单和确认材料到蒙城八中综合楼一楼报告厅进行现场确认。
四)现场确认学科安排:7月6日:小学各学科
7月7日:幼儿园初中各学科
二、认定机构
蒙城县教育局负责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温馨提示:
1、上传电子照片务必为近期彩色白底证件照;
2、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到蒙城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自行下载双面打印)。
3、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亳州市教育局负责认定。请申请人员关注亳州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认定一个教师资格。
三、认定范围对象
面向全县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蒙城县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蒙城县居住证的人员;
(三)就读于蒙城县外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蒙城县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四)驻蒙城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五)持有有效蒙城县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蒙城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四、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文件印发)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体检相关通知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页面(http://jszg.hfnu.edu.cn)“政策法规”栏目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安徽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普通话证书遗失补办等常见问题汇总可登陆“安徽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网”(http://ahywpc.ahedu.gov.cn)进行查看。
五、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6月18日-6月28日17时,申请人登陆教育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网上申报过程中,申请人须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由本人如实承诺、签名,拍照后按要求上传,现场确认时不需要提交;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的电子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同版)。
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由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申报提醒等步骤组成,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以红色字体提示“报名成功”,同时生成报名号。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其右侧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环节,申请人员的学历信息、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学籍信息、《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在线核验,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比对成功、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出示相关原件(或打印件)。
(二)医院体检:
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需错时错峰进行体检:7月5日申报小学各学科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7月6日申报幼儿园、初中各学科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7月7日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体检的申报人员。体检表自行下载双面打印。
请申报人员根据发布的体检时间,在7月5日—7月7日早晨6:00空腹到蒙城县中医院(新院)门诊楼外院内集合(地址:灵山大道与鲲鹏路交叉口)。联系人:桂护士长,咨询电话:0558--7600263。
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规定收取。(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150元,其余教师资格体检100元,请携带现金。)申请人凭医院缴费单参加现场确认,体检报告由体检医院统一交至我局,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需复检人员,体检医院会通知本人,县教育局会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现场确认
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请按以下要求参加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1.确认时间
7月6日—7月7日,上午8:30-11:30和下午2:30-17:30。
2.确认地点
蒙城八中综合楼一楼报告厅。
3.确认要求: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效保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序开展,要求认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出示绿色“安康码”、“行程卡”,并提交“申请认定人员承诺书”后方可进行认定。
4.确认所需材料: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显示户籍派出所那一页),或蒙城县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①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②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居住证原件;
③驻蒙城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蒙城县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同时提供通过“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35)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高等教育学籍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港澳台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普通话证书在安徽省申请教师资格时目前不设有效期。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需通过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6)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jszg.hfnu.edu.cn/的“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使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当次有效)。(体检报告由体检医院统一交至我局,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需复检人员,体检医院会通知本人,县教育局会按相关规定处理。)。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请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8)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通过认定机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上述材料中,申请人的学历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填写并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比对成功、校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出示相关原件(或复印件)。
(四)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