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2-15
报道:“丰城市河洲街道桥南社区书记徐之光违规公款吃喝被警告;铜鼓县港口乡卫生院院长王彦付违规使用公车被处分;高安市荷岭初中党支部副书记、副校长孙水平违规发放补贴被处分……”10月28日,江西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对宜春5起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这5起问题分别是:
丰城市河洲街道桥南社区书记徐之光违规公款吃喝
今年6月10日,徐之光利用社区公款接待个人的客人,一次性花费3800元,并在社区进行报销。
9月,经丰城市河洲街道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徐之光党内警告处分,并责成徐之光退回公款3800元。
铜鼓县港口乡卫生院院长王彦付违规使用公车
2013年10月5日和10月7日,王彦付分别因私事驾驶港口乡卫生院公车(赣C8W667)往返于港口乡和铜鼓县城之间;2014年2月4日,王彦付将该公车给其儿子王熠鹏(22岁,外出务工人员)无证驾驶,2014年6月23日至2015年3月10日期间,王熠鹏在取得驾驶证后先后12次使用该公车。
今年9月,经铜鼓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王彦付党内警告处分。
高安市荷岭初中党支部副书记、副校长孙水平违规发放补贴
2014年9月至今年1月期间,孙水平分管荷岭初中财务、后勤工作,该校违规向班主任和总务主任共13人发放劳务报酬和安全稳定值班补助共计15831元。
9月14日,经高安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孙水平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全额追缴上交高安市财政。
高安市疾控中心办公室副主任喻诚违规使用公车
今年8月2日(星期天)早上7:00左右,喻诚因私擅自驾驶高安市疾控中心公车(赣CW6296)从高安市出发到宜丰县九天漂流景区,至当天晚上10:00左右回到高安市。
9月,经高安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喻诚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