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市教育体育局传来消息,今年我省中招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出台,各县(市、区)、各初中学校须严格审查加分照顾对象的资格,坚决抵制各种弄虚作假现象。
我省中招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为: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市、区)高中的,照顾10分。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照顾10分;报考其他学校的,照顾5分。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军人子女中招优待政策的通知》(豫政联〔2019〕2号)要求执行。获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加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90号)要求执行。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招生四点新变化
今年平顶山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哪些变化?5月27日,市教体局工作人员总结了四点新变化:
考试时间有调整,为统筹做好高考分数公布、高招及疫情防控工作,今年中招考试时间为6月22日-24日。
为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今年平顶山市中招体育考试终结性评价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取消,相应成绩不计入中招考试总成绩。
生物、地理学科为初中二年级考试科目,成绩原则上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暂定以全市报名人数进行等级划分,等级A(含并列)不低于15%,等级b及以上(含并列)不低于50%,等级C及以上(含并列)不低于95%,等级D不超过5%,生物、地理学科等级均为b级及以上的可参与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均为C级及以上的可参与其他普通高中录取,两科中任一科为D级将不参与普通高中录取。
根据全省“放管服”工作要求,市教体局仅将招生计划总额下放至县(市)教体局,由县(市)教体局具体分配到辖区内高中学校。
录取全部网上统一进行
5月31日,从市教体局获悉,我省2022年普通高中录取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我省中招录取工作全部在服务平台上进行,各县(市、区)教体局、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学生报考志愿,实行网上统一录取。
各县(市、区)要按照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在市教体局统一指导下,分别划定本考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合理引导学生分流。
规范面向全省招生录取工作。空军海军航空实验班招生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要求执行,定选合格的考生可以通过服务平台填报志愿参与录取。继续实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国际班)主要面向本地招生,如面向本地未完成招生计划,可面向其他省辖市进行补录,但不得转为普通班招生计划,补录学生需经学校所在地和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报省教育厅备案。校园足球实验班招生工作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河南省普通高中校园足球实验班并做好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通过专业测试的考生可以通过服务平台填报志愿参加录取。河南省体育中学高中部面向全省招生,具体招生办法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招生简章执行。
面向全省招生的省提前批第一批次录取时间为7月8日,第二批次录取时间为7月9日。考生可自主填报两个批次志愿,每个批次限报一个志愿。面向全省招生录取按照录取批次依次进行,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录取及面向本地招生录取。省提前批次录取结束后,平顶山市各批次开始录取。全省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于8月20日之前全部结束。
规范面向本市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市教体局2022年将完善和规范平顶山市自主招生,鼓励普通高中多元化办学,满足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发展需要,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特长生招生将依据特长加试成绩和中招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市教体局要求各学校严格规范特长生招生程序,将特长生招生的各个环节和录取方式、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022年中招考试市直考区、石龙区考区仍设置统招批次正录投档线和征集批次投档线。对统招批次正录投档线、征集批次投档线以上的考生依次投档。统招批次正录投档线和征集批次投档线将在中招考试成绩发布后向社会公布。
“十四项严禁”规范招生行为
5月31日,从市教体局获悉,为严格落实招生要求,规范招生行为,坚决遏制“掐尖”招生行为,平顶山市出台了中小学招生工作“十四项严禁”。
严禁学校擅自提前开展招生宣传、报名、录取等招生环节的任何工作,特别是到小学摸排生源;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任何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义务教育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考试“状元”和升学率;严禁以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在中招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各考区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办理普通高中学籍,未参加我省中招考试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学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未经网上统一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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