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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四区小升初6月20日开始网报《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公布

2023/7/21 21:37:50 点击:

来源时间为:2023-06-19

6月20日~26日,一年一度的呼和浩特市四区小升初网上填报志愿将正式拉开帷幕。6月18日,呼和浩特市四区教育局分别提前发布了《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对家长填报志愿进行指导。相比往年的《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今年部分学校的升学政策发生变化,此外,随着户籍政策的放松,各区对零散生的落户性质和落户时间有了更严格明确的要求。如玉泉区就明确,2024年零散生随法定监护人在玉泉区购房落户,不含公寓和商用性质房产,法定监护人为户主且房户一致,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

这所学校结业生有机会直升师大附中

按照各区《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赛罕区民族实验学校的小学结业生升学有新规定:凡具有赛罕区城区正居户籍截至2023年8月31日满3年(至少与父母一方在同一户口簿)、父母在本市有固定住所和稳定工作、在该校就读满3年的学生,报名人数未超过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招生计划,网上报名截止后直接录取;超过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招生计划,可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升入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呼和浩特市第三十中学或呼和浩特市蒙古族学校;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可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升入呼和浩特市第三十中学或呼和浩特市蒙古族学校。

赛罕区《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同时明确,赛罕区民族实验学校学生有意愿选择其他初中学校就读的,可在电脑派位填报志愿前,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上报区教育局,通过电脑派位或随机录取方式升学。

这一表述意味着,除了参加所有学校的“大摇号”,赛罕区民族实验学校结业生有了新的选择。

符合条件的赛罕区民族实验学校结业生可直接升入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如果符合条件的结业生人数超额,可在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呼和浩特市第三十中学、呼和浩特市蒙古族学校三所学校间小范围摇号。即便不符合条件的,也可以在呼和浩特市第三十中学或呼和浩特市蒙古族学校之间摇号录取。

无独有偶,新城区《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呼和浩特市蒙古族学校的小学结业生可直接升入本校初中;有意愿选择新城区其它初中学校就读的,按照属地原则,可向新城区教育局提出申请,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升学。

落户时间更加严格明确

通过各区发布的《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记者发现,随着户籍政策的放松,各区对小学结业生的落户时间、落户性质有了更为严格和明确的规定,请今明两年在呼和浩特市四区有入学需求的小学结业生和家长注意。

新城区明确,2023年小学应届结业生,具有新城区小学学籍的应届结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第一次派位可以选择区属公办或民办学校,但不得兼报):条件一,随法定监护人一方落户呼和浩特市四区(法定监护人为户主)的新城区小学应届结业生,落户时间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条件二,出生随法定监护人一方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出生落户地址为呼和浩特市四区)的新城区小学应届结业生,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口须无迁移、变动记录。

不符合以上落户条件的2023年新城区小学应届结业生,第一次派位时可选择民办学校(如不愿意选择民办学校,第一次派位时可不进行志愿填报)或统筹派位时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

具有呼和浩特市四区以外小学学籍的应届结业生:在呼和浩特市四区以外就读的2023年小学应届结业生,随法定监护人在新城区购房落户(法定监护人为户主且房户一致),时间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在规定审核时间内需提供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小学应届结业生在市四区以外就读的电子学籍证明(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至新城区教育局进行资料审核。通过资料审核的学生,第一次派位可以选择区属公办或民办学校,但不得兼报。

以上内容表明,今年,如果小学在呼和浩特市四区以外就读,中学想回到新城区就读的学生,必须在升学前一年的8月31日前买房落户,且符合“两个一致”的条件。另外,即便小学在新城区就读的学生,小升初时,想要第一次派位选择区属公办学校,也必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落户,且满足“两个一致”或“出生落户”(在市四区出生随法定监护人一方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条件。

记者看到,各区均对落户时间和落户方式进行了严格和明确的说明,均要求前一年8月31日前落户且满足“两个一致”或“出生落户”的条件。

赛罕区落实生育政策很暖心

记者看到,各区均出台了“双胞胎(多胞胎)”捆绑摇号政策,即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在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和“阳光分班”时,家长可自愿提出申请“双胞胎(多胞胎)双绑定”电脑随机录取和“阳光分班”。这样,就可以有效避免两个孩子被派位到不同的初中,导致家长接送困难。

此外,随着国家生育政策的调整,不少二孩、三孩也面临上学问题,如果老大、老二、老三分别在不同的学校就读,这必然会导致接送困难。为此,赛罕区教育局还特别增加一条规定,即因被录取学生自动放弃而产生的学位空额,允许一定时间内,在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有意向的各类优抚优待对象子女和已有兄(姐)在读的二孩、三孩中优先进行补录,这为兄弟姐妹在同一初中就读留下了政策空间,也符合“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教育主旨,值得提倡和学习。

以下时间点需牢记

对于小升初家长来说,以下时间点不能错过:

1、网上填报志愿(6月20日—6月26日)

通过信息采集的小学应届结业生,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志愿填报。选报志愿应实事求是,按要求选报,不按规定选报的,其志愿一律无效。网上志愿填报结束关网后,由家长打印《志愿信息确认表》,进行信息核对。信息核对无误后,家长进行签字确认,并交回就读小学。在市四区以外就读且随法定监护人在新城区购房落户的小学应届结业生,打印《志愿信息确认表》进行签字确认后,需交回教育局。凡未在此期间登录“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进行志愿填报的学生,被视为在本地区没有入学意愿。

2、电脑派位和随机录取(7月4日)

公开进行公办学校电脑派位和民办学校随机录取现场会。现场会将聘请有关领导、公证人员、纪检人员及新闻媒体记者参加监督和公证。电脑派位和随机录取结束后,在公开监督下,将录取结果刻录成光盘,之后由录取学校负责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报到时应携带录取通知书、户口簿。

3、统筹派位(7月7日—7月14日)

凡第一次未被初中学校录取的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将统筹派位至有空余学位的区属公办或民办学校就读。参加统筹派位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志愿。已通过电脑派位和随机录取的学生,教育行政部门将不再为其安排学位。统筹派位结束后,被录取学生在录取学校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

4、阳光分班(开学前两周内)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各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把新生全部录入分班软件,保证新生全部参加“阳光分班”。分班要做到班级规模、学生性别、教师配备等各方面均衡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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