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地段:围绕三级地向外分布。东至鹰厦铁路、林业新村、东盛新村、奥体国际、石门新村、龙岭新村、茅坪新村;南至埔岭汽车工业园拆迁安置房北侧、永星小区;西至桥尾小区、东坡小区、沿东坡路至建发永郡、益民新村、盛景小区、永安市第一中学附属学校;北至名阳水岸、北塔路南侧、燕江河。
五级地段:围绕四级地段向外分布。东至三明市第二高级技工学校、沿二〇五国道两侧至永安车辆所、莲花山公园西侧、永安市第三中学高中部(原永安市第十二中学)、康平新村、永安市南门小学、沿三〇七省道两侧经绿洲嘉园、黄历至鹰厦铁路;南至福建兵工装备有限公司、同济医院、黄历新村、原永安机械厂生活区;西至日丰布业有限公司、沿香樟大道至八仙九龙城、上大溪、永安变电所、西门变电站、福建永安轴承有限责任公司职工福利区、永安看守所、原永安市机动车检测站、龙山馨园小区、国林路;北至泉三高速公路、尼葛开发区天源纺织实业、永大水泥有限公司。
六级地段:城区基准地价覆盖范围线内除一至五级以外区域。
以上具体范围详见1:8000《永安市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级别及基准地价图》。
二、本轮基准地价内涵
(一)基准地价年期:为各类用途的法定最高使用年限。
(二)基准地价表现形式:商服用地和住宅用地为级别楼面地价,其他用地类型为级别地面地价,具体见各类型基准地价表。
(三)基准地价开发程度:“五通一平”,即宗地外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宗地内部土地平整。
(四)基准地价标准容积率: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Ⅰ)用地为2.0,工矿仓储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Ⅱ)用地为1.0。
(五)基准地价估价期日:为2019年7月1日
三、宗地地价修正系数:根据具体地块,依据国家《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由市自然资源局确认。
四、城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等都应按本基准地价标准执行。
五、本地价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永安市城区2017年基准地价的通知》(永政地〔2017〕96号)同时废止。
附件:永安市城区2019年度基准地价表
永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表1商服用地基准地价表(楼面地价)
单位:元/平方米
级别
商服用地
零售商业用地
旅馆用地
批发市场用地
餐饮用地
商务金融用地
娱乐用地
其它商服用地
Ⅰ级
1990
1990
1790
1590
1990
1690
1590
1390
Ⅱ级
1345
1345
1210
1075
1345
1140
1075
940
Ⅲ级
900
900
810
720
900
765
720
630
Ⅳ级
615
615
550
490
615
520
490
430
Ⅴ级
425
425
380
340
425
360
340
300
Ⅵ级
300
300
270
240
300
255
240
210
表2住宅用地基准地价表(楼面地价)
单位:元/平方米
级别
住宅用地
Ⅰ级
1200
Ⅱ级
815
Ⅲ级
570
Ⅳ级
385
Ⅴ级
260
Ⅵ级
180
表3市区工矿仓储用地基准地价表(地面地价)
单位:元/平方米
级别
工矿仓储用地
工业用地
仓储用地
采矿用地
Ⅰ级
360
360
380
325
Ⅱ级
280
280
290
250
Ⅲ级
235
235
245
210
Ⅳ级
190
190
200
170
Ⅴ级
168
168
180
168
表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表(地面地价)
单位:元/平方米
用地类型
级别参照
Ⅰ级
Ⅱ级
Ⅲ级
Ⅳ级
Ⅴ级
Ⅵ级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Ⅰ)
机关团体
2040
1385
970
655
440
310
新闻出版用地
2040
1385
970
655
440
310
教育用地
1920
1300
910
615
415
290
科研用地
2040
1385
970
655
440
310
医疗卫生用地
1800
1220
855
580
390
270
社会福利用地
1800
1220
855
580
390
270
文体设施用地
1920
1300
910
615
415
290
体育用地
1920
1300
910
615
415
290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Ⅱ)
公用设施用地
360
280
235
190
168
108
公园与绿地
360
280
235
190
168
108
表5市区营利性停车场用地及殡葬用地基准地价表(地面地价)
单位:元/平方米
土地级别
土地用途
Ⅰ级
Ⅱ级
Ⅲ级
Ⅳ级
Ⅴ级
Ⅵ级
停车场用地
660
440
300
200
140
100
殡葬用地
—
—
—
300
210
150
表6部分分割转让工业用地基准地价表(地面地价)
单位:元/平方米
土地级别
土地用途
Ⅰ级
Ⅱ级
Ⅲ级
Ⅳ级
Ⅴ级
部分分割转让工业用地
720
560
470
380
336
备注:从产权限制角度区分整体持有和部分分割转让,在专家论证基础上,我市部分分割转让工业用地基准地价为所处级别工业基准地价的2倍。
表7租赁型商品房用地使用国有土地类型基准地价表(地面地价)
单位:元/平方米
土地级别
土地用途
Ⅰ级
Ⅱ级
Ⅲ级
Ⅳ级
Ⅴ级
Ⅵ级
租赁型商品房用地使用国有土地
960
652
456
308
208
144
备注:租赁型商品房用地使用国有土地类型基准地价的制定,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