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统筹推进重点群体就业
完善对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就业支持。持续推进农民工服务保障工程,建立农民工基础信息数据库,强化农民工服务平台功能,构建精准劳务对接机制,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规模。完善返乡下乡创业支持政策,鼓励就地就近创业就业。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措施,鼓励到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拓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渠道,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鼓励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优先招录退役军人。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托底帮扶就业困难人员,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第三节强化就业服务保障
打造区域性人力资源服务基地,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人力资源支撑。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规划建设县域人才服务综合体,实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就业援助等一站式服务。着力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加快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全面推行新型学徒制,培育壮大高技能人才和产业工人队伍。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便民化、智慧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就业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
专栏22.促进就业重点工程
(一)就业创业服务提升工程。实施“互联网+就业创业服务”专项行动,构建以实体服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便民服务平台,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加强国际劳务合作,加大向新加坡等国家的定向劳务输出。
(二)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提升工程。持续加强技工院校专业能力建设,不断规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有序推进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积极申报省级高技能人才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项目。
(三)人力资源服务业提升工程。创建人力资源市场,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功能;规划建设人才服务综合体。培育1-2家有核心产品、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人力资源服务领军骨干企业;培育1家有市场、有特色、有潜力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第二十八章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第一节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
持续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促进和引导各类单位和符合条件的人员长期持续参保,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坚持“先保后征”的原则,全面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落实,适度提高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水平。完善落实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制度。完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工伤保险政策。完善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政策,建立更加便捷的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机制。实施职业年金制度,扩大企业年金制度覆盖范围。以“金保”信息系统、服务平台为依托,实现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和数据互联互通,为参保单位和人员提供全网式、全流程、无差别的方便快捷服务。逐步完善覆盖全体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机制。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制度和社会保险筹资机制,加强风险管理和保险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
第二节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进一步夯实基本生活救助。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加强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加强困难残疾人关爱帮扶,加强困难老年人关爱帮扶,加强困难未成年人关爱帮扶。促进社会力量参与。促进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促进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促进社会救助领域志愿服务发展,促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创新社会救助机制。探索建立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开展社会救助综合改革,促进救助规范化建设。到2022年,基本建成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形成我县以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以专项救助为支撑、以关爱帮扶为延伸、社会力量有效参与,分层分类、城乡统筹、兜底保障功能有效发挥的社会救助体系。到2025年,建成覆盖全县、高效便捷的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形成更加统筹有效、梯度有序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提供更加丰富多元、水平适度、规范透明、饱含温度的社会救助服务。
第三节巩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推动老年事业发展。完善老年人补贴制度,不断扩大老年人补贴范围。按时足额发放老年人各项补贴。适时提高各项补贴水平,形成补贴资金自然增长机制。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倡导孝老、敬老氛围。建立养老专业人才引入、培训机制,发挥行业*优势,为老年人提供专业服务。加大老年宣传工作力度,开展多项敬老活动,开展全县范围“敬老月”活动、老年人书画艺术展、组织相关单位及社会组织“送文化下乡”等,在全县营造孝老、敬老氛围。引入市场机制,民办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通过招商引资、公建民营等方式,在我县逐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模式。
第四节完善社会事务体系
深化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促进社会组织良性发展,继续推进社会组织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诚信建设,积极引导各类社会组织有序参与公益服务和社会管理。强化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荣誉室”“光荣墙”等阵地建设。建立常态化走访慰问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制度,积极落实抚恤优待和关爱帮扶政策,努力营造拥军崇军浓厚氛围,力争建成全国双拥模范县。加快推进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和保护力度。做好以就业和市场为导向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健全退役军人移交安置机制,做好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工作。促进妇女全面发展。深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全面实施妇女发展纲要,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建设,持续提高妇女技能素质,支持妇女就业创业。坚持党管青年原则和青年优先发展理念,围绕青年思想道德、教育健康、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发展领域,实施服务青年发展的重点项目。重点开展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搭建青年创新创业平台、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推进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引导青年学生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培育青少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厉打击侵害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规范婚姻登记管理。加强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完善网上预约婚姻登记服务和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共享,推进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探索婚姻家庭矛盾调解模式,提高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巩固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成果,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完成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勘界以及路牌管理维护工作。坚持基本殡葬服务公益属性,完善基本殡葬服务制度和绿色惠民殡葬政策,提升殡葬服务水平,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倡导文明祭祀。优化殡葬服务设施布局,县城区域新选址建设殡仪服务中心与生态公墓一体化设施,重点镇建设殡仪服务站,引导乡镇建设公益性生态公墓,鼓励村(社)建设公益性生态公墓等基础设施。推动殡葬服务进社区,将“殡、葬、祭”服务供给纳入社区服务项目化试点,构建社区殡葬服务保障体系。
第五节完善慈善公益体系
健全完善城乡社会福利体系,加强县、乡、村三级公益性福利事业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完善社区服务网络。做好儿童群体关爱保护,健全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协调机构,加强福利机构建设、管理和各项保障政策的落实。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应享尽享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住房救助、“两项补贴”等政策。推进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继续实施日间照料项目,为残疾人提供适合的托养服务。推动发展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不断完善政府推动、社会组织运作、社会各界参与的慈善事业发展机制。积极营造慈善组织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健全慈善事业的社区服务网络,丰富和创新慈善活动的载体。不断加强全民慈善理念和普遍参与慈善活动的良好社会氛围。完善志愿服务体系,促进志愿服务常态化、社会化、长效化发展。
专栏23.社会兜底保障工程
(一)社会保险工程。1.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2.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进行参加基本社会保险登记,核查比对相关基本信息,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并实现联网动态更新。3.做好重点群体参保工作,大幅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比例;鼓励具备条件的进城灵活就业人员和农业产业化从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推进实施建筑业等高风险行业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计划;推进接尘企业参加工伤保险。4.完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推行综合柜员制服务;5.健全并推进社会保险自助服务。
(二)养老服务工程。县级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护理能力改造提升项目;根据实际情况新建部分县级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新建项目。
(三)社会事务工程。新建剑阁县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新建剑阁县社会组织党校;新建剑阁县志愿者服务站。
(四)退役军人保障工程。大力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新时代双拥创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提升、军休服务管理体系建设、优抚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褒扬纪念服务体系建设等六大工程,切实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能力。
(五)残疾人康复托养工程。加强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提升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设施建设,提升残疾人康复托养配套设施;加快残疾人托养服务专业化建设,加强托养服务人才培养,促进托养服务人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完善公共场所残疾人无障碍设施。
(六)慈善福利公益工程。根据实际需求新建乡镇、村级殡仪服务站;新建农村公益性公墓;新建剑阁县殡仪馆,新建骨灰安放设施(骨灰堂);新建剑阁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设施建设项目;新建下寺镇县级儿童福利院设施建设项目;新建下寺镇县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设施建设项目;新建下寺镇县级失能保障设施建设项目。
第十篇科学统筹安全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施策,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升城乡基层治理能力,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健全应急预案体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营造更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第二十九章加强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
第一节创新完善现代乡村治理制度
建立健全协同高效的乡镇、村工作运行机制,提高治理和服务效能。规范完善乡镇机构设置,制定权责清单,推进乡镇扩权赋能,强化乡镇便民服务功能,开展乡镇治理现代化试点示范。对普安镇等县域中心人口大镇实行城市化管理,提升治理能级。健全农村基层组织体系和村党组织领导村级自治体制机制,持续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优化行动,抓实优秀农民工回引培养工程、村党组织带头人学历提升计划和村级后备力量培育工程,实施新时代乡村头雁领航行动,健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健全村级民事代办制度。探索现代农业园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边界结合部等有效治理机制。
第二节完善城乡社区管理服务机制
完善提升村社区便民场地设施,优化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供给,形成党建引领、综合服务、综治保障、科技赋能的社区治理机制。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治理机制,构建党建引领、协同联动的小区治理架构。增强社区服务功能,推动人财物和责权利对称下沉,推动社区减负增效,扩大社区自主权。完善社区议事协调机制,开展院落、楼门栋等“微自治”,规范物业服务。构建“一网统筹”的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实施社区建设示范工程,开展党群中心“亲民化”改造,加快建设智慧社区,推进“三社”联动、社区服务项目化创新。推动社区与驻区单位资源共用、阵地共建、活动共办,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化体系建设。探索城乡结合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