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入戶的居住証持有人於子女入學當年2月1日至4月30日申報積分並辦結,積分達10分及以上(其中“穩定職業指標”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得分不低於5分﹔“居住引導指標”擁有本市合法穩定住所,在該區域連續居住,得分不低於5分)並辦結,其隨遷子女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的,由居住証所在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入學。
方式二:通過材料申請
未辦理居住証積分的居住証持有人和本市戶籍跨行政區域居住就業人員,其隨遷子女在居住証(地)所在地接受義務教育,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申請人在有效期內的四川省居住証(本市戶籍隻需提供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証)﹔
2.申請人與該區域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在該區域投資辦理的市場主體營業執照(含納稅或免於納稅相關証明)﹔
3.申請人自申請當年的4月1日上溯6個月,已在該區(市)縣連續居住滿半年(如申請人《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証》、不動產權証書或房屋所有權証等)﹔
4.申請人自申請當年的4月1日上溯6個月,已在本市依法連續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滿半年,且申請入學當月處於持續繳納狀態。
符合上述條件的由居住証持有人或本市戶籍跨行政區域居住就業人員居住証(地)所在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入學。
隨遷子女小升初入學具體辦法是怎樣的?
申請了隨遷子女入學的成都市戶籍學生不再參加戶籍地的劃片入學或劃片電腦隨機錄取。
(一)已在成都市小學就讀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
1.在四川天府新區、成都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小學就讀的隨遷子女,若居住地未變更,隨就讀小學劃片范圍內學生升學﹔在成都市其他區(市)縣就讀的隨遷子女,若居住地未變更,居住証(地)教育行政部門可參照以上辦法制定實施細則,詳詢居住証(地)教育行政部門。
2.居住地跨區(市)縣變更的,由居住証(地)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就學,還可參加市直屬學校報名電腦隨機錄取。
(二)未在成都市小學就讀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
由居住証(地)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就學。
如何保証電腦隨機錄取公平、公正?
為保証隨機錄取過程公開透明,錄取當天將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紀檢監察、督學代表、家長代表等共同參與,錄取全過程進行錄音錄像,全程監督。錄取使用的軟件光盤當天隨機抽取,經現場查驗方能啟用,隨機錄取軟件拷貝入計算機后現場賡即密封,並按規定進行管理。
溫馨提示:個別不法分子利用電腦隨機錄取的隨機性和家長的急切心理,宣稱可以找關系幫助學生錄取,借機騙取錢財。請家長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