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7-13
7月12日,市教育局公布西宁城区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预划线:示范高中646分、普通高中556分。为方便广大考生,市教育局同时公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一分段表。
7月14日—16日,应届生到毕业学校填报志愿并签字确认,回宁生、历届生自行在网上填报、打印志愿表后,将纸质志愿表送至西宁市教育考试院确认签字。考生及家长要科学、审慎填报志愿,志愿信息输入身份证号确认提交后不得更改。7月16日17:00前所有考生完成网上志愿提交。7月17日17:00前西宁市教育考试院和所有初中学校完成网上志愿提交。西宁市教育局按照高中学校自主招生程序,根据高中学校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学考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等,分批次向各高中招生学校投档。各高中学校招生办登录“西宁市网报招考管理系统”进行阅档,审核考生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予以录取。8月上旬,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结束后,将统一公布录取结果。届时,家长和考生可以通过西宁市网报招考管理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西宁城区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招生政策介绍:(一)实行特长生招生。为培养学生兴趣、挖掘学生潜能,促进高中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2023年普通高中学校继续进行特长生招生。(二)实行均衡生招生。为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将继续提取示范高中招生计划数的50%定向分配给初中学校。申报均衡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初一入学前有西宁市城区户籍;2.在西宁市城区学校就读,并在就读学校读满三年的应届毕业生;3.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定结果须达到4A1b以上。(三)学考加分政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中享受加10分录取的政策。1.因公致残军、警子女和烈士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考生;2.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考生;3.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4.少数民族考生;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两女户”考生。
原标题:《西宁城区2023年高中招生预划线公布●示范高中646分●普通高中5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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