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生发球技术不限。发球时,球必须从过网区通过球网垂直平面,球的第一落点在对方场内为有效。如击球时脚踏或越过端线、发球不过网、球触标志杆进入对方场内、界外球等违例或失误,考生需取另一个球重新发球,计时不停止,至发1个有效球为止。考生判断发球有效后方可进行下一个测试内容。
3.考生进行“自垫球1次+自传球1次+站立式扣球1次”一个完整动作,在垫、传、扣球的任一环节出现失误或违例,必须重新开始这个完整动作。扣球出界、不过网、触标志杆、球从标志杆外进入对方场区等视为扣球失误。考生判断扣球有效后方可进行下一个测试内容。
4.考生在拦网区进行双脚起跳拦网测试,至少一只脚必须踏入拦网区地面。未采取双脚起跳动作、未至少一只脚踏入拦网区地面、双手指尖未超过排球网上沿、起跳中身体触网,均按违例或失误处理,需重新开始这个拦网测试。
5.考生完成拦网测试后,迅速跑过终点线、计时停止。
(三)评判规则
1.起点线、终点线为同一条线段。考生持球在起点线外准备,听监考员发出指令后越过起点线,计时开始。考生完成全部测试跑过终点线,计时停止。采用电子计时技术,按规定计取成绩。在监考员发出指令前,提前越过起点线或身体触及起点线按违规处理,不计成绩。
2.每人可测试二次(如考生申请第二次测试,则在全组考生测试完成第一次测试后,再进行第二次测试),取成绩最好的一次。
(四)场地器材
1.考试场地为标准排球场(场外缓冲距离为3米)。
2.排球网高度:男子2.24米、女子2.10米。
3.在本方场区中线两端分别设置两个1米×1米拦网区(线宽5cm),要求拦网区两条边线分别与中线和边线重合。
4.在本方场区端线外设置9米长起/终点线,与端线平行,距离本方场区端线2米。
5.考试用球使用5号排球,符合国家标准(Gb/T22892-2008)。在发球区、3号位适宜位置各放置一筐球备用。
十一、乒乓球
(一)考试内容
考核点为乒乓球基本动作组合技术。考生在规定时间两分钟内先完成6次发球,再连续、重复完成5组30球反手推挡与正手攻的组合动作。动作规格如下:
发球。考生采取全台发球技术发球6次,发球技术及球的运动性质须符合乒乓球比赛规则。考生一手持拍,另一手持球且1次只能持1个球。球应静止于手掌上,持球手放于本方球台端线以外、台面以上,垂直将球向上抛起,球必须离手,待球下落后方可击球。发球过网落点为对方球台全台面。
1.组合动作。考生使用全台反手推挡与正手攻技术,重复完成5组相同的组合动作,共30次连续击球。一个组合动作:反手推挡1次+正手攻1次+反手推挡2次+正手攻2次。发球机设在考生对面球台中间位置,出球口在台面以上,按照设定好的组合动作顺序连续、重复供球5组(30个)。供球频率55个球(±1)/分钟、中等速度出球,球的旋转角度为0°。考生连续按照技术动作要求击球30次。击球过网落点为对方球台全台面,依据考生左手持拍或右手持拍,反手推挡与正手攻的发球机供球落点区域见下图:
(二)考试要求
1.考生只进行一次测试。测试过程中,如遇发球机故障,考生可立即停止考试,申请重考。如考生没有立即停止,坚持继续考试,中途不能再主动停止考试。测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意愿,可仅重新测试发球机失误时的这一个或这几个组合动作。
2.考试开始后,考生移动球盆至适宜位置并选择适宜的发球站位,开始发球,完成6次发球后移开球盆,然后进行下一项内容测试。
3.发球测试过程中,击球后球先触及本方球台台面,后越过球网并触及对方球台台面,为发球成功。发球擦网后落到对方球台台面不计次数,当次发球可重发。出现以下犯规或失误情形,当次击球不计成功,但测试继续:①持球、抛球、击球违反乒乓球比赛规则或本测试规定;②没有抛球;③球触及本方球台台面,未触及对方球台台面;④球未触及本方球台台面,直接触及对方球台台面。
4.反手推挡与正手攻的组合动作测试过程中,出现以下犯规或失误情形,当次击球不计成功,但测试继续:①未按组合动作顺序击球;②击球后球未过网;③击球后,球过网后未触及对方球台台面;④击打尚未触及本方球台台面的来球。
5.横拍持握的考生在反手推挡与正手攻的组合动作测试中可采取反手拨球与正手攻的组合动作。
(三)评判规则
1.在规定时间两分钟内完成考试。按照规定时间内两项测试的成功次数,超出规定时间的测试次数不计入成绩,根据评分标准转化为考试分数。
2.反手推挡与正手攻的组合动作测试前,考生可明确示意进行一个组合动作的发球机供球适应性练习,亦可明确示意直接开始正式测试。
3.击球犯规以及其他失误情况发生时,当次击球不计成功,但考试继续。
4.考试中途,如考生主动退出考试,计取考生退出时的测试成绩。
(四)场地器材
1.考试场地设置在室内,地面材质为运动地板或运动地胶,相邻球台之间须用不低于0.75米的挡板围起,与相邻的比赛场地隔开。乒乓球台长2.74米、宽1.525米,由地面向上至台面高0.76米。球网高15.25厘米,网柱外缘离球台边线距离15.25厘米。
2.乒乓球拍须符合国家标准(Gb/T23115-2008),两面均须无光泽;有覆盖物时,一面为黑色,另一面为与黑色和球的颜色明显不同的明亮颜色。考生可自带球拍,考场提供备用球拍。
3.考试使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Gb/T20045-2005)的40+非赛璐珞乒乓球,球重2.50-2.77g,直径40.0-40.6mm。考生不能自带球。
4.发球机供球频率、出球速度、出球角度可调,储球容量不小于100个,能够定点发球和随机发球,集球网自动收集并循环出球,满足考试要求。
5.乒乓球台旁边放置一个落地式可移动球盆,储球数量满足考试需要,考生可自主移动球盆。
十二、羽毛球
(一)考试内容
考核点为羽毛球基本动作组合技术。考生在规定时间三分钟内使用正手发高远球技术完成10个发球,再使用正手高远球、头顶高远球技术交替、连续击球20个。动作规格如下:
1.发高远球。考生使用正手发高远球技术向对方场地对角有效区域发高远球10个,其中本方场地左、右发球区内各发球5个。发出的球越过3.0米高(男)或2.9米高(女)、距离球网3.55米的隔挡网,按有效落点的相应位置计分。2分区为一长方形区域,长2.59米、宽1.5米,一条边线与对方场地单打底线重合。1分区为一长方形区域,长2.59米、宽1.65米,一条边线与2分区一条边线完全重合。具体见下图:
1.击高远球。考生采取正手高远球、头顶高远球技术交替、连续击球20个。球越过3.0米高(男)或2.9米高(女)、距离球网3.55米的的隔挡网,按有效落点的相应位置计分。2分区为一长方形区域,长5.18米、宽1.5米,一条边线与对方场地单打底线完全重合。1分区为一长方形区域,长5.18米、宽1.65米,一条边线与2分区一条边线完全重合。发球机置于发球区中心位,供球频率20个球(±1)/分钟,中等速度出球,以高远球连续、交替送至对方场地正手、头顶击球区。本方场地正手高远球、头顶高远球交替击球区为两个2.59米×2.59米的正方形区域,依据考生左手持拍或右手持拍,如下图:
(二)考试要求
1.考生只进行一次测试。测试过程中,如遇发球机故障,考生可立即停止考试,申请重考。如考生没有立即停止,坚持继续考试,中途不能再主动停止考试。测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意愿,补齐发球机失误的供球数量并累加有效击球得分。
2.考试开始后,考生移动球盆至适宜位置开始发球,完成10个发球后移开球盆,然后进行击高远球测试。
3.发球测试过程中,动作规范须符合羽毛球比赛规则。考生一手持拍,另一手持球,且1次只能持1个球。考生在本方场地一侧发球区内完成5个发球后,方可换到另一侧发球区内完成其余5个发球。发球区先后顺序由考生自行决定。出现以下犯规或失误情形,当次发球不计分,但测试继续:①发球时脚触及或越过发球线或中线;②球未越过隔挡网;③发球第一落点未在得分区。
4.击高远球测试过程中,出现以下犯规或失误情形,当次击球不计分,但测试继续:①发球机出球前考生站在击球区内;②击球后未及时移动至击球区外;③站在击球区外击球;④击球时脚触及击球区界线;⑤击球后,第一落点未在得分区;⑥球未越过隔挡网。
(三)评判规则
1.在规定时间三分钟内完成考试,按照规定时间内两项测试得分累计,超出规定时间的测试不予计分,测试分数=2分区个数×2+1分区个数×1,根据评分标准转化为考试分数。
2.发球或击球的落点触及得分区边线按有效得分计算,触及不同得分区重合线按“就高原则”计分。
3.击高远球测试前,考生可明确示意进行4次发球机供球适应性练习,亦可明确示意直接开始正式测试。
4.击球犯规以及其他失误情况发生时,当次击球不计成功,但考试继续。
5.考试中途,如考生主动退出考试,计取考生退出时的测试成绩。
(四)场地器材
1.考试场地设置在室内,地面材质为木质地板或羽毛球场地地胶,长13.4米、宽5.18米(单打场宽)。球网中央网高1.524米、边线网高1.55米。
2.距离球网3.55米处,设置高3.0米(男)或2.9米(女)、宽6.1米的隔挡网。
3.球拍须符合行业标准(Qb/T2770-2006),总长不超过68厘米、宽不超过23厘米,拍弦面长不超过28厘米、宽不超过22厘米。考生可自带球拍,考场提供备用球拍。
4.发球机供球频率、出球速度、出球角度可调,储球容量不小于200个,满足考试要求。
5.考场统一提供符合国家标准(Gb/T11881-2006)的用球,考生不能自带球。
6.考生所在半场内放置一个落地式可移动球盆,储球数量满足考试需要。考试期间,考生可以自主移动球盆。
十三、网球
(一)考试内容
考核点为网球基本动作组合技术。考生在规定时间五分钟内先完成10次上手发球,再完成20次正反手交替、移动击球。动作规格如下:
1.上手发球。考生使用上手发球技术,向对方场地对角发球区发球10个,其中一区、二区各发球5个。具体见下图:
2.正、反手移动击球。考生采取正、反手移动击球技术,连续、交替完成20个击球。网球发球机置于对方场地底线中点位置,供球频率20个球(±1)/分钟,中等速度出球,向对方场地正、反手区域交替供球。
(二)考试要求
1.考生只进行一次测试。测试过程中,如遇发球机故障,考生可立即停止考试,申请重考。如考生没有立即停止,坚持继续考试,中途不能再主动停止考试。测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意愿,补齐发球机失误的供球数量并累加成功击球次数。
2.考试开始后,考生移动球筐至适宜位置开始发球,完成10个发球后移开球筐,然后进行正、反手击球测试。
3.发球测试过程中,动作规范须符合网球比赛规则。考生一手持拍,另一手持球、且1次只能持1个球。考生在本方场地底线一区完成5个发球后,方可换到本方场地底线二区完成其余5个发球。出现以下犯规或失误情形,当次发球不计分,但测试继续:①上手发球不符合网球技术动作规范和比赛规则;②没有抛球;③发球时脚触及或越过底线,或没有在指定区域发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