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员核酸检测相关要求
根据大连市防指的统一部署和《庄河市防指关于8月28日下午在全市范围开展核酸筛查的通告》,我市决定于8月28日13时至20时组织开展全员核酸检测。采样地点以北黄海经开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单位通知为准。检测对象为全市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等。已居家隔离或者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及黄码、红码人员不参加常态化核酸检测。请广大居民积极主动配合,做到不缺一户、不落一人、应检尽检。在核酸检测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不吸烟、不随地吐痰。建议广大市民朋友们在检测结果出来前,尽可能不去公共场所。
(二)法律责任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不按规定参加统一组织核酸检测的人员将辽事通健康码赋黄码;对拒不配合、扰乱秩序以及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三、从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按照大连市防指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提醒广大市民:
(一)加强全域疫情防控管理,非必要不离庄。根据大连市防指要求,市民原则上非必要不离庄,确需离庄者,须依程序向属地社区(村)、单位报备,经市防指审批后方可离庄。
(二)全市出租车、网约车司机和乘客均需规范佩戴N95或以上级别口罩,对未按要求规范佩戴口罩造成疫情传播的出租车、网约车司机和乘客,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全市市民非必要不聚集,不前往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四)全市各类场所单位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好场所单位查卡、验码、测温、登记、消杀等疫情防控措施。
(五)市民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不得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请到庄河市中心医院发热门诊排查,并全程佩戴口罩。
(六)自觉遵守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实好戴口罩、勤洗手等个人健康防护措施。
(七)请广大市民朋友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同维护家乡疫情安全。
庄河市疾控中心
2022年8月28日
本溪溪湖区多地划为中风险区
到过此酒店的速报备
8月28日下午,本溪市召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三场新闻发布会,通报疫情防控工作最新情况,并回应社会关切。
8月27日0时至24时,本溪市报告7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截至8月27日24时,本溪市累计报告2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9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均系外市确诊病例的关联病例,现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截至8月27日24时,已排查出784名密切接触者、133名次级密切接触者,已全部按要求落实相关管控措施。目前,本次疫情已排查到29个疫点,全部开展终末消毒及消毒效果评价,消毒面积达19000平方米。对感染者所涉及的环境进行采样检测,共检测50份样本,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本溪市防指积极争取到省防指支持,已抽调省内其他城市4支检测队伍、4台移动检测车及100名检验人员支援我市,同时调度本溪满族自治县、桓仁满族自治县2台移动检测车、15名检验人员支援城区,进一步提高核酸检测能力。此外,为全力保障全市静态管理下多轮次区域核酸检测质量,确保静态管理期间群众就医需求,已将黄码医院(病区)信息和医疗机构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热线进行公示,方便群众及时就医。
本溪市溪湖区多地划定为中风险区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评估研判,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在溪湖区划定石桥子街道香槐路路段至华佗大街至枫叶路与华佗大街交汇处至十字路口;火连寨街道三会厂村;彩屯街道华丰小区、彩明小区、彩胜小区为中风险区。溪湖区除上述地区以外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
寻人!到过溪湖区嘉琳酒店立即报备
请8月25-26日到过溪湖区彩屯南路68号嘉琳酒店的人员,立即主动向属地社区(村)、疾控中心、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并按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责任。
请广大居民朋友持续关注官方消息,不信谣、不传谣,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等防护措施,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