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政策有无调整?
A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政策总体保持稳定,加分工作具体按《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性加分申报和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符合政策性加分规定的考生,按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证明材料,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核手续,按相应类别加分投档录取。从明年起,将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进一步调整设置加分项目和分值。
Q市教育行政部门在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方面有何规定?
A高中阶段招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健全违规招生行为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对违规办学、违规招生学校,要责令其立即整改,整改不力的,要责令其停止招生并严肃处理。对招生工作把关不严、监管不力的,依规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及当事人、责任人的责任。
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高中)严格落实国家、省关于普通高中招生“九个严禁”和盐城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招生管理“十项严禁”要求,不得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超计划招生、擅自提前招生和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招收借读生、旁听生、代培生、扩招生、自费生等,不得为不在本校就读学生空挂学籍、“人籍分离”,不得同时或者交叉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公办高中与民办高中不得相互代招、混合招生。
职业学校落实招生资质公布制度,未进行招生资质核查和核查确定不具备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一律不得招生,也不得以与其他学校联合培养的形式变相招生。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坚决治理有偿招生,不得将相关经费与招生人数挂钩。对查实的有偿招生行为,将按照《职业院校有偿招生行为处理办法》(苏教规〔2018〕5号)严肃处理。
市、县(市、区)教育部门均要设立招生工作电话,接受社会咨询和投诉,并在当地主要媒体和教育网站上公布。今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咨询电话:88228663(盐城市教育局中教处),88228683(盐城市教育局职社处),88228661(盐城市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处),88399020(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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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祝考生们都能取得好成绩!
(来源:盐城市教育局盐城教育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