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纪委监委消息,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安排部署,宁城县纪委监委牵头制定了《关于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专项整治方案》,明确16个牵头单位和24个配合单位,组织实施了14个专项行动,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了集中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孩子辍学问题情况。县政府印发了《宁城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教育局制定《关于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工作的通知》,深入开展大排查活动,逐一进行摸底排查,做到“三清”,即辍学学生数清,辍学原因清,辍学学生家庭住址清。目前,全县小学、初中入学率达到100%,小学巩固率99.24%,初中巩固率99.94%,高中毛入学率90.1%,6-15周岁残儿入学率95.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零辍学。
解决贫困旗县区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政策落实不力、工作松劲懈怠问题情况。为了防止县摘帽后产生松懈情绪,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关于持续深入推进脱贫攻坚的通知》,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并下发了《关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庆座谈会讲话精神确保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要求各镇乡街、各单位继续把脱贫攻坚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县扶贫办印发了《宁城县脱贫攻坚摘帽后“四个不摘”政策落实不力工作松劲懈怠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确保在攻坚期内责任不松、帮扶不减、队伍不散。全县确定32名县处级领导联包16个镇乡街、125个单位联包134个重点贫困村,选派626名驻村干部组建307个驻村工作队;县委成立2个脱贫攻坚跟踪问责问效组,对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以及驻村干部在岗脱岗等情况开展常态化巡回检查,跟踪问责问效。2019年以来,县委脱贫攻坚巡回检查组下发通报4期,对3名帮扶单位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对5名“不在岗”驻村干部进行了通报批评,并扣发当日补助。通过常态化督查,针对性指导,有效提高了驻村干部责任意识。
解决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不闻不问、敷衍整改问题情况。县环保局坚持12369环境投诉处理全天时、全覆盖,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逐一核实有关情况,共检查企业267家次,依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8件,结案28件,其中移送公安部门实施行政拘留案件4件,实施查封案件2件,累计处罚金额153.69万元。
解决贫困地区群众就医困难问题情况。县卫健委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清零达标”专项行动,确保贫困地区乡村有医疗卫生机构、有合格医生,全县15个乡镇(中心)卫生院和305个行政村卫生室均已达到标准化建设。县医保局落实“三个一批”医保报销政策,对食管癌、胃癌等23种大病进行兜底保障,在贫困人口自付基本医保起付线的基础上,实际报销比例达90%,截至目前,共救助贫困患者8593人次,实际报销比为81%。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专项治理,出台《宁城县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处罚和举报奖励办法》,对全县250所定点零售药店和诊所以及35所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稽查,通过稽查和智能审核,对违约违规行为累计扣费98.47万元,追回医保基金18.36万元。
整治食品安全问题情况。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教育局、农牧局在全县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县公安局破获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1起、销售伪劣产品案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扣押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19.52吨、超过保质期食品2吨,挽回经济损失10万元。市场监管局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268家,对进货台账建立不完整的20家进行限期整改,对于保健食品和药品混放的1家进行责令其立即改正;开展保健食品“五进”专项科普宣传活动,共进社区、乡村98个,进校园22所,商超288家,让消费者科学认知保健食品、远离保健食品欺诈陷阱、明白理性消费保健食品;检查学校食堂79所、幼儿园食堂43家、小饭桌88户。
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问题情况。住建局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全县共完成危房改造985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91户,低保户632户,五保户62户。易地搬迁贫困户安置房全部入住,旧宅全部拆除,后续产业全部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全部清零,目前宁城县农村住宅都未办理产权登记,不存在办证难问题。
解决截留克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问题情况。县教育局印发了《宁城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餐饮食品及原料采购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生食堂资金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进行专项检查4次,组织专项督查审计一次,督察整治5类17个方面问题,未发现截留克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和寄宿生生活补助问题。
解决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情况。及时召开全县“清四乱”工作联席会议,落实“一问题两单制”,宁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对24处“四乱”问题下了清障令,目前,共发现“四乱”问题68处,已整治销号68处,销号率100%。
解决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脱保”“漏保”问题情况。县民政局主动与扶贫办、残联等部门进行对接,实现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重点对象应保尽保。持续开展对丧失劳动能力贫困人口救助兜底保障未覆盖“清零达标”专项行动,将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204人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将17259名没有发展产业能力或发展产业能力较弱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了农村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进行兜底保障,实现了社会保障兜底与精准扶贫有效衔接。
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情况。县住建局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切实加大行业监管,围绕房地产中介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全县13家中介机构开展调查摸排和监督检查,目前未发现我县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存在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违规收费、恶意克扣押金租金、威胁恐吓承租人等问题。
解决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吃拿卡要”、办事效率低等问题情况。便民服务窗口建立首席代表责任制、强化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学习,使窗口前后台、总咨询台每名同志都能熟练掌握窗口业务,使“一次性告知”落到实处。政务服务局坚持“日巡查”制度,对窗口前后台人员的工作纪律、考勤情况进行巡查,杜绝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吃拿卡要”问题;优化审批流程,重新梳理权责清单5511项,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申报材料、审批环节,将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压缩三分之一、审批要件压缩30%、审批时限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压缩50%,解决了办事效率低下、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不公正、选择性执法、随意执法等问题。
解决水电气网路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正常使用和日常维修养护中存在的问题情况。县水利局共安排资金101万元,实施水利工程45处,受益13619户46559人,其中贫困户1429户4028人。县交通局实施窄路基路面加宽项目10个、59.8公里,完成“畅返不畅”工程3个27公里,实施危桥改造21座、387延长米,县乡道安防项目14个、处置安全隐患53.42公里。
解决统计造假问题情况。县统计局召开全县统计会议,学习传达中央关于防惩统计造假文件精神,建立并严格落实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强化对月报异常数据的查询评估,建立宁城县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办法,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得到明显提升,确保统计造假现象得到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