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8-22
全旗各中小学校:
现将《苏尼特左旗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苏尼特左旗教育局
2023年8月1日
苏尼特左旗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3年全旗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持续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治理水平,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健全科学、明晰、便利、透明的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制度,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内教基函〔2023〕59号)和锡林郭勒盟教育局《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旗义务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快推进教育改革,加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全面发展素质教育,以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规则,健全招生入学制度;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的教育服务体系,推进我旗义务教育公平、优质、均衡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为出发点,科学拟定招生计划、划定施教区域,确保本地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相对就近入学。二)坚持“免试入学”的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人数、招生规模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学校招生范围,确保各校资源均衡使用。四所公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一律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所有适龄儿童,免试接受义务教育。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入学原则。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工作的公示、咨询和社会监督工作,加强教育部门、学校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四)切实保障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的原则。严格坚持“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实现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全覆盖。切实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确保“应入尽入”,积极接收随迁子女就近安排入学,帮助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的实际困难,融入我旗环境,推进我旗经济发展。四所公办中小学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不得要求提供非必要入学证明材料,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五)坚持“严控班额”的原则。严格执行起始年级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的班额控制标准,保障义务教育段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均衡、优质教育。六)坚持“阳光招生”的原则。全面实施阳光招生、阳光分班政策,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坚决遏制择校。三、免试就近入学相关要求
一)小学阶段1.小学招生对象:凡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苏尼特左旗户籍或非苏尼特左旗户籍,有在苏尼特左旗入学需求而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实行免试就近入学。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规模及要求:
1)第一小学:计划招收新生120名,设置4个班级,国家通用语言及原民族语言授课班级各2个;每班限定学生30名。2)第二小学:计划招收新生120名,设置4个班级,每班限定学生30名。3)新生报到时需携带经旗教育局审核过的“2023年苏尼特左旗小学入学申请表”及户籍相关原件,按规定时间到相应学校报到。未经旗教育局审核的学生,各学校一律不得擅自接受。4)8月20日,旗教育局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对外发布本方案。8月21日至22日,各学校按照本方案相关要求,自行组织现场抽签派位分班工作。8月27日,学生到相应学校按分班结果入班报到,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就近入学资格。3.小学入学采取就近入学和现场抽签派位分配的办法进行“阳光分校”。按照就近入学相关政策,以学校周边300米为核心范围,(“一键入学”平台信息录入的现家庭住址为最终依据)优先选择到所在学校入学进行阳光分班。如不选择就近入学,均参加现场抽签派位入学。(第一小学:满达小区、教育小区、昌图嘉园、温馨家园、良缘小区、达日罕街北达来路与宝力道路之间平房区;第二小学:德力格尔小区、宝德尔小区、南统建平房区、其余小区均为抽签派位入学。)
4.各学校严禁通过择师、面试、笔试等方式为学生分配班级。
5.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报苏尼特左旗教育局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6.落实国家生育政策。支持二孩、三孩义务教育阶段与其在读兄(姐)同校就近入学,减轻家长负担。
7.具备普通学校学习生活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即智力残疾、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安排其就近入学并随班就读,对中度残疾儿童不适合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推荐其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专人护理,不具备到学校就读的,采取送教上门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8.驻苏尼特左旗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和伤残警察子女入学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给予教育优待。
9.在职教职工的子女入学,可以跟随父母工作的学校入学就读。
二)初中阶段1.初中招生对象:苏尼特左旗2023年毕业的第一小学、第二小学毕业生,分别在苏尼特左旗第一中学、第二中学对口直升方式免试入学。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一键入学”平台审核结果向初中学校分配名单。
2.未在户籍所在地就读的学生,如申请非户籍所在地入学,由教育局统一受理、审核后,统筹安排在苏尼特左旗第一中学及苏尼特左旗第二中学就读。
四、组织领导
组 长:高智勇 教工委书记、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新莎尔 教育局党组成员、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组长
达布希拉图 旗人民政府教育总督学
张保平 旗教育工委委员、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雅 儒 旗教育工委委员、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 乌兰哈斯 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斯琴巴图 教育局体卫艺股股长
阿拉腾达来 教育局人事师资股股长
白吉呼 教育局督导室主任
任建军 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股股长
张娅丽 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股长
伊拉特 第一中学校长
双 山 第二中学校长
赵保卫 第一小学校长
双 连 第二小学校长
五、工作要求
1.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工作在旗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教育局具体管理和监督,各义务教育学校具体落实。教育局成立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管理。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2.教育局和义务教育学校均设立咨询、举报电话,负责向群众解释相关政策,接受咨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树立良好教育的形象。
3.教育局要求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通过微信平台、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面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我旗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政策,增强入学政策和工作程序的透明度,积极争取社会对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支持。
4.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精心策划、严密组织、规范操作,杜绝招生过程中违规现象的发生。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律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学校不得采取或者变相采取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学生报到入学后,严格执行阳光分班、随机分班,严禁设置任何名义的实验班、重点班。
5.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收取入学报名费、择校费和借读费。
6.加强学校招生计划管理,严格执行规定的班额标准,小学控制在45名以内,初中控制在50名以内。
7.按照学籍管理办法,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籍档案建设和管理,健全学生转入、转出手续,全面掌握所有适龄儿童的就读实际情况。在使用中小学电子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同时,继续使用好、管理好、保存好纸质的学籍管理资料。
8.严格控制新生跨片流动,不允许出现学生与学籍分离现象,各学校严禁擅自接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新生,以保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9.严肃处理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工作的违法违规行为,并追究相关学校和当事人责任。
10.各学校要认真准确的掌握毕业生的去向,并上报旗教育局备案。
六、落实“十项严禁”纪律要求
1.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2.严禁自行组织或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3.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4.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5.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6.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7.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8.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9.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10.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