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在广西采访时了解到,广西在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过程中,依法作出两项重大决策,决定对危房改造新机制和免学杂费资金由地方分担的部分全部由自治区本级财政承担,决定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的65%将全额用于发展农村教育。
今年以来,广西不断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进一步加大了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在本级财政尚不宽裕的情况下,自治区政府决定,由地方分担的20%免学杂费补助资金、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和应分担的50%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共4亿元全部由自治区本级财政承担。并明确规定,自治区下拨的免学杂费资金和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在县级实行专户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截至2月16日,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安排的今年春季学期免杂费、补助公用经费资金5.3亿元已全部拨入全区110个区县教育局专户,并由教育部门根据当地农村中小学的财务管理状况,拨付到有关农村中小学或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核算中心集中管理。
此外,自治区人民政府最近又作出决定,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的65%将全额用于农村教育,包括偿还“普九”欠债、改造中小学危房、改善基础设施和办学条件,并强调不得挤占挪用来发放教师工资。同时要求,各级政府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按照法律规定,将义务教育列入财政预算,安排到校,切实保障义务教育的正常运转和校舍安全,确保教职工工资按照规定发放,推进义务教育健康发展。
主题词农民工子女入学
福建农民工子女免试就读公办校
为改变农民工子女上学难、上好学校更难的局面,福建省教育厅日前宣布,为全面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全省各地要安排农民工子女免试就读公办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纳入“两免一补”范围。
省教育厅要求,农民工输入地政府要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规划,确保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普及程度达到当地水平。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农民工子女就读公办学校,且一律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农村公办学校的农民工子女,要与当地学生一样免除学杂费。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子女要纳入“两免一补”范围。同时,要维护农民工子女在入队入团、评优奖励、课外活动等方面的正当权益。省教育厅还要求,各级政府要对农民工子女就读的公办学校在教育经费、基础设施建设、教职工编制等方面予以扶持。省教育厅还将加强对以接收农民工子女为主的民办学校的扶持和管理。
主题词义务教育均衡
沈阳中小学教师大交流
离开工作多年的沈阳市第93中学英语教师李?b,8月31日在沈阳市第96中学上了第一节课。与李?b一样,从今秋新学期开学的第一天起,沈阳市有1977名教师在新学校里的新教学岗位上开始了新的教学生涯。
沈阳市教育局局长李梦玲说:“实行中小学教师交流是沈阳市贯彻实施新《义务教育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许多人将今年沈阳初中、小学教师交流称为“大交流”,其一是因为交流规模大――1977名教师轮岗,其二是因为交流动作大――其中1873名教师“人走关系动”。
按照沈阳市教育局的要求,从今秋新学期开学起,中小学教师交流人数达到市编办核定的专任教师编制数额的15%以上,在“大学区”内开展实质性的教师交流,教师交流面覆盖到区域内所有学校;每所学校起始年级配备的交流教师达到50%以上,确保各学校起始年级的教师配备,在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及骨干教师数量方面达到基本均衡。据了解,此番交流教师大多是现任初三年级专任教师和小学专任教师,其中许多为业务骨干。
据了解,沈阳市教师交流的目标是:经过3至6年的滚动,力争中小学教师资源基本实现均衡配置。
主题词取消重点校
乌鲁木齐严控初中“择校风”
新学期开学在即,记者日前从乌鲁木齐市教育局获悉,为了严格控制初中“择校”现象发生,该市新的学籍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全日制初级中学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的书面入学考试。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进城务工农民及其他流动人口子女升入全日制初级中学与其他学生享受相同待遇。
该市规定,初中学校不得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全日制初中原则上不接收借读生,市区内初中转学从严控制,不得接收无转学证明的学生,不得以各种理由阻止学生回原校就读,不得强制学生留级、退学。
摘自:《中国教育报》200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