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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山区、松山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秋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公布!(附招生区域划分)

2024/12/18 9:35:13 点击:
小学毕业生,网上报名结束后,将审核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在2023年5月26日前交至就读的小学班主任处。各小学负责初审,确认网上报名信息与其所提供信息是否一致,确认报名信息是否准确、完整,所提供的证明、证件是否能相互佐证,并要求家长及时补齐所缺失的有关证明、证件,帮助家长完成学生基本信息修改等基础工作。

非红山区小学毕业生原就读学校不进行初审,网报结束后,准备好审核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原就读学校出具的电子学籍卡(原就读学校加盖学籍印章),于7月11日至7月13日到红山区第二十一小学(解放西街恒大华府对过)统一进行现场审核,逾期不审核,则视为无效报名信息。

4.教育局复审。教育局成立审核工作小组,依据学位类型划分标准,逐校审核学生家长提供的要件是否与网上报名基本信息一致,依据提供的原始证件等相关佐证资料,确认所属学位类型,并及时在就读小学和报名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5.初中学校录取。各初中在规定时间内对教育局复审通过的学生,按照教育局下发的招生计划数,依据学位类型依次、逐类进行录取,并及时在报名网站发布录取信息。

6.初中学校摇号入学。在录取过程中,当出现下一学位类型人数超过学校空余学位数情况时,启动摇号,直至学位额满为止。教育局实时在招生网站公布各校剩余招生数,并及时发布摇号通知。家长要在指定时间到所报名学校参加现场摇号。同时,密切关注报名网站,查看学生的录取情况。

7.教育局调剂入学。因家长原因错过报名、摇号的学生,摇号未摇中的学生,列入黑名单的学生,都必须服从教育局调剂入学。调剂录取时仍采取学位类型靠前优先原则,当需调剂学生数大于被调剂学校剩余学位数时,依然采取摇号方式入学。

8.发放录取通知。公示期内无异议,发放录取通知信息。

9.现场电脑分班。小升初电脑分班流程和要求同前述幼升小电脑分班一致。7月22日上午8:30各初中启动电脑分班(具体事宜以学校通知为准)。

10.电子学籍建立。学校要在基础教育股指导下,为符合入学资格的学生建立国家电子学籍。

四、落实招生入学黑名单制度

凡在红山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过程中,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律列入黑名单。如:学生家长(法定监护人)有法定居住用房(房产证)却故意提供租房合同的;学生家长(法定监护人)伪造二代户口簿或房产证的,并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由此所产生一切后果由家长(法定监护人)承担,在招生结束后,由教育局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五、依法保障农民工子女入学

为落实好“两为主、两纳入”安置政策,解决农民工子女能够有学上、上好学的问题,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妥善进行安置或采取公开摇号方式,尽可能满足进城务工子女入学需求。摇号后仍未找到学位的由教育局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确保农民工子女能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六、关注关爱特殊群体儿童

各中小学要详实了解入学孩子的基本情况,及时建立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儿童档案,搭建家校沟通平台,确保沟通渠道畅通无阻。同时积极开展“大手拉小手”“一帮一”“结对子”“献爱心”等多种形式的送温暖活动,解决特殊群体儿童的实际困难。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备普通学校学习生活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中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区特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具备到学校就读的残疾儿童,要进行送教上门。要使特殊群体儿童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七、扎实做好“防流控辍”工作

利用国家电子学籍系统,各学校学籍管理员每周不少于2次登录学籍系统及时清理待办业务。继续实行辍学月报制度,及时发现“疑似辍学”学生。签订“防流控辍”工作责任状,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双线控辍”责任制。建立防流控辍动态数据库,聚焦重点群体、重点环节、重点时间节点,全面实施重点监控,做到“一生一案”,坚决防止因疫、因贫、因病辍学,确保一个也不能少。

八、落实好教育优待政策

对烈士子女、红山区内现役军人子女、现役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红山区引进并服务于红山区的高级人才子女在招生入学时予以优先照顾。

九、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学校招生方案、招生计划须报教育局审核、备案。所有民办学校不得干扰、破坏招生秩序,不得在招生工作中做过度宣传,不得为家长提供没有保障的承诺,不得提前招生,不得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民办学校招生范围,限于审批的行政区域。民办学校在招生前要公开招生条件、招生程序、收费标准,招生后要公布招生结果,严格学籍管理。

十、严格控制转学

截至目前,红山区城区各中小学人数已接近饱和状态,各年级的班额与优质均衡发展达标的要求相差很大,因此在控制招生规模的前提下也要严格控制转学。(一)学区内转学:拟转入学校学区内有房产,拟转入学校有空余学位要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方可办理。(二)进城务工转学:必须在红山区务工并实际居住,并按“相对就近”原则调剂转入学校。(三)红山区内小学一年级与初中一年级不允许转学。(四)家庭住址坐落在“双学区”的学生,在小学与初中毕业之前不允许在“双学区”内互转。(五)严格控制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之间的转学。(六)转学时间为每年的2月末与8月末统一办理,所有转入学生必须按班额最小原则进行编班,以防止班额差过大而引起新的不均衡。

十一、健全机制强化监督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招生责任。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做好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宣传,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招生工作有序开展。学校要积极联系邀请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委、社区居委会及家长代表参与招生全过程,确保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二)严肃招生纪律,营造良好氛围。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招生入学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一次告知招生报名所需材料、招生报名时间、办理方式、审核、纠错等事项。各校不允许擅自增加招生计划。招生工作期间区教育局将选派招生督察员全程监督。在招生过程中对故意扰乱招生秩序散布谣言,侮辱、诽谤及威胁招生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依法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加强纪律监察,强化监督问责。在招生过程中无视招生制度和纪律,计划外招生、私自招收借读生的学校和个人将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对吃拿卡要、欺上瞒下、徇私舞弊、造成恶劣影响的,将对校长及相关人员采取行政记过、撤销职务、调离原单位等处罚措施。

附件:红山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区域划分

一、小学招生区域划分

一小:步行街以东、三中街以南、火花路以西、哈达街以北区域;花园胡同以东、哈达街以南、火花路以西、长青街以北区域。

注:滨河西路以东、锡伯河街以南、火花北路以西、滨河街以北区域中的A、b、C、D类学位类型(十一小学区内),可以自愿选择申报一小,但与十一小不能兼报。

三小:西旱河以东、大坝路以南、园林路以西、哈达街以北区域;园林路以东、大坝路以南、昭乌达路以西、长青街以北区域;昭乌达路以东、三道街以南、步行街以西、哈达街以北区域。

四小:火花北路以东、红山区与松山区交界以南、铁路线以西、玉龙大街以北区域。

五小:昭乌达路以东、大坝路以南、火花路以西、三道街以北区域。

注:滨河西路以东、锡伯河街以南、火花北路以西、滨河街以北区域中的A、b、C、D类学位类型(十一小学区内),可以自愿选择申报五小,但与十一小不能兼报。

六小:火花路以东、三道街以南、清河路以西、哈达街以北区域。

七小:火花路以东、大坝路以南、造纸厂铁路线以西、三道街以北区域。

八小:卫星路至造纸厂铁路线以东,红山国家森林公园以南,红峰路至站前街以西,哈达东街以北区域。

九小:昭乌达路以东、长青街以南、大栅栏以西、钢铁街以北区域;昭乌达路以东、钢铁街以南、新华路以西、站前街以北区域。

十小:桥北铁路线以东、红山区与松山区交界以南,红山区与松山区交界以西,滨河东路以北区域。

注:阳光希望家园二、三期中的A、b、C、D类学位类型(十一小学区内),可以自愿选择申报十小,但与十一小不能兼报。

十一小:滨河西路以东、玉龙大街以南、桥北铁路线以西、滨河街以北区域。

十二小:红山区与喀旗交界以东、大坝路以南、宝山路至宝山南路以西区域(不含红山郡社区)。

十三小:火花路以东、哈达街以南、清河路以西、长青街以北区域;清河路以东、三道东街以南、卫星路以西、站前街以北区域。

十五小:宁澜路以东、解放街以南、昭乌达路以西、京通铁路线以北区域;松州路至松州南路以东、大坝路以南、西旱河以西、京通铁路线以北区域;火车站西侧老清雅小区。

十六小:火花路以东、长青街以南、清河路至建材路以西、站前街以北区域;红星路以东、钢铁街以南、火花路以西、站前街以北区域。

十七小:大栅栏以东、长青街以南、火花路以西、钢铁街以北区域;新华路以东、钢铁街以南、红星路以西、站前街以北区域;火车站东侧财富家园。

十八小:松州南路至赤喜路以东、京通铁路线以南、园林路至园林南路以西、南山西街以北区域。

十九小:园林路以东、钢铁街以南、昭乌达路以西、解放街以北区域。

注:昭乌达路以东、钢铁街以南、新华路以西、站前街以北区域中的A、b、C、D类学位类型(九小学区内),可以自愿选择申报十九小,但与九小不能兼报。

二十小:西旱河以东、哈达街以南、园林路以西、钢铁街以北区域。

二十一小:宝山路至宝山南路以东、大坝路以南、松州路至松州南路至赤喜路以西区域。含西南地村区域;天峰商贸城区域。

二十二小:红峰路至站前街至赤平路以东,红山国家森林公园以南,二毛东路以西,铁南大街以北区域。

注:东郊八队可自愿申报城南小学,但与二十二小不能兼报。

二十三小:园林南路以东、京通铁路线以南、城南村以西区域;含曲家沟村、道谷南山特色小镇区域。

二十四小:卫星路以东、哈达东街以南、赤平路以西、京通铁路线以北区域。

二十六小:红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区域。

红山小学:滨河西路以东、红山区与松山区交界以南、火花北路以西、玉龙大街以北区域。

红山郡小学:红山郡社区区域。

回小:昭乌达路以东、哈达街以南、花园胡同以西、长青街以北区域;城区内申请到回小就读的红山区户籍回族儿童,如果父母一方是回族,但孩子是汉族,也可以申报回小。

注:昭乌达路以东、三道街以南、步行街以西、哈达街以北区域中的A、b、C、D类学位类型(三小学区内),可以自愿选择申报回小,但与三小不能兼报。

实验小学:宁澜路以东、钢铁街以南、园林路以西、解放街以北区域。

注:园林路以东、长青街以南、昭乌达路以西、钢铁街以北区域中的A、b、C、D类学位类型(蒙小学区内),可以自愿选择申报实验小学,但与蒙小不能兼报。

赤峰蒙小:园林路以东、长青街以南、昭乌达路以西、钢铁街以北区域。

注:西旱河以东、哈达街以南、园林路以西、钢铁街以北区域(二十小学学区内),可以自愿选择申报蒙小,但与二十小学不能兼报;园林路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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