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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区:少年模仿电视剧情节蒙面入户抢劫

日期:2023/6/24 14:43:40 浏览:

29日,记者从松山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近日,松山区法院审理了一起15岁初中学生模仿电视剧情节蒙面抢劫案。

据记者了解,2015年9月的某日上午,不满16周岁的少年小福(化名)伙同不满14周岁的小军(化名)小明,来到某幼儿园附近的警务室,从窗户进入室内,偷到了7把水果刀。当日中午,便模仿电视剧中抢劫的情节蒙面持刀进入幼儿园对面临时搭建的修车棚内,持刀威胁车主并索要财物,劫得现金200元,得手后逃离现场。案发后,小福家属积极赔偿,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庭了解到被告人小福案发时系初二学生,父亲在外地打工,平时随奶奶、母亲生活,性格较内向。作案前受到电视上抢劫画面影响,为寻求刺激,冲动之下实施了犯罪。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小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胁迫方法劫取钱财,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小福为初中生,本应发奋读书,却为寻求刺激铤而走险,精神空虚、法律意识淡漠是导致其犯罪的根本原因。鉴于被告人犯罪时未满16周岁,系未成年犯罪,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获得谅解,依法予以减轻处罚。遂以被告人小福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责任编辑: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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