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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不“毒”行丨金城江区法院到河池镇红七中学开展禁毒教育宣传活动

日期:2023/6/15 3:53:14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3-04-11

本期导读

为进一步推进毒品预防教育常态化,增强青少年防范毒品的意识,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2023年4月6日,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到河池镇红七中学开展“毒品教育进学校”禁毒宣传活动。

活动中,先由河池法庭张晓莉法官以“千万选择唯毒不可”为主题给同学们上了一堂教育课。

课堂上,张晓莉法官以互动提问的形式,给同学们介绍了毒品的种类,毒品的危害等内容,向同学们普及禁毒知识以及国家禁毒相关的法律法规,并通过真实案例,引导同学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随后,学生们观看了禁毒教育警示宣传片。

最后,同学们在张晓莉法官的带领下进行了庄重的禁毒宣誓,表达了自己抵制毒品的决心。

课程结束后,干警们给学生们发放了《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宣传单及扇子、袋子等物资,并认真给同学们讲解宣传单上的内容。

此次禁毒教育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使学生们更直观深刻地认识了毒品的危害,在思想上、心理上、行为上筑牢识毒、防毒、拒毒的坚实防线,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我国《刑法》规定的毒品犯罪罪名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2、非法持有毒品罪;

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4、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贩罪;

5、走私制毒物品罪;

6、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7、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8、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9、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

10、强迫他人吸毒罪;

11、容留他人吸毒罪;

12、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原标题:《青春不“毒”行丨金城江区法院到河池镇红七中学开展禁毒教育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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