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凤凰北街集体户:银川市兴庆区回民实验小学
(二)解放西街集体户:银川二十一小教育集团北苑校区(原兴庆区第五小学)
(三)文化街集体户:银川二十一小教育集团鼓楼校区(原兴庆区第十五小学)
(四)玉皇阁北街集体户:银川市兴庆区第六小学教育集团湖滨分校(原兴庆区第九小学)
(五)丽景街办事处集体户:银川市兴庆区第二十七小学
(六)富宁街集体户:银川市兴庆区第十六小学
(七)前进街集体户:银川市兴庆区第十六小学
(八)新华街集体户:银川市兴庆区第二十五小学
(九)中山南街集体户:银川市兴庆区第十小学
(十)银古路集体户:银川市兴庆区第十七小学
(十一)胜利街集体户:银川市兴庆区第二十二小学
(十二)大新城镇散居户:银川市兴庆区第二十九小学或银川市第四中学小学部。
2020年兴庆区公办初中学片
一、银川市第三中学
1.解放东路以南—南熏东路以北,民族南街以东—中山南街以西;
2.南熏东路以南—南塘巷(铁路线)以北,永安巷以东—胜利街以西;
3.文化东路以南—永通路以北,中山南(北)街至胜利街以东—清和南(北)街以西;
4.解放东路以南—长城东路以北,清和南街以东—红花渠以西;
5.新华东路以南—长城东路以北,红花渠以东—丽景南街以西;
6.解放东路以南—南熏东路以北,丽景南街以东—友爱中心路以西;
7.兴庆区第三小学对口直升银川市第三中学(2021年将依据学位情况取消或调整对口直升学校)。
二、银川市第四中学
1.上海东路以南—银古公路以北,友爱中心路以东—大新镇与掌政镇交界处以西;
2.大新镇户籍学生。
三、银川市第五中学
1.南熏东路以南—南绕城高速公路以北,丽景南街以东—友爱中心路以西;
2.银古公路以南—南绕城高速公路以北,友爱中心路以东—京藏高速公路以西;
3.兴庆区第二十八小学、兴庆区第二十九小学对口直升银川市第五中学(2021年将依据学位情况取消或调整对口直升学校)。
四、银川市第十中学
1.解放西路以南—铁路线(南塘巷)以北,唐徕渠以东—民族南街以西;
2.南熏东路以南—铁路线(南塘巷)以北,民族南街以东—永安巷以西。
五、银川市第十二中学
1.铁路线(南塘巷)以南—南绕城高速路以北,唐徕渠以东—胜利街以西;
2.永通路以南—南绕城高速路以北,胜利街以东—清和南街以西;
3.长城东路以南—南绕城高速路以北,清和南街以东—丽景南街以西。
六、银川市第十五中学
1.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凤凰北街以东—北安街以西;
2.北京东路以南—湖滨东(西)路以北,凤凰北街以东—中山北街以西;
3.湖滨东(西)路以南—解放东(西)路以北,唐徕渠以东—中山北街以西(此区域不包含原唐徕小区住宅楼);
4.领秀一居小区、如意苑小区;
5.兴庆区第三小学、兴庆区第六小学教育集团中山校区、兴庆区景岳小学对口直升银川市第十五中学(2021年将依据学位情况取消或调整对口直升学校)。
七、银川市回民中学
1.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中山北街以东—丽景北街以西;
2.北京东路以南—文化东路以北,中山北街以东—清和北街以西;
3.北京东路以南—解放东路以北,清和北街以东—丽景北街以西;
4.杏水桥巷以南—解放东路以北,丽景北街以东—友爱中心路以西;
5.解放东路以南—新华东路以北,红花渠以东—丽景南街以西;
6.兴庆区第六小学教育集团中山校区、兴庆区第二十三小学教育集团丽景分校对口直升银川市回民中学(2021年将依据学位情况取消或调整对口直升学校)。
八、银川市第二十中学
1.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北安街以东—中山北街以西;
2.贺兰山东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民族北街以东—丽景北街以西;
3.贺兰山路以北兴庆区户籍学生;
4.兴庆区第十八小学对口直升银川市第二十中学(2021年将依据学位情况取消或调整对口直升学校)。
九、银川市第二十一中学
贺兰山东路以南—杏水桥巷以北,丽景北街以东—友爱中心路以西。
十、银川市第三十一中学(新建)
招收学校周边暂未划定招生学片的新建小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2020年暂按此执行)。
十一、银川市北塔中学
贺兰山东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唐徕渠以东—民族北街以西。
十二、银川市唐徕回民中学
1.唐徕小区1—176号楼、唐槐新村副1—副6号楼、唐徕(海宝)1—8号楼、唐徕沁心苑、唐徕渠管理处家属楼、唐中家属院、凤凰北街44号、支农巷。
2.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唐徕渠以东—凤凰北街以西。
十三、兴庆区掌政中学:招收掌政镇户籍学生。
十四、兴庆区回民中学:招收通贵乡户籍学生。
十五、兴庆区月牙湖回民中学:招收月牙湖乡原移民区户籍学生。
十六、兴庆区月牙湖回民第二中学:招收月牙湖乡新移民区户籍学生。
附件6.兴庆区各乡镇街道教育专干工作地址及姓名公示
金凤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计划出炉
6月30日,记者从金凤区教育局获悉,《金凤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安排》正式出炉,2020年金凤区小学毕业86个班4574人,计划招收192个班9480人;中学毕业85个班4543人,计划招收129个班6420人,两组数据均反应出金凤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剧增,就学压力加大,今年中小学均进行增加班级和人数。城市小学招收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农村小学原则上招收2014年2月28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招收小学应届毕业生。同时今年湖畔中学和金凤区第二十小学进行第一次招生。
按学片区入学五类中小学新生需调剂
金凤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条件为按学片区入学,小学为金凤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户主为其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主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时,其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与适龄儿童同在此户上),户籍于2019年12月31日前迁入,户籍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一致,所购房已实际入住。符合以上所有条件,安排到学片区小学就读。
小学入学自2021年起,同一房址三年内安排一个学生,此后每年入学年限将逐年增加,直至同一房址六年之内允许一个孩子入学。房屋产权未发生变更的,同一房址按相关政策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初中为小学毕业生户籍在金凤区,户主为其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主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时,其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与适龄儿童少年同在此户上),户籍于2019年12月31日前迁入,户籍信息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信息一致,在所属学片区小学毕业,学籍至少满一年。符合以上所有条件,在学片区初中就读。
中学入学自2021年起,执行同一房址三年内入学一个学生政策。房屋产权未发生变更的,同一房址按相关政策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对于下列情况对中小学新生入学调剂安排,非金凤区户籍;金凤区户籍中集体户、空挂户(有户无房)、挂靠其他亲属;晚迁户(即户籍于2019年12月31日之后迁入);房户不一致;购买商业用房,虽已迁户但该房转租他人未用于自主经营;购买在建或未交付使用的房屋。
7月1日~7月10日开始线上登记
城市中小学起始年级新生入学和小学其他年级转入在“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网址为学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以下简称平台)登记。
公办小学为适龄儿童7月1日至7月10日在平台登记信息,登记后将收到注册成功的短信。符合按学片区就近入学条件的,按照平台短信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户口簿、与户籍一致的房产材料、免疫接种证明到学片区学校核验证件;不符合按学片区入学条件的,登记后携带户口簿、居住证、不动产登记证(购房合同或租房协议),按照平台短信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核验证件。教育局根据学校空余学位、居住类型、住所距离等因素统筹调剂,于秋季开学前统筹安排入学。
第一次未及时登记的适龄儿童可于8月1日至8月3日在平台补报登记,按照平台短信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核验证件,于秋季开学前统筹安排入学。
公办初中为金凤区辖区小学毕业生:6月下旬,由毕业的小学负责将学生学籍信息导入平台。7月1日至7月10日学校组织家长核对完善相关信息。8月下旬由所毕业的小学通知学生到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学生按规定时间到分配的中学报名。不需要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就学的,须于8月5日前登陆平台,将“是否参与金凤区分配”项改为“否”并提交。
非金凤区辖区小学毕业生为登记时间为7月1日至7月10日,未及时登记的可于8月1日至8月5日二次补报登记。登记成功后将会收到平台短信,再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前往指定地点核验证件。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辖区公办中学招生计划及计划完成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分配结果8月下旬通过短信告知家长。不需要参加金凤区公办中学调剂入学的,须于8月1日至8月5日登陆平台撤销登记信息。
民办中小学为金凤区辖区有两所民办中学(即北师大银川学校中学部和银川外国语实验学校),两所民办小学(即北师大银川学校小学部和金凤区外国语实验小学)。自2020年起招生由金凤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采取公民办中小学同步招生。依据自愿的原则,适龄儿童少年可选择银川市域内1所民办中小学报名。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直接登记入学;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派位随机录取。被民办学校录取后自行放弃录取资格的学生,由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公办中小学学位情况统筹调剂入学。
抗击新冠肺炎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等享受相关优待
金凤区实行免试就近原则,合理划定学片区和拟定招生计划,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采用面试、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考试、竞赛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实行全员纳入原则,保证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小学招生入学以外来务工人员居住地为主要调配依据,保障其子女相对就近入学;初中招生采取划片就近、对口直升和统筹调配的方法,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相对就近入学。保障残疾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学片区动态调整原则,依据人口分布、学龄人口变动趋势、计生政策调整、学校布局、学校规模等因素,适当调整学片区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金凤区要求,招生计划一经公布,各校要严格遵照执行;如确需调整,须由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未经批准擅自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伤残警察、引进高层次人才、外籍华侨、抗击新冠肺炎一线医务人员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同时,金凤区要求各学校要逐年消除大班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均应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辖区中小学学片区划分:(一)小学
1、金凤区第一回民小学学片区:良田渠以东、北京路以南、福州街以西、黄河路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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