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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一未成年初中生无证驾驶摩托车出车祸致一人重度颅脑损伤昏迷

日期:2023/7/13 14:11:39 浏览:

央广网汕头8月13日(记者郑澍)近日,在濠江区玉新街道黎明社区发生一宗两辆摩托车相撞导致5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其中一方驾驶人是一名未成年的初中学生。

今年7月3日晚9时左右,濠江区某中学初一级学生小魏无证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搭载同学魏某和蓝某鸿行驶至玉新街道黎明社区黎明小学附近路段时,因逆向行驶与对向一辆两轮摩托车迎面相撞。两辆摩托车上的5人全部摔倒在地,并不同程度受伤。其中13岁的蓝某鸿伤势最重,被送到市第二人民医院抢救时已生命垂危,血压0、双侧瞳孔散大、呼吸微弱,经诊断为重度颅脑损伤、颅内出血、颅骨粉碎性骨折、脑疝、全身多处骨折。医生立即为他施行开颅手术,清除掉颅内血肿。目前,蓝某鸿正在医院ICU进行抢救治疗,至今仍昏迷不醒,医生表示其即使能挽回生命,也有可能变成植物人。

另一名摩托车乘坐人魏某也摔得不轻,造成双腿粉碎性骨折。与小魏车辆发生碰撞的那辆摩托车由贵州籍男青年杨某驾驶,今年18岁的杨某同样没有机动车驾驶证,他与乘坐人毛某在事故中均受伤。

经交警濠江大队勘查认定,驾驶人小魏存在无证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应负本事故的主要责任;驾驶人杨某存在无证驾驶机动车、不按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应负本事故的次要责任。交警部门下来将根据伤者的治疗及伤情鉴定等情况对事故进行处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据统计,今年以来汕头市共发生涉及在校学生驾驶机动车的道路交通事故7宗,其中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6宗,造成3人死亡,死亡人数占在校学生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四分之三。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是在校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未成年人无证驾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很有可能将承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假如造成被害人受重伤或死亡,那么肇事未成年人就涉嫌交通肇事罪,年满16周岁者将面临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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