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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丨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中小学学片划分出炉!附招生方案

日期:2023/7/24 23:26:56 浏览:

第十七小学学片区:宁安大街以东、宝湖路以南、正源街以西、湖畔路以北。

17、金凤区第十八小学学片区(银川二十一小亲水校区):亲水大街以东、宝湖路以南、宁安大街以西、六盘山路以北;墅城绿郡。

18、金凤区第二十小学学片区:包兰线以东、北京路以南、良田渠以西、黄河路以北;朗诗台、双悦新村(北区)。

19、金凤区第二十一小学学片区(湖畔三小):通达街以东、长城路以南、亲水大街以西、南环高速以北。

20、金凤区第二十四小学学片区:包兰铁路以东、沈阳路以南、亲水大街以西、贺兰山路以北;阅海苑西区。金凤三十小建成后,学片区将调整。

21、银川二十一小湖畔分校学片区(湖畔一小):湖畔嘉苑。

22、银川市阅海小学学片区:亲水大街以东、大连路以南、正源街以西、贺兰山路以北。

23、银川市阅海二小学片区:万安巷以东、沈阳路以南、唐徕渠以西、贺兰山路以北;丰登镇新联3、4、5、6、7、8、9、11队拆迁安置在凤北家园老户;新丰村1队至8队区迁安置在凤北家园老户;永丰村1、4、12队拆迁安置在凤北家园老户。

24、银川市阅海三小学片区:亲水大街以东、沈阳路以南、正源街以西、大连路以北。

25、银川市阅海四小学片区:正源街以东、沈阳路以南、万安巷以西、贺兰山路以北;丰登镇新联3、4、5、6、7、8、9、11队拆迁安置在凤北家园老户;新丰村1队至8队迁安置在凤北家园老户;永丰村1、4、12队拆迁安置在凤北家园老户。

(二)初中

1、银川唐徕中学西校区学片区:亲水大街以东、贺兰山路以南、唐徕渠以西、黄河路以北,户籍在北京中路或上海西路街道,学籍为金凤四小、六小、十一小毕业生。

2、银川唐徕中学南校区学片区:亲水大街以东、黄河路以南、唐徕渠以西、宝湖路以北。金凤五小和金凤二十一小毕业生对口直升。银川三十二中建成后,学片区将调整。

自2022年起,金凤五小毕业生对口直升政策将调整,实行按照学片区安排入学。

3、银川唐徕中学宝湖校区学片区:亲水大街以东、宝湖路以南、唐徕渠以西、南环高速以北;满城街以东、长城路以南、亲水大街以西、南环高速以北。金凤实验小学和金凤九小南校区毕业生对口直升。银川三十四中建成后,学片区将调整。

4、湖畔中学学片区:满城街以东、北京路南、亲水大街以西、长城路以北。银川三十四中建成后,学片区将调整。

5、银川市第六中学学片区:包兰铁路以东、北京路以南、满城街以西、宝湖路以北,户籍在黄河东路街道,学籍为金凤一小、二小、三小、八小、十小毕业生。银川三十四中建成后,学片区将调整。

6、银川市第十三中学学片区:包兰铁路以东、贺兰山路以南、亲水大街以西、北京中路以北。

7、银川市第三十六中学学片区:包兰铁路以东、沈阳路以南、亲水大街以西、贺兰山路以北;阅海苑西区。

8、银川市阅海中学学片区:亲水大街以东、沈阳路以南、正源街以西、贺兰山路以北。

9、银川市阅海第二中学学片区:正源街以东、沈阳路以南、唐徕渠以西、贺兰山路以北。

10、金凤区丰登回民中学学片区:包兰铁路以东、北环高速以南、唐徕渠以西、沈阳路以北。

11、金凤区良田回民中学学片区:良田镇范围内小学毕业生。

八、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招生计划一经公布,各校要严格遵照执行;如确需调整,须由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未经批准擅自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二)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当学校有剩余学位时,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含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伤残警察、外籍华侨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按相关政策执行。宁夏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2017年以后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含从我区离职就读的博士研究生毕业回宁就业的人员),可按相关规定享受子女首次入(转)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含幼儿园)、普通高中就读等政策优待。当学校剩余学位不足时,将统筹调剂安排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实行剩余学位电脑派位的学校,优先安排其子女参加电脑派位。各类优抚对象的申报材料须于7月25日前交至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三)严格班额设置标准。学校要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规定的班额标准。

(四)探索招生入学新方法。若银川市唐徕中学西校区有剩余学位,继续实行以电脑派位随机录取的办法安排符合条件的学生入学(具体方案见附件3)。

(五)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均应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登记备案。

附件1金凤区2021年中小学招生计划表

附件2金凤区民办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附件3金凤区试点学校电脑派位实施方案

附件1

附件2

金凤区民办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依据《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厅字〔2021〕15号)《金凤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安排》,结合我区招生实际,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免试入学

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

(二)严格落实招生计划

民办学校结合自身办学条件向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上报招生计划。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核定招生计划,各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招生计划进行招生。

(三)坚持公正公开

坚持程序公开透明、流程规范有序、结果及时公开、监督全面到位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录取结果和咨询方式,实行阳光招生。

二、招生流程

辖区民办中小学招生由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管理。实行学生自愿报名、自主选择学校和电脑派位的方式招生,每个儿童少年限报一所民办学校。当报名人数小于学校招生计划时,所有报名的学生均被录取;报名人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时,所有报名学生均参与电脑派位,随机录取。

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公办学校的划片或直升入学;未被民办学校录取或录取后自行放弃录取资格的,将由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剂到公办学校就读。

双胞胎及多胞胎实行捆绑电脑派位,即仅1个孩子可以报名参与电脑派位,若派中,则同胞儿童少年均视为派中。双胞胎及多胞胎报名后,家长须向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登记备案,登记备案后方视为捆绑派位。

(一)辖区民办小学(北师大银川学校小学部和金凤区外国语实验小学)

1、招生范围。北师大银川学校小学部招收具有银川市户籍的适龄儿童;金凤区外国语实验小学优先招收金凤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有剩余学位时再招收兴庆区和西夏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2、网上报名。7月5日至7月15日登陆平台——进入“银川市小学新生入学”——“金凤区”项填写适龄儿童信息——选择“是否参加民办学校报名”一栏时,家长只能选一所民办小学报名。报名成功后将会收到短信,再按照下一条短信通知的时间,携带户口簿,前往指定地点核验证件。

3、电脑派位。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电脑派位,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录取发布。录取结果当场公布,民办学校同步在其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平台公布。

(二)辖区民办中学(北师大银川学校中学部和银川外国语实验学校)

1、招生范围。北师大银川学校中学部招收具有银川市户籍或银川市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银川外国语实验学校招收具有银川市三区户籍或银川市三区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网上报名。

(1)金凤区辖区小学毕业学生:7月5日至7月15日登陆平台自愿选择一所民办中学报名。

(2)非金凤区辖区小学毕业生:①在银川市以外就读的金凤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于7月5日至7月15日登陆平台—进入“银川小学升入初中”---点击“金凤区”---进入“非金凤区小学毕业生”端口报名,报名成功后将会收到短信,家长携带户口簿等相关材料按照平台短信提示的时间和地点核验证件。②在银川市内就读的金凤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在就读小学参加民办学校报名。

3、电脑随机派位。电脑随机派位由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录取发布。录取结果当场公布,民办学校同步在其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平台公布。

三、工作要求

(一)严肃招生纪律。民办学校招生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严格执行招生纪律,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规范、有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格招生流程。民办学校报名、核验证件和电脑随机派位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电脑随机派位全过程将录像。

(三)规范工作职责。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民办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组织管理;民办学校负责组织核验报名学生信息,须在电脑派位后一周内严格按照派中的学生名单完成报名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严格按照公示结果为派中的学生注册学籍。各民办学校不得招收电脑派位以外的学生、不得空挂学籍、不得超过规定班额。一经发现,教育行政部门将对违规的学校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在当年民办教育机构年检时定为“不合格”,核减学校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或停止下一年度招生资格,直至取消办学资质。

附件3

金凤区试点学校电脑派位实施方案

依据《金凤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安排》),金凤区选取一所公办中学试行剩余学位电脑派位入学办法,现将具体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电脑派位依托平台

试点学校电脑派位将依托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即如愿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行。

二、电脑派位试点学校

银川市唐徕中学西校区

三、报名参与电脑派位的学生及顺序

第一类: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含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伤残警察子女以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宁夏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2017年以后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首次照顾子女。

第二类:符合学籍要求的晚迁户毕业生。即在银川市唐徕中学西校区学片区购房,且在金凤四小、六小、十一小毕业,户主为学生父母或外祖父母,但户籍于2020年12月31日后迁入的学生。户籍迁入后须于7月15日前到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登记报备。2021年7月15日后迁户的不再受理。

第三类:符合购房和户籍要求但不符合学籍条件的。即在银川市唐徕中学西校区学片区购房,学生户籍在上海西路或北京中路,户主为其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于2020年12月31日前迁入,户籍信息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信息一致,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非金凤四小、六小、十一小应届毕业生。

按照靠前顺序优先(即第一类优先第二类,第二类优先第三类)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

四、电脑派位流程

1、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通过平台公布银川市唐徕中学西校区的剩余学位数。若无剩余学位,将不再组织登记和进行电脑派位。

2、如有剩余学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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