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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70名

日期:2023/8/10 16:30:09 浏览:

,设置合格分数线,笔试需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如果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入围人员达不到1:2比例,采取差额和等额测试,最低不低于1:1的比例。

3.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成绩合成

1.需笔试进入实际能力操作测试的职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50%,笔试成绩、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前两位小数。同一职位按比例名额末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为体检对象,若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综合成绩均相同,则加试一场笔试,以成绩高的为体检对象。凡是实际参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人数的,有可比成绩的,考生的成绩须达到该科目组(同内容、同评委)考生的平均成绩方可作为体检对象;没有可比成绩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总分10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2.直接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职位

实际能力操作测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凡是实际参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人数的职位,考生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先笔试再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职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50%,笔试成绩、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前两位小数。同一职位按比例名额末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为体检对象,若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综合成绩均相同,则加试一场笔试,以成绩高的为体检对象。

(五)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计划招聘数为基数,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工作由教育部门组织实施,纪委监委和人社部门全程监督。体检在异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根据《关于把毒品尿液检测纳入国家公职人员体检内容的通知》(永禁毒办〔2019〕25号)要求,将毒品尿液检测纳入体检范围。毒品检测呈阳性的人员,不予聘用。

3.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县教育部门组织进行,纪委监委和人社部门全程监督。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所需费用自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综合材料。

(七)递补

对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体检不符合要求、考察不合格及公示未通过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同一岗位只递补一次。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新田新闻网、新田发布、新田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官网、新田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报批与备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一周内将《事业单位人才招聘人员备案表》报人事编制等部门审核、备案。

(十)聘用

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聘用人员权利和义务

1.聘用人员编制属于事业编制,被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

2.聘用人员在新田教育系统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调动到其他非教育系统工作、不得辞职,否则按违约处理,且不予办理调档等相关手续。

四、工作安排

按照实际工作需要和特定岗位设置原则进行安排分配。

五、其他事项

1.教师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人大、组织、纪委(监察)、编办、人社等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并发布公告。

2.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部门发布的有关信息,因本人原因影响其招聘考试结果的,由本人自行负责。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本次招聘全过程严格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行。

6.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聘用本次招聘教师的工作人员:

(1)夫妻关系;

(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5)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7.其他未尽事宜,由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8.监督电话:

新田县纪委监委0746-4711788

新田县委组织部0746-4716176

新田县人社局0746-4723391

新田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46-4714990

9.招聘咨询电话:

县教育局政工人事股0746-4723043

附件:

附件1:新田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直接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doc

附件3:新田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2:新田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先笔试再实际操作能力测试).doc

附件4:新田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汇总表.doc

附件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样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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