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4-11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和“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要求,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普通高中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有关要求,2023年,湖北省沙市中学、荆州中学面向全市招收创新人才开展早期培养。
一、招生对象
荆州市2023届应届初中毕业生。
报考要求:品行端正,有突出的学科特长,创新实践能力强,学科成绩综合排名居于年级前5%。
二、招生计划及范围
两校从总招生计划中,单列“创新人才培养计划”105人,面向全市实行联合招生,其中沙市中学50人、荆州中学55人。两校在县(市、区)计划具体分解如下:
三、招生流程
1.学生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至16日,考生关注“荆州教育考试”微信公众号,进入“”进行报名登记,按要求自主、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考生志愿由沙市中学志愿、荆州中学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组成)。
2.资格审核。由两校招生专班共同对报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原则上按招生计划1:3比例确定参加考试学生人数。
3.考试组织。考场布置由荆州中学(今年的轮值学校)负责;考生于2023年4月22日上午8:00在荆州中学四号楼参加考试。
四、命题与阅卷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
2.试卷命题:荆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统筹。
3.阅卷安排:荆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
五、录取流程
两校联合招生录取根据考试成绩、考生志愿从高到低进行录取。例如两校联合招生在洪湖市招生计划分别为7人,则洪湖市参考考生按成绩进行排序,依次从第1名、第2名……按志愿进行录取,当一所学校已录取7人,则该校计划已满,前14名的剩余考生选择是否服从调剂至另一所学校,如不服从调剂,视作考生放弃本次联合招生录取;另一所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依次从第15名、第16名……进行递补。本次招生录取不影响未录取考生按中考成绩参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
被两校联合招生录取的学生,于4月底前与录取学校签订录取协议,5月到录取学校报到学习。两校于4月底前向市教育局书面报告录取学生信息,中考后在提前批“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中予以投档录取。签订录取协议的学生中考成绩以“A”呈现。
六、学生管理
通过两校联合招生录取的学生,实行单独编班,直接编入“创新人才实验班”。对创新人才实验班学生培养情况进行动态跟踪评估监测,两校每学期将培养情况向市教育局报告。
七、有关说明
1.两校联合招生实行“阳光工程”。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申请条件、录取过程、录取结果、咨询与投诉办法等均通过沙市中学、荆州中学网站等平台公布,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特别提醒:教育部明文规定“普通高中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凡荆州市外的普通高中在荆州市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活动均属违规行为,若荆州市2023届在籍在校的初中毕业生擅自参加荆州市以外普通高中违规招生登记、报名、考试等活动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沙市中学、荆州中学录取资格。希望广大学生及其家长共同努力,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营造更好的就学氛围,为荆州教育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两校联合招生咨询电话:
沙市中学0716-8222121
荆州中学0716-8436877
2023年4月7日
文章来源于:http://chuzhong.ljyz.com.cn 初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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