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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惠东发布2020年中小学招生方案!

2023/6/26 0:02:35 点击:

来源时间为:2020-06-04

此前,小编已经给大家推送了

部分县区中小学招生方案

或积分入学方案

(点击下面县区名字查看)

惠城区

近日

2020年惠东县义务教育阶段

招生方案发布,

快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

惠东县教育局官网截图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分区划片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实行凭户口,按居住地就近免试入学的招生办法。各中心小学(学校)、中学在县教育局、当地镇政府(含街道办、管委会)统筹指导下依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确定相对科学的划片规则,合理划定片区范围,确定每所公办学校招生服务范围。

(二)持有惠东县户籍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原则上由户籍所在镇(含街道、度假区、旅游区,下同)公办学校就近安排学位。户籍生报名要求户籍地和居住地一致方可安排学位。

(三)监护人租房的居住地户籍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报读公办学校一年级、七年级,监护人必须是在租房所在地圩镇(县城)没有自有产权住房,如果经县自然资源局查实拥有自有产权住房的,按照自有产权住房学区范围安排学位;经县自然资源局查实没有自有产权住房的,需提交《商品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及房屋租赁缴税发票,且房屋租赁期限截止时间至少须至2020年12月份方可按照租赁房学区范围安排公办学位。监护人既没有自有产权住房,又无办理有效房屋租赁手续的居住地户籍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平山街道由县教育局根据该街道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其他镇由当地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四)非居住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报读公办学校一年级、七年级的,均需要参加积分入学,积分达不到入读公办学校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回户籍地学校就读或到民办学校、其他地区学校申请入学(特殊群体子女除外)。积分入学详细操作办法见附件《惠东县2020年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工作实施细则》。

(五)随亲在外生活的学前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需返回户籍所在地就近入读公办学校一年级、七年级的,在规定报名日期内,相关学校不得拒收。

(六)各镇学校招生规模和班数、班额严格按照县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备注:原则上要按标准班额编班,即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占30%以上的学校,小学不超过50人,初中不超过55人),严控56人以上大班额,严禁66人以上超大班额。】

(七)严禁各学校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机构合作提前选拔或特殊培养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严禁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坚决整治学校选拔学生和提前招生的违规行为。

二、招生办法

符合入读条件的居住地户籍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直接到服务范围学校报名。

1

报名时间:

平山街道、大岭街道、吉隆镇、黄埠镇公办小学和初中户籍生报名时间、积分入读生报名时间另行通知。其他镇由中心小学(学校)、中学确定报名时间并报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小组办公室备案。招生录取(报名注册)时间不晚于8月10日结束,以便留出时间让未能被我县学校录取的随迁子女回户籍地学校就读或到其他地区学校申请入学。

2

报名提交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查后当面归还):

(1)小学:

①适龄儿童及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②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房屋)(如产权证在办理过程中,则提供购房合同及发票)、自建房(小产权房)提供购房(购地)合同和水电缴费发票、租房户提供《商品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及房屋租赁缴税发票;

③适龄儿童的出生证。

(2)初中:

①小学毕业生及其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②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房屋)(如产权证在办理过程中,则提供购房合同及发票)、自建房(小产权房)提供购房(购地)合同和水电缴费发票、租房户提供《商品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及房屋租赁缴税发票;

③《学籍基本信息表》(此表由小学负责提供,须加盖学校公章);

招生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核对上述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必要时可到相关部门核查或会同社区居民委员会人员进行家访以证实材料原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监护人必须主动向学校提交小孩入学所需资料,并主动如实配合学校核查相关材料。否则,学校不予以安排学位。

惠东积分入学攻略

针对积分入学,惠东县出台了《惠东县2020年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工作实施细则》

1

适用对象

(一)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跟随监护人在惠东县辖区镇居住生活的非该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二)凡在惠东县居住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通过积分方式,申请入读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居住地所属服务范围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居住地以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房屋)(如产权证在办理过程中,则提供购房合同及发票)、自建房(小产权房)购房(购地)合同以及水电缴费发票,《广东省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回执》),《商品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含房屋租赁缴税发票)其中一项为准。租房户必须是在申请学校所在地圩镇(县城)没有产权房的监护人。

2

申请办法

监护人根据身份证、户口簿、居住地情况(以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

、自建房购房合同以及水电缴费发票、《广东省居住证》、《商品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其中一项为依据),填写《惠东县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读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交到居住地所属服务范围的学校申请积分入学。

3

操作方法

(一)监护人提交材料:

监护人按规定时间携带所需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服务范围学校申请。学校对监护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由监护人填写《申请表》一式两份,签名确认并自行保存一份,另一份《申请表》及佐证材料复印件由学校保存。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校应当面告知监护人。

(二)职能部门核实材料:

在监护人提交申请材料规定时间结束后,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材料。

(三)公布积分审核结果:

学校在规定时间公布积分审核结果。根据职能部门审核,对监护人自评得分有修改的,学校还需告知监护人,如监护人对分数有异议的,两天内可向学校申请复核,逾期不再接受复核申请。

(四)录取名单公示:

学校根据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结果以及积分入学招生计划数,确定录取名单,在规定时间公示,公示名单按积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如总积分相同,则以《惠东县2020年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指标及分值表》积分指标序号的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五)办理入学手续:随迁子女在学校公示的录取名单内,其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签名确认的《申请表》到所申请入读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各初中学校要认真落实《关于初中阶段学校招收外省户籍学生须告知中考报名资格条件的通知》(惠市教基〔2019〕50号)要求,接收外省户籍初中新生报名注册时,务必书面告知中考报名资格条件。

关于2020年惠东中小学招生方案更多详情,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

END

来源:惠东县教育局

惠州教育公众号

扫一下就“惠”咯

原标题:《速看!惠东发布2020年中小学招生方案!》

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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