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直接就近入学
1)直接就近入学对象户籍在滟澜洲社区、肖坝社区、斑竹湾社区、白塔街社区、县街社区、较场坝社区、府街社区、桂花楼社区、新村街社区、人民西路社区、水井冲社区、圣水街社区、文昌宫社区、石雁儿社区、青果山社区、演武街社区、碧山路社区、龙泓路社区、篦子街社区、大田社区、共和社区、王河社区、敖坝社区、檀木嘴社区、蟠龙社区、石龙社区、长征社区、道座庙社区、青江社区、乐达社区、高坝社区、任家坝村、大佛坝村、张徐坝村、罗李坝村的小学毕业生。
2)直接就近入学办法直接就近入学对象不参加电脑派位录取,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直接在相应的初中学校报名就读。
户籍在滟澜洲社区、肖坝社区、斑竹湾社区、白塔街社区、县街社区、较场坝社区、府街社区、桂花楼社区、新村街社区、人民西路社区、水井冲社区、圣水街社区、文昌宫社区、石雁儿社区、青果山社区、演武街社区、碧山路社区、龙泓路社区、篦子街社区、大田社区、共和社区、任家坝村、大佛坝村、张徐坝村、罗李坝村的小学毕业生直接就读乐山五中。
户籍在王河社区、敖坝社区、檀木嘴社区的小学毕业生直接就读乐山七中。
户籍在蟠龙社区、石龙社区、长征社区、道座庙社区、青江社区、乐达社区、高坝社区的小学毕业生直接就读嘉州学校。
直接就近入学的小学毕业生,按规定完成信息采集后,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信息采集编号,于6月30日到相应的初中学校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三)进城务工人员等随迁子女就读办法1.进城务工人员等随迁子女在市中区接受义务教育,由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就读。
2.进城务工人员等随迁子女可选择就读学校,小学有龙泓路小学、太白路小学、城南学校、城北小学、牟子学校、荔德小学、全福学校、凌云小学;初中有嘉定中学(新村校区)、乐山十三中、牟子学校、城南学校、全福学校。
3.其他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完成市中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的录取后,若有剩余学位,可招收本校辖区范围内具有市中区城区居住证、按规定完成信息采集的进城务工人员等随迁子女入学。
四)其他人员子女就读办法港澳台同胞、华侨、进藏干部职工、烈士、公安英模、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乐山市高层次人才、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和我市支援湖北医疗队全体人员,其子女在市中区城区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执行。
招生纪律
1.落实免试全覆盖。各校不得以任何形式选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以增班转学选拔学生。
2.规范入学管理。各校要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则,均衡分配学生和配置教学师资,实施均衡编班,不得依据考试成绩设立快慢班、重点班、实验班、尖子班等,不得出现超过55人大班额。
3.加强学籍监管。教育行政部门将利用学籍系统规范中小学校招生,在学籍系统中设置招生计划数,落实招生计划刚性执行。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小学(含民办学校)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一律不予注册学籍。被城区公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所录取的学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报到注册,视为自愿放弃公办学校学位。
4.实行阳光招生。学校招生要做到办学条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收费标准、招生结果“八公开”,其内容必须在当地的社会媒体、教育网站、学校公示栏等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5.严格责任追究。各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十项禁令”,坚决制止掐尖招生和与社会培训机构挂钩招生。对违反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的,一经查实,将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乐山市市中区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0833—2134316(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中区教育局教育股)
举报电话:0833—2430315(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综合科)、0833—2138053(市中区教育局内部审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