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义乌市教育局获悉,最新制定的《义乌市初中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简称《办法》)正式印发。该《办法》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学生开始组织实施;今年、明年毕业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仍按原方案实施。
据了解,义乌本次新制定的《办法》主要有两大变化:一是评价维度有缩减。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将原有六个维度缩减为四个维度;二是评价贯穿初中三年。评价结果分学期评价和初中毕业终结评价。各学期按四维度内容分别采用等第评定结果。初中毕业终结评价结果在学生初中5个学期的评价等级的基础上确定最终等第结果。
《办法》规定,义乌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四个维度:品德表现、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其中,“品德表现”重点记录学生诚信、正义、尊重、关爱、责任等日常在校表现及参与公益劳动、社区服务、志愿服务活动等情况;“运动健康”重点关注学生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测试、参加日常体育锻炼与各级各类体育竞赛及各类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艺术素养”重点关注修习音乐与美术课程过程性评价、学业考查、艺术展演、比赛以及艺术兴趣及特长等情况;“创新实践”则重点关注参加研究性学习、科学实验、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社会实践等情况。
《办法》规定,建立义乌市初中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以学校为记录主体,采用客观数据导入、初中学校统一录入和学生提交实证材料相结合的方式,客观记录学生的学习成长经历。
《办法》明确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呈现办法。评价结果分学期评价和初中毕业终结评价。各学期评定结果采用等第制度,按四维度内容分别评价。每一维度评价结果分A、b、C三个等第,分别代表“优秀”“及格”“需努力”。“品德表现”A、b等第比例不设限,除有严重违纪及以上情况的学生外,原则上一般不评C等。其他三个维度中,A等比例人数原则上每学期不超过学校本届在籍学生人数的35%。由外市转学进入义乌市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由转入学校按本校制订的实施办法予以确定等第,并报教育主管部门认定后导入信息管理系统。初中毕业终结评价结果在学生初中5个学期的评价等级的基础上确定最终等第结果,其中第5个学期截止时间为毕业当年的4月底。
《办法》明确了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认定途径。等级认定可经义乌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业水平考试、活动比赛和学校开展群体性活动认定。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参与人数至少为学生数的40%,A等率不超过参加活动人数的10%(以学段为单位),参加义乌市级比赛认定名额不占学校份额,但是学校未按规定要求派队参加义乌市级及以上比赛,经核查取消该校当年相应维度A等认定资格。
自2020年起,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义乌市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的基本条件。今后将视试行情况作相应的调整,建立更紧密的挂钩。《办法》规定,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达到4b以上,或经补测达到4b以上(补测办法由各学校自主制订),且学业考试成绩达到毕业要求,否则认定结业。继续把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作为各类高中段学校招收录取的前置条件,省优质示范普通高中(义乌中学、义乌二中)录取,考生的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第须达到2A2b及以上,其他高中段学校录取原则上应4b及以上。高中学校开展自主招生(含三位一体特长生招生),须将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录取的基本条件之一。
针对新老办法过渡的实际情况,义乌市明确新《办法》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学生开始实施,新的素质报告单以新印发的《义乌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报告单》为准;2018年、2019年毕业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仍按原方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