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2-03-30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城乡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改善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基层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有效解决农村群众看病就医问题,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同省财政、人社、编办等部门共同实施2022年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招聘计划。面向省内、外高等医学院校及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医学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招聘对象
招聘单位为鸡东县卫生健康局所属的乡镇卫生院,按照公布的乡镇卫生院岗位需求计划,招聘省内、外高等院校统招全日制医学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鼓励生源地毕业生报考当地招聘岗位。招聘专业临床医学、中医学。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专业
乡镇卫生院设招聘岗位3个,统招专科以上医学专业毕业生(见附表1)。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基层;
3.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条件:高等院校全日制医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原则上应是高中起点,其中医学目录中的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可以放宽到初中起点全日制专科毕业生;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拟定2022年5月23日至5月27日。(根据疫情相关要求适时调整,现场报名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聘人员需要登录鸡东县新闻网站(//jidong.dbw.cn/),下载并填报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
二)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可以到鸡东县卫生健康局4楼综合办公室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鸡东镇振兴大街323号)
三)注意事项1.应聘人员需亲自到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招聘岗位。
2.按照填报招聘岗位考核排序优先录取原则,在招聘岗位未录满情况下,可以择优补录。
3.应聘人员需要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打印学历认证报告、应聘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所在单位或当地人才服务部门提供的证明(加盖公章),以及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需要提供8张蓝底或红底2寸免冠证件照。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项目生”应提供其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人员需要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经招聘单位现场确认后,作为拟聘用重要凭证请认真保存。应聘人员要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四)聘用方式报名结束后,同一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超过2人以上,需要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和人社部门采取笔试、面试等办法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与政审考核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专业科目成绩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由鸡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与审批根据考试、体检和综合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市卫生健康委、人社局复核汇总后上报省卫生健康委和省人社厅备案,并在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鸡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正式上岗时间拟定为2022年9月1日。
五、笔试、面试与考核
1、笔试原则。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医学专业的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
3、笔试政策性加分。参加从鸡西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役退伍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并享受黑政办发[2013]42号规定的加10政策。“项目生”,是指在鸡西市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不含“村村大学生培养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以及在鸡西市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且经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报名时未提供“项目生”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则不能享受相关政策。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成绩+政策性加分。
4、笔试合格人员的确定。按笔试总成绩达到及格分数线以上人员确定笔试合格人选,笔试合格的人员可以进入面试阶段的选拔。
5、面试。面试方式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分析处理问题的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为100分。
6、面试工作评审小组。面试评审组由有关专家组成,负责对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7、以笔试(含政策性加分)和面试成绩累加的综合成绩,按乡镇卫生院招聘需求岗位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综合成绩相同时,有执业证者优先,其次以专业科目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8、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考核,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9、笔试、面试和考核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和考核的结果向社会公开,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10、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六、相关待遇及管理
1、乡镇卫生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式4份),鸡东县卫生健康局、人社局、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各一份,聘期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有效证明。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要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按国家规定执行基层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和政府特聘岗位津贴,聘用人员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专科生年收入不低于3万元,2022年9月1日起薪。同时,聘用人员依法享受当地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待遇。
4、聘用期满且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可以在县域内乡镇卫生院之间流动。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限内,其人事档案统一由县人才中心管理。
5、聘用人员3年聘用期满,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人员,经卫生健康和人社部门综合考核合格者,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后,根据本人意愿,纳入卫生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所报考单位无空余编制时,可将聘用人员调剂至有空余编制的乡镇卫生院工作、落编。
七、政策咨询电话
鸡东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3)。
咨询电话:0467-5596676联系人:王丽。
附件:
1.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2022年全省乡镇卫生院招聘大学生计划表
3.2022年全省各地乡镇卫生院招聘大学生工作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