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融入党政考核重要内容。实施示范创建“一把手”工程,州委、州政府与13县市、州级46部门签订创建目标责任书。自2013年起,下发示范创建相关文件(规划)7个,以“兴边富民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项目”为重点,全州打造了以元阳哈尼小镇、弥勒市可邑村等为代表的1590个示范点,形成了纵向到边、横向到底的创建格局。
二是融入脱贫攻坚。先后投入资金10亿余元,实施了金平布朗族(莽人)地区、红河县垤玛三村地区、绿春县黄连山地区、金平县拉祜族地区、河口县瑶山乡5个民族聚居区集中连片开发工程,让20余万民族群众走出贫困。
三是融入民族文化。实施了一批世居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创作了《诺玛阿美》《我家红河》等一批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完成了45卷哈尼族口传文化编译;截至2017年底,全州共传承和打造少数民族特色村寨70个,其中,弥勒市可邑村、石屏县郑营村、元阳县大鱼塘村等14个村寨被国家民委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
四是融入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培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每年组织不同层次的干部培训,并专门安排一期不少于50人的基层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
五是融入民族教育。深入实施《教育金秋行动计划》,少数民族人均受教育年限达10年以上。从2013年起,进一步办好办活民族高中班,将南部6县优秀初中毕业生选送到内地优质高中上学,每年招收南部地区学生500人。从2015年开始,实现南部6县高中生学费全免;对少数民族学生考取二本以上的特困生给予每人2000元补助。
六是融入依法治州战略。先后制定了《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自治条例》《河口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屏边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4部民族自治条例。在此基础上,制定了《蒙自五里冲水库保护管理条例》《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水资源管理条例》《异龙湖管理条例》《红河州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等17部单行条例。
七是融入社会治理体系。坚持把开展“爱民固边”工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平安红河创建、文明城市创建、边境管理和边疆发展等有机结合起来,在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九进”活动的同时,不断健全和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探索推出“一网一专报”维稳工作一体化网格化管理模式,形成民族团结进步“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作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