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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自评报告

2023/7/25 17:48:22 点击:

来源时间为:2022-12-09

2022年,我县以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和教育事业协调发展为重点,着力提升教育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全面强化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意识,各项教育工作顺利推进,教育发展水平有效提升。根据《常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对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县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细则》的通知》(常政教督委〔2022〕1号)要求,我县认真组织开展了自查自评,总分100分,自评分105分,无“一票否决”事项。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12分,自评12分)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3分,自评3分)

县委、县政府一贯坚定正确的办学方向,从不给教育下达升学任务和指标,也从不以升入北大、清华人数考核教育。县教育局高度重视德育工作,年初印发《澧县教育局工作要点》《澧县中小学德育工作要点》,要求全县中小学严格落实立德树人任务。9月,澧县县委办公室、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澧县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全县中小学每年举办足球运动会、艺术节、“新时代好少年”演讲、征文大赛、科技创新大赛、经典诵读、书信大赛等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纳入城市提质工作考评范围。

2022年9月6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教育大会暨第38个教师庆祝大会,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以新时代教育思想作为全县教育业的理论遵循,县委书记王兆铭、县长王启武作了重要讲话。近期,全县教育系统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双减”政策,让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细落地。

我县根据《湖南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2022年版)制定《澧县义务教育课程计划设置表》,要求学校按规定开齐开足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课程。制订下发《2022年澧县中小学德育工作要点》,要求全县中小学德育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把握新时代德育工作的方法和路径,坚持立德树人、五育并举,以培养学生良好思想品德和健全人格为根本,以促进学生形成良好行为习惯为重点,不断完善德育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德育工作水平。

我县高度重视、统筹规划本地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工作,认真遴选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一是全县申报通过了澧县城头山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澧县彭山景区、澧县涔槐生态教育实践基地、澧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黄家套等市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二是县委县政府多次专题研究澧县综合实践学校的建设,按照《关于原澧县三中资产划拨及澧县研学基地建设有关工作的会议纪要》《中共澧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澧县综合实践学校的批复》精神,澧县综合实践学校于2022年8月完成建设,从秋季学期开始运行。县教育局印发了《澧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中小学劳动教育综合实践活动的通知》《关于核准澧县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组织中小学生到综合实践学校轮流开展为期2天的生活、生产劳动等劳动教育综合实践活动,培养学生从小养成乐于家务劳动,热爱生产劳动,主动参加服务性劳动的良好习惯。全年,我县中小学组织学生到综合实践、劳动教育基地,综合实践学校开展活动达到近3万人次,促进了综合实践与学校课程有机融合,让学生“走下课堂、走出校园、走进社会”开展研学活动,开心地到研学基地学习知识,丰富阅历,增长见识,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022年,省政府教育督导办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市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地督查,抽取28个县(市、区)进行了县级教育工作两项评价现场复核。认定澧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为优秀等次,认定澧县县委书记王兆铭、县长王启武同志为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优秀等次。

(二)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3分,自评3分)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下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市、县教育工委工作机制的函》,我局正在积极筹建中共澧县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且每年召开不少于1次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

澧县教育局直属机关党委各级各类学校共有党组织118个,其中党委1个,党总支23个,党支部94个,均已成立党组织,实现了党建工作全覆盖。

澧县教育局建立了学校党建工作评估考核机制,严格落实《澧县中小学校党建工作(含意识形态)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制定了《澧县教育局2022年基层党建工作计划》《澧县2022年度学校目标管理考核方案》,每年均进行两次专门的党建工作督导,并形成督导通报,成效明显。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3分,自评3分)

县教育局认真贯彻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按照党组负主体责任的要求,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统筹协调、权责统一,通过明确责任、履行职责、追究到位,不断加强党政领导干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自觉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层层传导压力。

教育局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推进“清廉建设”的工作要求,以“清明政风、清净校风、清正教风、清新学风”四大板块为抓手,努力推进“清廉学校”建设,将清廉建设纳入校园文化建设总体规划布局,规范小微权力运行、扎紧扎牢制度笼子、持续加强纪律监督,带领全县中小学校深入开展“清廉学校”建设工作。一是强化党建引领作用;二是在校园内大力营造廉洁文化的环境氛围;三是扎实开展全体教师的师德教育。签订《廉洁从教承诺书》,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四是紧紧围绕专项治理工作持续发力,特别是学位”治理、食堂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

2022年,纪检监察室受理各类信访举报60件,完成60件。完成提醒谈话7人次、警示谈话45人次、诫勉谈话2人次。立案10件,其中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党内警告处分2人。)行政警告处分7人。2022年,共退缴违纪资金111728元。

(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3分,自评3分)

2022年,县教育局开展了“身边的好老师”、我的“育人小故事”、“品读经典,滋养人生”主题征文活动,共收到征文387篇,评选一等奖79篇,二等奖163篇,三等奖145篇。

2022年,根据澧县教育局、澧县教育基金会《关于做好优秀校(园)长、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优秀青年教师、优秀支教教师、优秀特岗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澧教通〔2022〕42号)文件精神,今年共评选扎根农村奉献教育奖13人,县级优秀校长6人,师德标兵29人,优秀班主任29人,优秀青年教师34人,优秀支教教师10人,优秀特岗教师4人,优秀支教教师1人,评选第七届乡村红烛奖70名。

2022年,县教育局下发了《2022年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师德师风建设相关工作机制的通知》等文件,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完善师德考核评价体系,严格落实师德评价“一票否决”。

加强师德师风监督与治理,严肃执纪问责。一是靠前提醒,打好“预防针”。各学校集中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专题教育活动,组织学习相关师德文件,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自觉提升师德师风;二是制度完善,戴好“紧箍咒”。为促进我县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再上劲,督促教育局党组出台印发了《澧县中小学教师“九条禁令”》,进一步规范了教师行为,树立教师良好形象。三是常态监管,用好“探测仪”。针对师德失范行为开展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对违规的教师及时核查并作出严肃处理。

二、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10分,自评10分)

(五)落实国家和省、市教育法律、法规(3分自评3分)

根据国务院、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县教育局制定了县教育局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明确了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公开等内容,编制了教育系统行政审批服务指南,执法事项清单和审批流程图。没有出现越级上访和群聚性上访,交、转办信访件已按要求办理。

建立了重大教育工程和项目的规范管理、部门协同、责任追究机制。县政府制定了《澧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澧政办发﹝2018﹞13号)《澧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澧政办发﹝2019﹞3号)《澧县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暂行规定》(澧政办发﹝2020﹞12号),县教育局根据县有关文件制定了《澧县教育局基本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项目建设质量管理的暂行规定》(澧教通﹝2022﹞23号),并严格按照制度实施,确保了工程顺利实施。

(六)全面推进依法治教(4分自评4分)

县教育局成立了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明确领导分工、内设股室职能及岗位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党组工作议事规则等决策机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牢固树立法治用人导向,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办发〔2016〕71号)。按照《湖南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的工作方案》要求,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每年都做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汇报,带领局党组成员落实了年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并且每月召开县教育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将习近平依法治国思想纳入2022年度教育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月份学习内容。

认真落实教育行政执法“四项制度”,制定了《澧县教育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四项制度工作方案》,行政执法案卷均按规定规范存档。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定了《澧县教育局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落实了国家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学法考法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均参加了年度线上学法考法。

认真落实教育“双公示”工作,按要求报送“双公示”材料及新闻案例等信用信息。

积极开展教育系统诚信体系建设,将诚信教育纳入学校师生教育内容,没有论文、学术造假和考试舞弊等行为。

认真落实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建立和完善了党风廉政、机关作风监督、招生、人事、财务管理、采购等多项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对县委、县政府及本局重大决策、会议、文件的执行,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党组决策相结合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建立了重大事项法律审查制度、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县教育局印发了《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汇编》《澧县教育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澧县教育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澧县教育系统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办法》,重大行政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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