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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基层干部群众对有关支农政策的反映、意见和建议调查】

2023/8/8 10:02:58 点击:

(一)农业直补政策落实情况

2008年泾川县农业直补政策共落实资金3284.724万元,其中:

1、粮食直补:2008年上级财政下达泾川县粮食直补资金339万元,实际兑付资金339万元,直补面积805360.23亩,农户74004户。

2、农资综合补贴:2008年上级财政下达泾川县农资综合补贴2561万元,实际兑付资金2561万元,直补面积805360.23亩,农户74004户。

3、农机具购置补贴:2008年省级财政下达泾川县农机具补贴资金6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40万元、省财政补贴20万元。2008年泾川县落实到位6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40万元、省财政补贴20万元,补贴各类农机具65台(件)。

4、小麦良种推广补贴:2008年国家小麦良种推广补贴标准为每亩10元。上级财政下达泾川县小麦良种推广补贴资金250万元,补贴面积25万亩,全部落实到位,250万元全部为省级补贴资金。

5、能繁母猪补贴:2008年每头能繁母猪补贴标准100元。补贴资金负担比例为:中央财政负担60%(即60元/头.年),省级财政负担20%(即20元/头.年),市级财政负担4.5%(即4.5元/头.年),县级财政负担15.5%(即15.5元/头.年)。2008年上级财政下达泾川县补贴资金62.6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44.46万元、省财政14.82万元、市财政3.33万元。按下达资金测算,泾川县能繁母猪补贴数量为7410头。2008年泾川县实际补贴能繁母猪7410头,共落实到位补贴资金74.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44.46万元、省财政14.82万元、市财政3.33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11.49万元。

6、奶牛保险费补助:2008年政策性奶牛保险金额分为3000元/头、4000元/头、5000元/头三档,其中荷斯坦奶牛的保险金额为5000元/头,保险费率为6%。中央、省和市资金补助统一按照4000元/头的保险金额、240元/头的保险费预拨。保费补贴比例为:中央财政补助30%即72元/头、年,省级财政配套20%即48元/头、年,市财政配套3%即7.2元/头、年,县财政配套7%即16.8元/头、年,养殖户负担40%即96元/头、年。上级财政预拨泾川县第一批奶牛保险补贴资金5.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万元、省级配套补助资金2万元、市级财政配套补助资金0.3万元。按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及资金比例,泾川县奶牛保险承保数量为416头。2008年泾川县实际承保奶牛26头,落实承保资金6240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872元、省财政资金1248元、市财政资金187.2元、县财政资金436.8元。

(二)林业补助政策落实情况

2008年泾川县农业直补政策共落实资金3695万元,其中:

1、退耕还林粮食生活补助:上级财政下达2007年当年及以前年度退耕还林粮食生活补助3751万元,2008年已兑付3695万元,补助面积267932.9亩。

2、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标准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70元,原每亩退耕地每年20元现金补助,继续直接补助给退耕农户,并与管护任务挂钩。2008年上级财政下达泾川县退耕还林政策补助面积(1999年至2003年)59941.3亩(生态林31356.7亩、经济林28584.6亩),补助资金540万元,其中:生活补助420万元、管护费120万元。

3、重点公益林森林生态补偿:2008年上级财政下达泾川县森林生态效益基金219万元,补偿面积46万亩。

(三)生活保障政策落实情况

2008年泾川县农业直补政策共落实资金1242.27万元,其中:

1、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2008年全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5003户13662人,年人均补助标准620元,全年农村低保支出合计764.8万元,其中省级负担604.8万元,市级负担10万元,县财政落实118万元。

2、农村五保户供养金:农村五保户供养金发放标准:敬老院集中供养的每人每年1600元,分散供养的每人每年1360元。2008年泾川县共有五保老人1677人,其中集中供养190人,分散供养的1487人,全年供养资金152万元,其中省级每人每年600元,2008年省级补助120.32万元,市级12.9万元,县财政补助38.2万元。

3、高龄老人生活补贴:2008年全县90岁以上老年人261名,每人每年发放生活补助金300元,县财政落实发放资金7.83万元

4、优抚金:2008年泾川县优抚金支出397.93万元,其中:省级财政下达优抚金专项补助260.4万元,县财政配套落实137.53万元资金。支出分别为:①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义务兵家属每户每年享受优待金标准2000元。2008年全县共有义务兵家属289户,2008年落实发放资金57.8万元。②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在乡复员军人每人每月补助215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每人每月补助165元,参战退役人员每人每月补助100元。2008年全县共有922人(其中在乡复员军人641人,带病回乡20人,参战人员261人),2008年落实发放资金164.89万元。③伤残抚恤金:2008年全县共有伤残军人129人,全年落实发放资金83.95万元。④死亡抚恤金:死亡抚恤包括: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2008年全县共有“三属”31人,全年资金11万元。

(四)教育卫生补助政策落实情况

2008年泾川县农业直补政策共落实资金3701.8425万元,其中:

1、农村中小学免教科书补助:全县35所农村中小学在2008年全部免除教科书书本费,共发放免费书本115132套。补助政策一生一套,全部为中央补贴。

2、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天2元、初中生每天3元,即小学生年补助500元,初中生年补助750元,全年按在校时间250天计算。由分别中央、省、市、县财政按50%、30%、4%、16%的比例进行负担。2008年全县实际补贴到位资金797.162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461万元、省财政补贴282万元、市财政补贴36万元、县财政补贴18.1625万元。

3、农村中小学冬季取暖补助:按平财教发(2008)134号适当提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专门用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冬季取暖支出。2008年冬季取暖补助落实261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补助。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补助:2008年全县参合人数295218人,2008年落实发放资金2315.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人均补助40元补助资金1171万元,省级财政人均补助30元886万元,市级财政人均补助4元118万元,县财政人均补助6元落实配套资金177.13万元。

5、计划生育特困家庭救助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救助标准:①独生子女死亡的,一次性发给不低于4000元的救助金。②农村生育两个女孩的家庭夫妻一方结扎,一个子女死亡,一次性发给不低于2000元的救助金;夫妻不再生育与不收养子女的,再一次性发给不低于1000元的救助金。③独生子女领证户和农村按规定生育两个女孩的家庭,夫妻一方结扎后,夫妻一方死亡,其子女未满18周岁的,一次性发给不低于2000元的救助金;夫妻双方死亡,其子女未满18周岁的,按家庭每年发给不低于2000元的救助金。④独生子女领证户和农村按规定生育两个女孩的家庭,夫妻一方结扎后,夫妻或者其子女有意外伤残或者患特殊疾病的,一次性发给不低于1000元的救助金。所需资金省级负担80%,市级负担10%,县级负担10%。2008年共发放2万元,全部由县级财政负担。

6、农村特困家庭医疗救助:2008年共救助622人,落实发放资金144.23万元,人均2121.6元。其中:省级补助173万元,市级补助59.8万元,县财政安排31.5万元。

7、农村二女节育奖励金:对当年农村二女结扎户夫妇一次性奖励3000元。省级负担1500元,市级负担500元,县级负担1000元;计划内二女结扎户夫妇符合国家奖励扶助政策的,每年每人给予600元的奖励扶助。2008年落实发放资金93.45万元,其中:省财政落实53.4万元、市财政落实13.35万元、县财政落实26.7万元。

8、农村计划生育家族奖励扶持金: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标准:按人年均600元。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负担80%,省财政负担15%,市财政负担5%。2008年实际发放资金54.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43.536万元、省财政补贴8.298万元、市财政补贴2.766万元。

9、“少生快富”工程资金:“少生快富”工程,二女结扎户一次性扶助3000元,独男户一次性扶助4000元,独女户一次性扶助5000元。全部由省级负担。2008年发放18.1万元,全部为省财政补贴资金。

10、独生子女领证户父母奖励金:奖励标准:对只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且申领《独生子女光荣证》夫妇,一次性奖励1000元;对只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且申领《独生子女光荣证》夫妇,符合国家奖励扶助政策的夫妇,在其年满60周岁时,每年每人给予600元的奖励扶助。2008年发放15.41万元,其中:省财政补贴资金0.41万元、县财政补贴资金15万元。

(五)农村服务人员报酬性补助政策落实情况

2008年泾川县农业直补政策共落实资金428.9万元,其中:

1、村干部报酬补助:2008年村干部报酬发放标准:联村党总支书9000元/年,村支书4600元/年,村主任4400元/年,村支书(联村党总支副书记)、主任“一肩挑”6000元/年,副支书或副主任4200元/年,村文书3960元/年。经费全部由县级财政在转移支付中负担,共落实318万元。

2、乡村医生补助:全县共有乡村医生215人,2008年全县乡村医生落实发放资金25.9万元。每人每月100元补助标准。即:省级负担人均50元,市级负担人均10元,县级人均补助40元。其中:省级补助13万元,市级补助2.58万元,县级安排10.32万元。

3、村及村以下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报酬:村级及村以下计生人员报酬标准:村专干100元/人、月;自管小组长40元/人、月。所需资金由县级财政在转移支付中划拨,2008年发放资金85万元。

二、基层干部群众对有关支农政策的反映、意见和建议

(一)反映

泾川县地处西北内陆腹地,自然条件差,资源匮乏,是典型的传统农业县,财政困难。加快发展的最大制约因素是资金短缺。泾川县是中央惠农政策的直接受益者,没有中央各项惠农政策的相继出台,泾川县加快发展受资金制约的矛盾和问题将更加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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