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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人民政府政策文件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2023/9/11 11:09:12 点击: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入园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19〕6号)和济宁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和高中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济教字〔2019〕2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9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有利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减轻学生负担,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包括考试科目、考查科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艺体特长生考试等内容。

(一)考试科目

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含听力测试20分),物理、化学合场11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合场110分,体育60分,信息技术20分,物理、化学实验操作10分(抽选一科),总分610分。体育、实验操作、信息技术考试的内容及实施方案另文下发。

考试由济宁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计算器。考试时间及科目如下:

上午

下午

6月10日

(星期一)

语文

(9∶00—11∶00)

道德与法治历史

(14∶30—16∶30)

6月11日

(星期二)

数学

(9∶00—11∶00)

物理化学

(14∶30—16∶30)

6月12日

(星期三)

英语

(9∶00—11∶00)

英语听力(9∶00—9∶20)

学业考试

地理(14:30—15:30)

生物(16:10—17:10)

地理、生物学业成绩等级为C级及以下的,可自愿报名申请重考,重考成绩最高等级记为b级,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12日下午。往届毕业生、接收的济宁市外转入考生,应参加地理、生物学科学业考试,成绩按等级呈现;报名时要单独注明,另行安排考场。复学学生只参加未考学科的考试。

(二)考查科目

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由初中学校组织进行考查,考查结果以“合格”、“不合格”形式呈现并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三)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各初中学校要在学生初中三年成长记录、学期评价的基础上,按照《济宁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做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评价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各初中学校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于高中招生报名时一并报市教育和体育局,由普教科汇总后上报济宁市教育局备案。

(四)学业考试

6月12日下午,安排初二年级学生学业考试,考试科目为地理、生物,具体考试办法另文下发。

(五)艺体特长生考试

具有专业特长的考生可以报考艺体特长生。艺体特长生于5月25日上午8:00—12:00(考生7:30到达考试场地)到报考的高中学校参加考试。考生以毕业学校为单位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入考场,考试成绩在各高中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5月27日各高中学校将成绩报市教育和体育局普教科。

音乐专业考生自带乐器、伴奏带。

三、招生计划

经济宁市教育局批准,2019年全市普通高中计划招收高一新生120个教学班,共6000人(含艺体特长生73人)。其中:邹城市第一中学(以下简称邹城一中)40个班2000人(含音乐特长生20人、体育特长生20人);邹城市第二中学(以下简称邹城二中)22个班1100人(含音乐特长生23人);邹城市实验中学(以下简称实验中学)22个班1100人(含音乐特长生10人);邹城市兖矿第一中学(以下简称兖矿一中)20个班1000人;邹城市第一中学孟子湖校区(以下简称邹城一中孟子湖校区)16个班800人。各高中学校不准突破招生计划,超出计划的不予注册学籍。超班额、无空余学位的学校不得接收学生转入。

四、报名资格

具有邹城市学籍或邹城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均可自愿报考。初中学校负责组织。邹城市户籍(落户时间须在2019年2月1日之前)在邹城市外就读且需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初中学业考试的考生,到户籍所在地初中学校报名。学籍在济宁市外的,须提供户口本和学生本人身份证、原就读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学籍在济宁市内其他县市区的,须提供户口本和学生本人身份证、原就读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

未参加济宁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的学生,不得参与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已注册高中段学籍的学生,不得参加报名考试。

5月上旬,以初中学校为单位统一报名(按照济宁市教育局工作要求,学籍以2019年3月1日为截止时间)。报名时考生本人填写《2019年邹城市高中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附件5),并由家长签字确认。

报名期间,市教育和体育局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并设立举报电话(5237921,5211897)。凡特殊考生不实、学生学业考试成绩不实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名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志愿填报

考生可填报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两类学校不得兼报。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全市初中毕业生招生。报考普通中专、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高等师范教育(“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2+3”五年一贯制)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初中学业考试,其考试学业成绩作为上述各类学校录取依据。

填报志愿分三个阶段:

1、普通高中艺体生填报志愿

艺体生中考报名时填报一个志愿,参加所报志愿高中学校的专业测试。

2、普通高中普通生填报志愿

中考成绩公布后,根据邹城一中、邹城二中、实验中学、兖矿一中、邹城一中孟子湖校区五所高中普通生招生计划划定填报志愿资格线。资格线上学业考试成绩在C(含C)以上的普通考生填报志愿。

市教育和体育局将及时公布全市中考成绩分数段分布情况(包括前300分数线、分数段、五所高中招生比例)、每个分数段的总人数、高中填报志愿资格线。考生根据自己的成绩填报三个志愿,均为必填志愿,第一志愿从五所高中学校中选择一所学校填报;第二志愿从其余四所高中学校中选择一所学校填报;第三志愿从其余三所高中学校中选择一所学校填报。考生要填写是否服从调剂,服从调剂的,按志愿未能录取的,由市教育和体育局调剂;不服从调剂的,按志愿未能录取的,视为自愿放弃高中录取资格。

3、高职、中专填报志愿

未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可报考“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学校、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高等师范教育(“2+3”五年一贯制)、中等职业学校。其中,报考“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学校、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高等师范教育(“2+3”五年一贯制)考生自行登录济宁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平台填报志愿,具体填报时间、要求、招生计划在济宁教育网(www.jnjy.jining.gov.cn)查询;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可直接到招生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志愿填报结束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动志愿。

六、招生录取

依据学生的志愿、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等级按分数段录取。

高中学校普通生计划的60%作为指标生计划分配到全市各初中学校,按指标生录取。指标生计划依据各初中学校具有应届学籍且实际在校就读的报名毕业生数(不含借读生、往届生)分配。

(一)普通高中录取

1、艺体生录取

考生学业考试科目等级达到C(含C)级以上。根据艺体特长生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总人数,按照1.2倍的比例划定各专业最低文化成绩分数线,按照考生志愿,根据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取最低专业控制线为60分,艺体特长生专业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按照艺体特长生录取。到达控制线完不成艺体生招生计划的名额纳入普通生招生计划。因专业成绩低不能录为艺体生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普通生资格线的继续参与普通生录取。

2、普通生录取

考生学业考试科目等级达到C(含C)级以上。前300名考生录取到邹城一中,前300名分数线以后的考生,分应、往届按每10分划定一个分数段,每个分数段内邹城一中、邹城二中、实验中学、兖矿一中、邹城一中孟子湖校区五所学校根据各自普通生招生计划的比例,依据考生志愿按分数录取:每个分数段内,高中学校先按第一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直至录满计划;一志愿不足的,从二志愿报考该校但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直至录满计划;二志愿不足的,从三志愿报考该校一、二志愿都未被录取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直至录满计划;三志愿仍然不足的从一、二、三志愿未被录取并服从调剂的考生中录取,直至录满五所高中的普通生招生计划。

3、指标生录取

指标生只录取具有毕业学校学籍且实际在本校就读满两学年的应届考生(以山东省基础教育信息平台为准,转入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前)。指标生录取根据考生的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考试科目等级达到b(含b)级以上,按照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指标生计划未完成的,可降分录取,录取分数不低于资格线下60分,直至完成指标生录取计划。未完成指标生录取的初中学校,下年度调减相应指标生计划。

录取后,市教育和体育局将录取名单报济宁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核备案后,统一打印下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分别加盖市教育和体育局学籍管理专用章和招生学校公章,高一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建立高中学籍,按正常程序被录取而不按时报到的视为放弃高中录取资格。全市普通高中录取和学籍注册工作7月底前结束,学籍注册结束后,各高中学校不得再接纳新生。

(二)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录取

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依据公布的分数线及学生志愿录取。其中,“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招生在普通高中录取之前进行,录取考生成绩位次须在全市考生的前50%,且非考试科目的考查科目成绩在合格以上,若生源不足时,报经省教育厅同意后,报考成绩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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