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别是初中学校以体艺特长生、科技特长生等名义招生。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不得按学生的学业成绩进行分班,均衡配置教学师资,促进教育公平。
6.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对无故未按时报到入学的,特别是初中学段入学新生,要加强家校联系,及时了解情况,切实做好疑似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全面实施小学、初中双控保学。公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应当在本学区范围内就学的学生和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学生。
四、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计划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按核定备案的办学规模,合理安排当年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招生方案报县教委备案后,可在全县范围内招生。城区民办学校重点招收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新城中学招收初中新生130人(3个班),弘文中学招收初中新生250人(5个班),精英学校招收小学新生45人(1个班)、初中新生50人(1个班)。朱水小学面向万朝镇万强村兴强组、富强组和万乐村四联组、四合组招收小学新生20人(1个班)。
五、严格执行招生政策
(一)依法确保适龄儿童按期入学
各中小学校要认真做好新生招生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适龄儿童入学。
(二)严格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
各校不得随意招收责任区域以外的学生,尤其是城区学校必须严格控制,严禁新增大班额。
各中小学不得拒绝接收应当在本校就读的学生和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学生。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成立领导小组。县教委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履行对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等职责,成立以县教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育科。
(二)严肃招生纪律。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组织招生;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违者,按有关规定追究校长及相关人员责任。要进一步完善“政策公开,群众监督”的阳光招生制度,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和办法,办人民满意教育。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2021年5月7日
文章来源于:http://chuzhong.ljyz.com.cn 初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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