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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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5月22日从兰州市城关区教育局了解到,依据《2023年兰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精神,外地(外县区)就读需回城关区升学的城关户籍小学毕业生(归区学生)以及外地就读需到城关区升学的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新流入随迁子女),须在5月23日-25日工作时段(9:00—12:0013:00—17:00)到城关区教育局登记备案,方可参加公办校划拨或民办校招生。
“七里河、西固、安宁、榆中、高新区”学校毕业学生在城关区办理“归区”或“新流入”手续后,如参加民办校招生,只能报民办学校第二志愿。未能被民办校录取的学生,将会根据学位空缺情况被统筹安排到城关区公办学校入学,不能再回到毕业学校所在县区入学。
非“七里河、西固、安宁、榆中、高新区”学校毕业学生在城关区办理“归区”或“新流入”手续后,如参加民办校招生,只能报民办学校第二志愿。备案时,如未勾选“如未被民办校或外语类、体艺等特色学校录取是否参加公办校划拨”的“是”选项,城关区将不再统筹安排该生到城关区公办学校入学。
▲“五县区”(七里河、西固、安宁、榆中、高新区)学校小学毕业“归区学生”及“新流入随迁子女”备案流程
▲“非五县区”学校小学毕业“归区学生”及“新流入随迁子女”备案流程
登记备案材料
1.归区学生——外地(外县区)就读需回城关区升学的城关户籍小学毕业生须提供:
A.户口簿(原件及首页、户主页、学生页A4复印件);
b.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导出打印的学生学籍基础信息表;
C.监护人在城关区购房的还可提供房产证明(原件及基本信息页A4复印件)。
2.新流入随迁子女——外地(外县区)就读需到城关区升学的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须提供:
A.户口簿(原件及首页、户主页、学生页A4复印件);
b.监护人城关区地址居住证(正反面A4复印件);
C.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导出打印的学生学籍基础信息表;
D.监护人在城关区购房的还可提供房产证明(原件及基本信息页A4复印件)。
文:新甘肃·奔流新闻记者武永明
责任编辑:白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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