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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路北区小升初网上报名时间定了!报名方法→

日期:2023/7/2 1:22:13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2-07-05

2022年路北区小升初招生工作将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进行。为了方便您顺利完成网上报名,现将网上报名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

试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7日零点—7月8日23点59分,您可以在此期间尝试报名,以便熟悉报名流程,试报名所有数据将在7月8日23点59分全部清空。

正式报名:

2022年7月10日零点—7月15日23点59分。此阶段开放小升初网上报名平台,家长需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并进行确认提交。

网络平台报名端口于2022年7月16日零时关闭,报名端口关闭后所有信息均无法改动,也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证件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报名的,由教育局中教科统筹安排入学。

三、报名方法

家长可通过手机或电脑登录“路北区小升初网上报名平台”,按要求注册报名。

1.用手机扫描二维码或在电脑上登录网址http://47.94.251.74:8088/完成平台登录。

2.登录平台后您会看到《路北区2022年小升初网上报名须知》,请您仔细阅读,阅读完成后,在页面右下角您会看到“已阅读完成”按钮,点击进入下一步。

路北区小学毕业生选择“公办学校报名入口”报名。在“入学条件类型”对照自己实际情况找到自己孩子对应的类型和应当填报的初中,注意:填报学校栏为下拉式菜单,请点开选择自己对应的片内学校(划片栏中共片的自主选其中一所)

入学条件

各类型认定原则

合法有效的户籍和房产是确定片内生资格的主要依据。学生服务区片学校的认定,坚持学生户籍与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相统一,学生父母为房产所有人和户主的实际常住地相统一的“两统一”原则。

以下三种情况认定为符合“两统一”,安排片内学校就读。

A.学生的户口与其法定监护人(父母)户口及合法固定住址一致,且学生法定监护人(父母)为户主、房主。【即户口、住址和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规划用途须为住宅)相一致】

学生本人是房主、法定监护人(父母)为户主和学生本人既是房主又是户主的也符合“两统一”。

b.新购新建成住房并已迁住,但因客观原因(未成立居委会等)造成户籍不能迁入,可选择在新居住地片内中学入学(须提供购房合同、商品房交款专用发票、社区或物业开具无法落户的证明、入住佐证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C.学生父母名下无其他产权住房(需提供学生父母无房证明),且学生户口自出生未发生迁移(因新购住房全家集体迁入新居的可视为户口无迁移),学生与其父(母)户口在同一户口本上,学生父(母)同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是户主、房主。

温馨提示:近几年来我区部分初中学校学位紧张,提示家长不要盲目购置热校学区房。

当学校学位不足时,按购房并迁入户口时间排序解决,学位用完仍无法解决的将由中教科以“相对就近为”原则统筹安排到附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2022年秋季入学,购房和户口迁入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日前,不含4月1日)

新购二手房业主子女,如果前业主已经以此房产作为依据入学,则自前业主子女入学之日起满3年后方能再次享受划片入学政策。如果前业主没有以此房产作为依据入学,可以直接享受划片入学政策。

以下情况不符合“两统一”,如片内学校学位不足,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保证每个适龄学生有一个公办学校的学位。

D.集体户口无固定住房的。

E.政府安置房居住的;因动迁暂租房居住的。动迁可以选择按原动迁地址或租住地址任意一地报名。

F.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6月30日前(含6月30日)入学能提供一家三口合法有效居住证的。

G.学生与其父(母)户口在同一户口本上,学生父(母)同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是户主、房主,学生父母名下无产权住房(需提供学生父母无房证明),学生父母或学生本人户口有过迁移记录的。

H.学生父母名下无住房而在其亲属家借住或租借他人房屋居住的。

I.在非住宅性质房屋(如公建房、车库、底商、公寓等)居住的。

J.学生父母与其他人共有房产证的。

K.虽已购房但户口因主观原因未迁入的。

L.其他户籍或房产情况特殊者、非以上类别者(如离异、随军等),教育局中教科审核材料后为其确定片内学校。

M.初中不在路北区就读的学生,也需要在该网站提交非路北区户籍证明或房产资料,以备后续外市区调取学籍。

四、注意事项

1.对于网上报名需上传的相关资料信息,监护人应确保所填写信息真实、准确,由于自身原因填报错误信息,导致孩子无法就近入学的,责任由监护人自行承担;如在信息查验中发现伪造证件提供虚假材料的,将通报学生监护人单位纪委及公安部门,由监护人承担相应的纪律和法律责任,并纳入个人诚信系统。

2.需上传学生父母身份证并登记身份证号的,身份证不符合或者有错误,不能验证房产户口信息的,不再重新上报,由教育局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3.学生父母房主户主不是同一个人的,需要提供结婚证。

4.如您在填报信息或上传资料过程中遇到问题,本区小学毕业生由所在毕业小学指导报名;小六归口学生(即小学在区外学校就读,初中拟回路北就读的适龄学生)请咨询预报名初中学校。

5.8月15日前各中学电话通知新生到校报到,领取录取通知(报名成功后,请等待学校电话通知)。

咨询电话

路北区各中学

唐山市第12中学2024652

唐山市第21中学2057026

唐山市第27中学52724271563155876518617521002

唐山市第30中学20169932017008

唐山市第35中学18031566909

唐山市第45中学3186967

唐山市第53中学222555418931521207

唐山市第52中学8733305

唐山市第54中学18903257589

唐山市第12中学分校8073558

唐山市龙华中学3198554

唐山市凤凰中学2057505

路北区韩城镇中学540216313313299658

唐山市第10中学5262720

唐山市第11中学2821518

五、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家长可通过手机或电脑登录《路北区小升初网上报名平台》,按要求注册报名。为了方便您顺利完成网上报名,现将操作步骤告知如下:

1.首先请您用手机扫描二维码或在电脑上登录网址http://47.94.251.74:8088/完成平台登录。

2.登录平台后您会看到《路北区2022年小升初网上报名须知》,请您仔细阅读,阅读完成后,在页面右下角您会看到“已阅读完成”按钮,点击进入下一步。

3.点击后,您会看到一个按钮:

如果您孩子是路北区内小学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报名可直接选择“公办学校报名”。

您选择的是“公办学校报名”,点击后会弹出登录对话框,登录号码为您孩子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是您孩子身份证号码后六位,登录号码、密码填写完成后点登录,登录后您会看到“入学条件类型”,您可根据自己家庭实际状态选择适当的类型进入下一个界面,这时您会看到孩子的大部分基础信息已经自动填充完成,您只要按页面要求逐一完善并根据网站提供的不同类别,上传相关证件材料即可,检查无误,点击上传完成报名。

非路北区小学毕业生(含新增外来务工子女及小六归口学生)请选择“非本区学生注册入口”报名”,点击后,进入注册界面,按要求完成注册后,界面会自动回弹到“公办学校报名”界面。之后的报名流程同上。

路北区义务教育初中阶段入学报名提交资料清单

A.学生的户口与其法定监护人(父母)户口及合法固定住址一致,且学生法定监护人(父母)为户主、房主。【即户口、住址和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规划用途须为住宅)相一致】

学生本人是房主、法定监护人(父母)为户主和学生本人既是房主又是户主的也符合“两统一”。

提交材料:房本、户口簿(首页、学生页)等原件照片

b.新购新建成住房并已迁住,但因客观原因(未成居委会等)造成户籍不能迁入,可选择在新居住地片内中学入学

提交材料:商品房买卖合同(房产交易部门认可的,前两页及买卖人签章页)或房本、商品房交款专用发票、社区或物业开具无法落户的证明、入住佐证材料等原件照片。

C.学生父母名下无其他产权住房(需提供学生父母无房证明),且学生户口自出生未发生迁移(因新购住房全家集体迁入新居的可视为户口无迁移),学生与其父(母)户口在同一户口本上,学生父(母)同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是户主、房主。

提交材料:房本、户口簿、学生父母无房证明等原件照片。因新购住房全家集体迁入新居的需提交情况说明。

D.集体户口无固定住房的。

提交材料:户口簿、居住地租房协议或者相关证明等原件照片。

E.政府安置房居住的;因动迁暂租房居住的。动迁可以选择按原动迁地址或租住地址任意一地报名。

提交材料: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如安置材料、动迁材料等原件照片,动迁可以选择按原动迁地址或租住地址任意一地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

F.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6月30日前(含6月30日)入学能提供一家三口合法有效居住证的。

提交材料:户口簿、居住证、租房协议、务工证明(或营业执照)等原件照片。

G.学生与其父(母)户口在同一户口本上,学生父(母)同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是户主、房主,学生父母名下无产权住房(需提供学生父母无房证明),学生父母或学生本人户口有过迁移记录的。

提交材料:房本、户口簿等原件照片。离异投靠老人的需提供离婚协议、离婚证。

H.学生父母名下无住房而在其亲属家借住或租借他人房屋居住的。

提交材料:户口簿及借、租房协议等原件照片。

I.在非住宅性质房屋(如公建房、车库、底商、公寓等)居住的。

提交材料:户口簿、房本等原件照片。

J.学生父母与其他人共有房产证的。

提交材料:户口簿、房本等原件照片。

K.虽已购房但户口因主观原因未迁入的。

提交材料:户口簿、房本等原件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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