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位置: 初中网 > 成县 > 正文

甘肃省成县人民法院关于征集被执行人李敏、谢宽等九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及到期债权申报的公告

日期:2023/7/4 23:24:41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1-03-04

甘肃省成县人民法院

关于征集被执行人李敏、谢宽等九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及到期债权申报的公告

广大人民群众:

为切实解决执行难,维护法律权威。本院向社会公开征集被执行人李敏、谢宽、赵旭明、周凯、罗朗朗、乔炎锋、赵枫、李喜庆、赵晓彤等九人的财产线索和到期债权信息。

01

被执行人李敏,男,1999年4月13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622624199904130230,汉族,甘肃成县人,初中文化,农民,住甘肃省成县城关镇枣儿沟村老庄社323号。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000元。执行案件标的10000元。

02

被执行人谢宽,男,1999年8月7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622624199908070212,汉族,甘肃成县人,初中文化,农民,住甘肃省成县城关镇李武村武坝三社302号。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执行案件标的10000元。

03

被执行人赵旭明,男,1999年10月25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622624199910251098,汉族,甘肃成县人,初中文化,农民,住甘肃省成县抛沙镇乐楼村成古社632号。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执行案件标的15000元。

04

被执行人周凯,男,2001年4月18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622624200104180032,汉族,甘肃成县人,初中文化,成县化垭农职中抛沙分校学生,住甘肃省成县城关镇石碑村五社323。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0000元。执行案件标的10000元。

05

被执行人罗朗朗,男,2002年1月1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622624200201012719,汉族,甘肃成县人,初中文化,无业,户籍地:甘肃省成县鸡峰镇吉星村大地社8号,捕前住成县城关镇中医院家属楼。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000元。执行案件标的10000元。

06

被执行人乔炎锋(曾用名乔宇超),男,1999年8月31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62262419990831001X,汉族,甘肃成县人,初中文化,农民,住甘肃省成县城关镇中心村一社。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执行案件标的7000元。

07

被执行人赵枫,男,1999年1月1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622624199901011076,汉族,甘肃成县人,初中文化,农民,住甘肃省成县抛沙镇强坝村竹林一社018号。2019年2月27日因吸毒被成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十日。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执行案件标的5000元。

08

被执行人李喜庆,男,1999年10月1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622624199910010219,汉族,甘肃成县人,中专文化,农民,住甘肃省成县城关镇梁旗村安房社417号。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执行案件标的5000元。

09

被执行人赵晓彤(曾用名赵彤),女,2002年4月19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621221200204190025,汉族,甘肃临洮人,中专文化,无业,户籍地:甘肃省成县城关镇西关村四社7544,捕前住甘肃省成县城关镇陇南大道。因犯引诱幼女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3000元。执行案件标的3000元。

本院依法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信息予以保密,并对提供可供执行有效财产线索的人员予以奖励。同时正告对负有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债务人,如实主动向本院申报所欠债务并将欠款交付法院,不得在该案执行完毕前私自向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给付,否则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举报电话:0939-3210295

甘肃省成县人民法院

2021年3月4日

原标题:《甘肃省成县人民法院关于征集被执行人李敏、谢宽等九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及到期债权申报的公告》

阅读原文

特别声明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文章来源于:http://chuzhong.ljyz.com.cn 初中网

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其真实性与本站无关,请网友慎重判断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