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位置: 初中网 > 仁怀市 > 正文

9个醉驾案例告诉你,不找“代驾”的“代价”究竟有多大

日期:2023/7/6 10:13:02 浏览:

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构成危险驾驶罪。冯X案发后有自首情节,已认罪、悔罪,其行为未造成危害后果,犯罪情节轻微,故判决:被告人冯X犯危险驾驶罪,免于刑事处罚。宣判后,检察机关以“原判认定冯X自首有误,且量刑畸轻”为由提出抗诉。经二审法院审理认为:案发后冯X并非自动投案,其行为不符合自首的构成要件,冯X醉酒驾驶并未造成交通事故等损害后果,归案后有坦白情节,可从轻处罚,但原判对其免予刑事处罚,量刑不当。故判决:原审被告人冯X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案例九:被告人冷X辉危险驾驶案

——被告人冷X辉,男,1968年11月14日出生于贵州省道真自治县,苗族,大学文化,案发前系道真自治县供销合作社副主任。2018年8月9日下午下班后,被告人冷X辉在其任职的道真自治县供销合作社办公室内饮酒,同日21时许驾驶越野车从供销合作社向新城社区阳光水岸方向行驶,当行驶至新城社区二号路中段时,撞入交通警察大队因下暴雨导致路面严重积水而临时封路设置的警戒带后驾车逃离,后被交通警察民警将其抓获,交通警察民警发现冷X辉有饮酒驾车嫌疑,遂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冷X辉拒绝配合。道真自治县交通警察大队对冷X辉涉嫌阻碍执行职务行政案件报请道真自治县公安局指定玉溪派出所办理。玉溪派出所在办理冷X辉阻碍执行行政案件中,发现冷X辉有饮酒驾车嫌疑,遂将其带到道真自治县人民医院抽取血样后送检。2018年8月16日,经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法医鉴定所鉴定,在冷X辉血样中检出乙醇成分,其含量为104.82mg/100ml。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冷X辉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冷X辉作为公职人员,被查获后拒不配合民警做呼气酒精测试,量刑时应酌情考虑。故判决:被告人冷X辉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下步工作中

遵义中院还将从

深入偏远农村,加强普法宣传

提高司法效率,统一司法尺度,强化法律监督

加大醉驾行为查处力度,将定期定点的常态化查处与不定期的流动查处相结合

加强公职人员醉驾治理,彻底杜绝公职人员醉驾行为等方面着手

切实提高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实现

“酒乡无酒驾安全在心中”

的美好愿景

来源:遵义审判

整理:蔡莎莎郭知青

原标题:《遵义中院新闻发布会_9个醉驾案例告诉你,不找“代驾”的“代价”究竟有多大》

阅读原文

特别声明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上一页  [1] [2] 

文章来源于:http://chuzhong.ljyz.com.cn 初中网

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其真实性与本站无关,请网友慎重判断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