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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市2020年“小升初”报名了!新的报名方法,务必看!

日期:2023/7/8 1:28:31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0-07-17

新沂市2020年“小升初”报名了!新的报名方法,务必看!新沂发布

关注2020-07-1715:27江苏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字号

根据《徐州市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徐教规〔2020〕1号)和《新沂市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新教〔2020〕45号)精神,为保证全市初中学校七年级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实施如下办法。

一、招生报名和录取

一)第一阶段报名及录取

1.线上报名(7月16日—20日)。

本市小学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小学组织线上报名及确认;本市户籍从外地返回就读的和符合外来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非本市小学应届毕业生,持相关材料到公办初中(或民办学校)进行现场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1)每位学生在不同阶段只能选报1所公办初中或1所民办初中,二者不能兼报。

(2)所有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因未按要求办理导致无法入学的,将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2.现场确认(7月20—25日)

已完成线上报名的学生持相关材料到施教区初中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及确认。

3.学校录取(7月26—31日)

(1)公办学校录取:公办初中学校完成报名学生资格审查后,公布录取名单。

(2)民办学校录取:民办初中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民办初中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所有报名学生全部实行电脑派位录取。

所有学生一经录取,不得再选报其他学校。

二)第二阶段报名及录取(8月1日—3日)

未被第一阶段报名学校录取的学生,选择公办学校的,持相关材料到所属施教区公办初中报名;选择民办学校的,持相关材料到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报名。公办初中对报名学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按照户籍、房产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排序补录,学位已满的将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三)特殊情况学生报名及录取

1.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自愿选择民办初中或实际居住地所在施教区的公办初中。施教区公办初中因学额限制无法全部接收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2.引进高层次人才及相关优抚对象子女入学。经评审认定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适龄子女在我市选报公办初中的,按照徐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淮海经济区人才高地的意见》(徐委发〔2018〕8号)和新沂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钟吾英才”计划打造苏北人才高地的意见(试行)》(新委发〔2018〕23号)安排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和援鄂医护人员子女等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要求落实政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须于7月18日前分别向市人才办、武装部、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卫健委等有关单位(部门)提交申请及证明材料,由有关单位(部门)审核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后,于7月25日之前交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申请及有关材料,或未经有关单位(部门)审核认定并公示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城区公办初中学校施教区确认办法

一)学生法定监护人有房产的

1.户籍、房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的,按学生监护人的房产所在地确认施教区。

2.有多处房产的,按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的房产确认施教区。

3.有唯一房产,但与户籍、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按房产所在地确认施教区。

4.原房产已拆迁且没有其他房产的,异地安置但未取得房产证的,凭拆迁安置协议房产所在地确认施教区。

5.购买房产未取得房产证且没有其他房产的,可以选择在户籍或房产所在地入学,但须接受教育局统筹安排。

6.学生父母离异的,按抚养权归属方的房产所在地确认施教区。

二)学生法定监护人无房产的

1.学生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在一起且从未迁移过,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所在的房产实际常住,学生父母双方均未有其他住房的,持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按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所在地确认施教区。

2.学生监护人原房产已拆迁,接受货币补偿且确未购房的,凭拆迁协议和无房产证明按学生家庭原户籍所在地确认施教区。

三)其他情况

1.学生的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常住,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地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按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所在地确认施教区。

2.公办初中七年级招生,施教区内每一套合法固定住房,每三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的多子女入学不受此限制。

3.公办初中优先安排施教区内学生及其监护人户籍、房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的学生入学。对于监护人有房产、无同址户籍和有户籍、无房产,及其他文中未述及的特殊情况,如有空余学位能够满足的,施教区学校予以安排入学;学位不足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三、材料要求

(一)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须持材料:①监护人身份证;②家庭户口簿;③出生证;④房产证(不动产权证);⑤小学毕业证。

(二)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持材料:①居住证(一年以上);②身份证;③家庭户口簿;④经商务工证明(父母在新沂市经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其他从业人员出具自谋职业已满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⑤小学毕业证书。⑥租房合同及房产证(选择施教区内公办初中的,还须父母提供在市区现居住地居住不少于一年的证明;已购房产的出具房产证、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赁合同和租住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

四、工作要求

一)各校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范围、招生计划和程序招生,坚决执行免试入学规定,不能超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不得增设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各校要严格实行均衡分班,严禁以重点班、实验班和快慢班等各种名义违规分班,必须做到分班方案公示、过程公开、结果公布。

二)各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校园网站、宣传橱窗、手机App等向社会及学生家长公布招生信息、咨询电话和招生范围,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积极做好新生报名工作,对学生家长提出的问题要耐心解释,不推诿、不扯皮,切实维护教育形象。

三)各校要严格执行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和收费标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如实公示,不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不得在学生录取前收取任何费用。

四)各校要全面通过徐州市“阳光招生平台”实施网上招生,主动接受省招生平台监管。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按照“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终身不变”要求,所有学校要及时为招收的每位学生建立学籍,全面禁止借读。

五)市教育局将建立招生工作督查考核机制,对违规招生行为从严查处。市教育局招生报名工作咨询、举报电话:88923007(基教科)、88891322(督导室)、88891317(监督室)。各校也要相应设立咨询、举报电话,确保初中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附件:

1.2020年新沂市初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2.城区公办初中施教区范围

3.2020年新沂市初中七年级招生计划

附件1

2020年初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间

工作安排

7月16日—20日

第一阶段报名(线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7月20日—25日

现场确认

7月26日—31日

公办学校录取

7月26日—31日

民办学校录取和电脑派位

8月1日—3日

第二阶段报名及录取

8月5日

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8月6日—8日

特殊情况学生统筹安排。

附件2

新沂市城区公办初中施教区范围

学校

施教区

行知学校

东至新华路,西至臧圩河(含香缇美墅);

南至徐连高速,北至新戴河。

实验学校

东至沭河,西至新华路;

南至徐连高速,北至新戴河。

第四中学

东至钟吾路,西至新华路;

南至新戴河,北至陇海铁路。

第八中学

东至新华路,西至臧圩河;

南至新戴河,北至陇海铁路。

钟吾中学

东至沭河,西至钟吾路;

南至新戴河,北至陇海铁路。

八一实验学校

东至沭河,西至新郯铁路(含南陈村八组);

南至陇海铁路(不含狄湖村),北至苏鲁交界。

附件3

序号

学校

招生计划(人)

招生咨询联系电话

1

行知学校

850

15852296902

2

实验学校

800

13952288165

3

第四中学

850

15952287116

4

第八中学

600

15052079678

5

钟吾中学

1100

13952285036

6

八一实验学校

380

15195490663

7

第五中学

580

13852076853

8

唐店中学

1000

15952288019

9

第六中学

900

13952287903

10

第十中学

900

13952289426

11

阿湖中学

500

13921751625

12

新店中学

550

13921757338

13

高流初级中学

900

13775951982

14

港头中学

980

15251496278

15

高塘中学

800

13655225019

16

黑埠中学

620

13914854388

17

时集中学

830

1395228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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