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2-07-05
2022年6月,张某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立案侦查,目前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于2022年4月至6月期间,多次窜至吴忠市第五中学、第四中学校园附近,对学生停放的山地自行车实施盗窃。为进一步收集证据,全力挽回受害人的经济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请尚未报案的受害群众或知晓他人自行车被盗事实的群众,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控告其违法行为,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将尽快查清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的犯罪事实,并依法移送至利通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追究其刑事责任。
报案地点: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吴忠市利通区金积大道与利通南街交叉口往东约150米)
联系人:赫警官13995130335,马警官18095345458。
特此通告。
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
2022年7月5日
原标题:《关于征集利通区辖区各中学门口山地自行车被盗案件线索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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