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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北海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7/14 12:15:57 浏览:

向生计划招生。具备定向生录取条件的考生,根据定向分配到本校的招生计划结合本人意愿填报志愿。招生学校根据成绩排序规则按招生计划数从该初中学校已填报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因定向学校考生成绩达不到要求或其他原因没有完成的定向生计划调整为统招生计划,面向全体考生招生。

招收市青少年艺术团成员和参加政府部门举办的国际性、全国性比赛获集体项目一、二等奖考生的计划单列,按成绩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民办学校考生和具有定向生资格的社会考生作为一个整体共享定向生计划,不直接分配到校。定向生计划名额分配详见今年另行印发的分类计划表。

②建档立卡脱贫户专项计划招生。具备招生学校建档立卡脱贫户计划录取条件的考生,根据个人成绩及意愿,填报招生学校的建档立卡脱贫户专项计划,招生学校按招生计划数根据考生的志愿和成绩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③统招生计划录取。招生学校按招生计划数根据考生的志愿、中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成绩排序规则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3)志愿填报

市辖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依托北海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采用网上分时段分批次录取的方式进行。在填报志愿的时段内,考生可根据本人实际从以下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①个人自助式填报。考生可在家里或其他能提供相对固定上网设备的地点任何一台能安全稳定上网的电脑上自行操作,通过互联网进入指定的网站(http://www.bhzklq.com)进行自助式填报。

②在原就读初中学校填报。考生可回到原就读初中学校,在校内计算机网络教室通过互联网进入指定的网站进行填报。

(4)录取批次及录取日程安排

北海市

北海市

合浦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批次日程安排及志愿填报方式由县教育局确定。

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

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由市教育局高教职成办具体组织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实行免试入学,初中毕业生凭毕业证、户口簿到有关中职学校办理报名和录取手续。

(一)录取时间

中等职业学校招录时间为6月1日至10月30日,补录时间根据教育厅当年通知执行。

(二)报名方式

在上述招录时间段内,应届和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报读:

1.学校网站报名。志愿报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可以通过我市各中等职业学校网站,填报相关个人信息进行报读。

2.现场报名。学生带《义务教育证书》、户口簿直接到志愿就读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办理报名和录取手续。

3.依托北海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录取。

(三)录取办法

(1)初中毕业生到自己所选择就读的中职学校报名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后,由招生录取学校按自治区教育厅的要求,在广西中职招生管理系统上进行网上录取登记并编制录取新生登记册上报市教育局高教职成办审核,最后到自治区教育厅办理审批手续。

(2)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中职对口本科预备班由招生学校依托北海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志愿,按成绩排序规则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招生学校可以继续采用学校网站报名、现场报名方式录取学生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按自治区教育厅要求,同时在广西中职管理系统和全国中职学籍管理系统上办理新生信息网上录入、网上录取手续,经我局高教职成办、自治区教育厅职成处网上初审后打印新生录取名册;持纸质新生录取名册再报市教育局高教职成办审核,最后到自治区教育厅办理终审手续。

北海市

2.中职对口本科预备班成绩要求为中考总成绩b等级以上(含b等次)。

七、有关政策规定

(一)加分照顾和招生优待政策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中考总成绩加30分后一并转换为总成绩等级照顾:

(1)烈士子女。

(2)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地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西藏自治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3)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

(4)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参加支援湖北省医疗队队员的子女。(政策有效期至2022年底)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中考总成绩加20分后一并转换为总成绩等级照顾:

(1)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2)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军队确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3)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子女。

(4)公安英模(指全国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5)户籍在广西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

3.其他现役军人子女和军队文职人员子女给予中考总成绩加15分后一并转换为总成绩等级照顾。

4.具有北海市涠洲镇常住户口,在涠洲镇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且有完整学籍的考生给予中考总成绩加10分后一并转换为总成绩等级照顾。

5.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中考总成绩加5分后一并转换为总成绩等级照顾:

(1)少数民族考生。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以及台湾省籍考生。

(3)军队其他在职在编人员子女。

6.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照顾条件的,分值不累加,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

7.军人子女初中毕业后需要报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可以任选市内中等职业学校。

8.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参加支援湖北省医疗队队员的子女,参加中考报考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并达到当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按所报志愿直接录取。(政策有效期至2022年底)

(二)关于定向生源审核确认问题

1.工作分工

市直初中考生的定向生资格由所在学校初核,报市招生考试院复核备案;民办初中考生的定向生资格由所在辖区主管教育局初核,报市招生考试院复核备案。

市辖区初中学校考生的定向生资格审核确认办法由所在辖区教育局制定并组织实施。市辖区初中经审核确认的具有定向生资格考生名册须于5月10日前将报送市招生考试院。

2.市直公办初中、民办初中和社会考生定向生资格审核规定。

(1)市直公办初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确认具有定向生资格:

①初一入学时以正读生身份入学(以市招生考试院批录名册为准),且初中阶段自初一年级起至今连续三年均在录取学校实际就读的毕业年级学生。

②初一入学时以借读生身份入学(以市招生考试院批录名册为准),且初中阶段自初一年级起至今连续三年均在录取学校实际就读,在中考报名结束前,学生本人户籍或家庭房产地址变动,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学生,可变更确认具有定向生资格:

A.具有海城区常住户口。

b.家庭房产在就读学校的招生服务范围内(以初一入学当年划定的范围为准)。

③初中阶段从外地(指合浦县、铁山港区、银海区及北海市以外)学校转入并自转入之时起连续在转入学校就读至毕业年级,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学生,可确认具有定向生资格:

A.具有海城区常住户口。

b.家庭房产地址在转入就读学校的招生服务范围内。

(2)民办学校在校生具有现就读学校的初中阶段正式学籍,且初中阶段自初一入学起至今连续三年均在市辖区内民办学校实际就读(以学籍记录为准)的学生,不受户籍限制,可以确认具有定向生资格。

(3)社会考生中在市辖区外初中就读、跨县域返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即应届生)可以确认具有定向生资格。合浦县定向生资格审核确认办法由县教育局确定并组织实施。

(三)建档立卡脱贫户专项计划录取资格考生审核确认规定

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考生凭《精准扶贫手册》向所就读初中申请,由各初中学校初核并将申请材料汇总报送市招生考试院进行复核确认。

(四)招生管理规定

1.每位考生当年只有一次录取机会,经招生学校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已被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得流动转录到其他学校。一旦退档,当年不得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户籍在北海市、县的,在辖区外学校就读的,必须返回市、县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要报名参加北海市、县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并放弃在原就读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

2.经招生学校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已被招生学校录取的考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逾期不报到者,由招生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当年不得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

3.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一律不得跨市域范围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在县(区)辖区范围内招生,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经市教育局同意,可在全市范围内按未完成的计划数补招新生。

4.非广西户籍或户籍从外省迁入广西的考生在我市就读普通高中后,须符合广西有关高考政策方可在广西高考。此类考生报读我市普通高中前,须提前了解广西高考政策,慎重选择。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为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领导,确保考试招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北海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祥吉市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副组长:黄其华市教育局党组成员、纪监组组长

王卫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广辉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姚丽洁市教育局办公室负责人

谭黎明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李小琼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唐健市教育局财务科科长

钟和直市教育局四级调研员、督导审计办公室主任

包建明市教育局高教职成办主任

林国庆市教育局素质教育办主任

苏积英市教育局安全卫生办主任

何和发市招生考试院院长

陈玉市教育教学研究室(北海市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所)主任(所长)

梁兴俊市电教仪器站站长

龙志刚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主任

宋志华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项目办)主任。

张均作合浦县教育局局长

沈恒海城区教育局局长

梁勇银海区教育局局长

陈翔宇铁山港区教育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命题评卷组、考务和普通高中招生组、中职招生组、纪检监督组等五个工作小组。

1.办公室职责:制订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协调其他小组开展相关工作。

谭黎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包建明、何和发、陈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局基础教育科、局高教职成办、市招生考试院、市教科所相关人员组成。

2.命题评卷组职责:负责制定选派中考命题人员安排、评卷、中考质量分析等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陈玉同志兼任组长,苏兴卫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教科所相关教研员组成。

3.考务和普通高中招生组职责:负责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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