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位置: 初中网 > 奎文区 > 正文

奎文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新生信息采集公告

日期:2023/7/19 11:12:23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3-03-02

为精准测算入学人数

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准备

拟组织奎文辖区内

适龄儿童入学(小学初中一年级)信息采集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集时间

本次采集时间为2023年3月6日至3月20日(信息提交时间与入学无关,家长可错峰填报)。

二、采集范围

奎文户籍或在奎文区实际居住的非奎文户籍儿童(2017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及2023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采集方式

家长需用手机登录“奎文教育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填报信息。

平台网址:https://wfkwedu.wfgxic.com,

平台二维码:

四、采集流程

1.用户注册。家长(或其他合法监护人)用本人手机号码进行注册和实名验证。

2.信息填报。家长点击进入平台“中小学招生”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填报人员、户籍、房产等信息,所有项目填写完成,确认无误后提交。

提醒:本次只对入学信息进行采集,不进行审核。信息审核会在6月份当年度招生政策发布后进行,请家长关注奎文教育公众号。

五、所需资料

1.部分潍坊市内户籍、大产权房,系统能够自动在线实时校验,不需要手动上传图片资料,家长可根据平台提示选择“快捷通道采集”,实现“零证明”采集,其余需上传资料如下:

2.对房产证明的有关说明

(1)房屋现已居住但未办理房产证的,可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和房屋质量保证书;因房产抵押贷款等原因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可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并加盖住建部门公章或银行抵押贷款章。

(2)城中村改造房产,本村居民由村委出具证明并经街道确认;其他购房户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原始发票(无购房合同的,提供村委证明并经街道确认)。

(3)父母及孩子在潍坊城区无房产,现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奎文共同居住并同一户口的,可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户籍登记住址一致的房产证件。

(4)提供的房产证明,其房屋用途须为住宅。非住宅用途房产(如写字楼、商铺等),以及未实际入住的房产(包含期房)不能作为下步入学依据。

六、其他事项

在信息采集过程中,遇到平台系统问题的,家长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8816220咨询;有其他问题的,可拨打就近学校咨询电话或区教体局电话6036016咨询。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原标题:《奎文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新生信息采集公告》

阅读原文

特别声明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文章来源于:http://chuzhong.ljyz.com.cn 初中网

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其真实性与本站无关,请网友慎重判断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