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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教育存乱象违规择校费装进区财政“腰包”

日期:2023/7/25 11:44:54 浏览:

省教育厅日前通报了关于基础教育五项工作调研情况,提到了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比如有的学校违规收取择校费,经费由学校所在的区教育局统一收取,竟然还纳入了区财政经费之中。还有一些学校招生时存在违规考试、违规补课、信息化教学设备应用不充分等问题。

此次教育厅先后组织6个组到16个市、38个县(区),对246所中小学幼儿园进行了调研。实地查看了中小学、幼儿园,与市、县(区)教育部门负责同志及有关人员进行了交流;查阅了有关资料,走访了教师学生和家长。

乱象

1

乱收择校费依然很突出

最突出的问题之一就是部分地区和学校招生、收费存在违规情况。通报称,少数地方义务教育还存在着乱择校问题,尽管择校人数大大减少,但影响很大。普通高中招生“三限”政策,少数地区没有执行到位,有的学校超计划招收择校生、跨年度收取择校费。补课收费的现象仍然存在。少数学校收取以单位、企业等名义但实际是个人承担的与升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

合肥市少数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以及择校收费情况不够公开透明,被抽查的合肥五十中政务区分校,存在收取择校费的问题,经费由区教育局统一收取,纳入区财政经费中。而就在前不久,该区还接受了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关于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的考核,考核结果还相当不错。其实,早在2010年,合肥市就明确规定,在小学、初中义务教育阶段,全面禁止收取任何形式的择校费,可违规收费问题却再次暴露出来。

2

音乐美术课大量被挤占

部分学校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开足开齐课程,被抽查的合肥市、六安市10多所学校,仅1所学校九年级开设了音乐和美术课。有的民办学校甚至在起始年级就压缩非中考科目课时,极大地干扰了其他学校教学秩序。

变相补课的行为仍然存在,部分学校存在着较为隐蔽的形式增加课时。如有的学校下午开设五节课,学生从两点上至七点;有的学校尤其是民办学校利用晚自习上课。学生课业负担仍旧较重,部分初中学校的毕业班,学生作业时间普遍超过三个小时,甚至更多。

少数市教辅材料选用评审程序不够规范;少数学校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教学中过分依赖教辅材料;有的学校代购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公告以外的教辅材料,存在一科多辅问题。肥西上派初中的教辅用书中有搭车收费现象,如民族知识7.8元、文明礼仪10元、中国梦读书活动6元等。

3

信息化手段应用很不够

通报提到,部分地区学校信息化设备配备不均衡,民办学校、一些高中的配备率低。借助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可以缓解一些偏远学校或教学点缺少教师的问题,可从检查来看,要么设备配备不到位,要么使用不充分。

比如,肥西民办实验高中53个班,只有两个多媒体教室。六安一中只有4个多媒体教室。部分中小学教育信息化的培训、使用和管理跟不上。肥西上派中学初一年级22个班,检查时发现只有两个班在使用多媒体设备。设备的后续管养亟待加强,有的学校已经出现设备老化和损伤问题。

教师培训层次不够。一些地方的培训还是停留在技术使用上,教学专业培训没有跟上,有的小学和教学点教师不会使用多媒体,管理人员缺乏管理知识和经验。

4

实际学生数比学籍数多

“电子学籍的日常管理工作有的地方不严格”,通报提出,电子学籍管理工作需要继续加强。有些地方学籍管理人员不固定,设备配置不到位;少部分学校学籍数据录入质量不高,不及时办理学生学籍变动;少数学校学籍数和学生数依然存在一定的误差。

现场核查滁州市部分学校时,实有学生数多于学籍数据学生数,误差率达5.32%。肥西县实验高级中学所抽的几个班实际人数都比学籍数多5到10人,其他小学和初中也存在农村学生数略少于学籍数、城市学生数略多于学籍数的现象。一些学校转学和借读的学生在学籍管理系统上不能及时反映,部分学校对转学学生的学籍变更不及时。

5

实验室图书馆利用率低

检查人员还发现,部分学校管理粗糙,仪器设备使用率不高,有的学校实验室和图书馆利用率较低。

郎溪县实验初中化学实验室管理较乱,规章制度不健全,危险药品没有按照规范摆放。南陵县许镇初中的新建实验室长时间不用,全新的实验台和仪器布满灰尘。芜湖市第29中学大量新配的图书没有及时开包上架,没有向学生开放借阅,图书室未能发挥应有作用。

部分学校的日常管理简单粗放。如郎溪县南丰中学摩托车停放在实验室里、教师富余懒散。郎溪县实验初中为食堂承包者一次性代收住宿学生餐费1600元。

剖析

缘何不能依法执教?

为何国家早就明令禁止的很多做法,此次却再次被发现?对此通报分析称,这与部分地方、学校观念滞后,依法执教意识淡薄有关。

●部分地方存在着片面的政绩观,热衷于将有限的教育资源集中在少数窗口学校,资源配置不均衡,加剧了教育不公平。片面追求升学率,对推进均衡发展、规范办学行为的认识模糊,尤其对择校和补课的认识没有到位,甚至有抵触情绪,以致推动力度不大,规范不彻底。

●一些地方只顾眼前利益、局部利益。只考虑学校的升学率和经费收入,而不考虑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发展学生,更不考虑减轻学生课业和经济负担,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动手能力。受利益驱动,一些地方和学校,对国家已经有明确规定的要求置之不理,或以种种理由绕道走、打擦边球,乱收费、乱招生、乱补课、乱订教辅材料。

●有的管理部门职责不落实,监管不得力。对辖区内不规范办学行为,常常情况不了解、不掌握,或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既不监督,也不查处,甚至对教育厅的查处有抵触情绪。部分地方对群众举报投诉不能及时查处,或查处不痛不痒,避轻就重,敷衍塞责,或根本没有查办,有的举报信件转办以后就石沉大海,没有回音,甚至出现省里认认真真、市县马马虎虎状况,一边是省里严肃查处,通报批评,一边是市县置身其外,“隔岸观火”。

整改

违规行为不改将追责

省教育厅指出,各地要予以核实并认真对待,逐一整改存在的问题。并举一反三,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整改,各地整改情况于12月底报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各市要建立规范办学行为督查通报与月报制度,落实市县工作责任”,通报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市都要及时公布对所属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的督查情况,并将通报情况每半年向教育厅报告一次。各市要建立月报制度,每月将本地规范办学行为情况书面报告给省教育厅。

各市教育局要明确一名副局长、责任科(处)室和责任人,具体负责月报工作,保证月报制度的落实。督查通报制度、督查月报制度落实的情况将作为对各地规范办学行为跟踪记分管理的重要内容,作为对各市教育局工作目标管理的依据,作为全省对各地行风评议以及相关评优评先的重要条件和因素。

省教育厅要求,对督查中发现的、群众举报的、省教育厅督办的各种违规行为要及时纠正和处理,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并按照规定要求向省教育厅报告和反馈。凡是交办市县查处的举报投诉,市县没有查处或查处不出结果,而省里查处出来了,将对这些市县提出严厉的批评,作为失职来追究责任,进行通报。(本报星级记者魏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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