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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中心城区小学初中招生方案出台

日期:2023/8/2 0:22:29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3-07-18

日前,南阳市教育部门发布了2023年南阳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所有符合中心城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无论选择公办或民办学校入学,均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初中:7月30日至8月2日,小学:8月3日至6日),由学生监护人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在招生服务平台上选择由四区统一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所学校,公办和民办学校不能兼报。因学生监护人弄虚作假、伪造证件而造成学生不能正常入学的,其后果由监护人承担。

小学招生对象为具有中心城区常住户口,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符合在中心城区小学就读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招生对象为具有中心城区常住户口,2023年小学毕业的学生。中心城区2023年小学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公办小学采取划片方式招生;公办初中采取划片为主,九年一贯对口直升、统筹调剂为辅的方式招生。坚持消除大班额目标导向,对超出招生计划的学校生源,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调剂合理分流到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民办学校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招生对象以中心城区生源为主。对报名人数未超出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对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研究制定招生办法,依法依规做好民办学校招生工作。

随迁子女招生将严格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加快推进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或以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方式入学就读。中心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关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等条款规定,研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工作细则,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应入尽入”。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证明材料,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不必要的证明材料。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学生本人与其父母同户的居民户口簿,学生父母的居住证或房产证,一年以上的劳动就业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回乡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回户籍地所在学校就读的,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按照政策依法依规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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