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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人民检察院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纪实

日期:2023/8/10 17:04:20 浏览:

来源时间为:2021-02-23

怀化新闻网讯(记者杨玉捷通讯员严贵林赵智凤)这是一件引人深思的案例。

2018年5月,洪江市高三学生小王,因一时贪念,窃取他人财物,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鉴于小王犯罪情节轻微,系初犯偶犯,犯罪后确有悔过表现,又得到了被害人谅解,且面临决定人生命运的高考,洪江市检察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经慎重考量,决定对小王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积极引导其放下思想包袱,回归学校,安心备考。最终,小王成功考取了省内重点本科。

这是洪江市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一起典型案例。

“近年来,洪江市人民检察院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热点、难点和痛点问题,立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融监督于预防,融监督于保护,将矛盾化解在源头、风险防控在萌芽、保护开展在前头,凝聚社会各方力量,专群结合,推动形成全社会保护合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洪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正湘说道。

建机制打造“未检品牌”

该院一致认为,要充分发挥未检职能,必须要有完善的制度作保障。他们主动在建立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机制上做文章求成效,协调公安、教育、团委、妇联等10家职能部门制定出台了《<洪江市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的实施方案》,成立了未成年人一体化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构建起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群众广泛参与”为核心,涵盖刑事、民事、行政、预防、救助等多层次的未成年人一体化保护工作体系,建立了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立体”网络。

为全面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规定,该院制定了《法治副校长工作细则(试行)》,院领导、检察干警担任辖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实现辖区内43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配备100%覆盖;组织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到辖区内各中小学“讲好第一堂法治课”、赠送法治教育读本等活动,同时邀请中小学生到检察机关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通过面对面进行法治教育、普法宣传,让未成年人从小就学法、知法、懂法、守法。

该院还积极探索完善对性侵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机制,在询问前严格审查卷宗材料,固定相关证据,落实相关规定,列明询问提纲,保证未成年被害人在一次询问中问清案件的全部情况,避免给未成年人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

共联动合力“护苗成长”

针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该院主动与教育、公安、团委等部门取得联系,牵头召开多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共同研究措施方法,加强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护。

2020年3月,洪江市一初中学生小杨,在上学的途中经过偏僻路段时被王某某实施猥亵行为,导致小杨产生心理阴影,不愿意和陌生人接触,也不愿意去上学。

了解情况后,洪江市检察机关联合教育、团委对小杨进行心理疏导,持续关注其成长,同时还对被害人的父母进行亲职教育,指导其今后在照顾被害人时应当注意的事项,以及如何配合检察机关共同对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的方法。

为了更好的帮助未成年人,该院设立了青少年心理辅导测评中心,由具备专业心理辅导资质的干警,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边缘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进行自我减压、自我调节,促使其心理健康与人格健全和谐发展,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此外,该院还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小组配备了专用的办公室及硬件设备,指定责任心强、办案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懂心理学的干警专门负责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办理工作,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同时,按照“教育、感化、挽救”原则,紧紧围绕“帮教”这一核心,通过社区、学校、家庭的调查走访,与涉罪未成年人的谈心谈话、心理疏导,构建家、校、检联合教育协作模式,有效的运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挽救误入歧途的涉罪未成年人。

2020年8月,该院办理的未成年人小张盗窃案,小张父亲瘫痪在床,母亲在外地务工,平时没有时间对小张管教,养成了其游手好闲的习惯,并结识了一些不良社会青年,在他们的影响下,盗窃他人的财物。未检干警在调查了解小张的家庭情况后,对其进行心理干预,鉴于小张未成年人的特殊身份和其家庭情况,以及其本人及家人良好的认罪悔过态度,并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洪江市人民检察院对小张依法作出不予逮捕的决定,让小张感受到家庭、社会和司法机关的温暖,帮助其早日回归正常生活,重拾生活信心。

送温暖凸显“爱心效应”

“感谢检察官们的雪中送炭!”近日,洪江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干警驱车来到未成年被害人小刘家中,为其送上3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小刘与其母亲黄某因生活琐事被其继父蔡某故意伤害,造成被害人小刘重伤二级,共花费医疗费3万余元,而其母亲黄某之前因交通事故受伤住院已花费医疗费用12万余元,生活十分艰难。该院了解情况后,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通过省、市、县(市)院三级联合司法救助,使小刘全家感受到了司法温暖。

在推进未检工作中,该院把对未成年被害人的救助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全面落实双向保护。对因刑事案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涉罪未成年人或者未成年被害人,实行法律救助和司法救助,减少刑事案件对未成年人家庭的不良冲击,特别在办理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益犯罪案件时,充分考虑未成人没有经济能力进行自我救济的现实情况,加大对未成年的救助力度,避免因经济困难对未成人的家庭造成“二次伤害”,为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最大限度的司法关怀与呵护。2020年,该院共进行6次救助,发放救助金5.3万元。

司法救助一头系着法律公正,一头系着百姓冷暖。洪江市人民检察院一直秉持多元化救助方式,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的同时,积极与其他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全方位呵护未成年被害人成长,持续提升救助帮扶效果。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扩大司法救助广度,做到“应救尽救”,在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同时,用实际行动守护未成年人,传递检察温暖。(注:文中案涉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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