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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宁德市教育局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2023/8/11 9:45:01 浏览:

校毕业生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毕业生“双证书”获得率达95%以上。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宁德职业技术学院与中等职业学校“3+2”贯通培养模式,开展宁德职业技术学院与应用技术类型高校“3+2”的贯通培养试点,促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在培养目标、专业设置、课程体系、实习实训等方面衔接。推进职业院校标准化、规范化、示范化建设,福安职专、宁德技师学院做好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校创建工作,福鼎职专做好福建省改革发展示范校创建工作。加快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和工学结合等人才培养模式。

7.推动高等教育内涵特色发展。推动完善市级财政高等教育拨款机制,推进宁德师范学院三期工程建设。宁德师范学院做好迎接教育部本科评估各项准备工作。深化宁德师范学院、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宁德电大与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交流合作和校企共建,加快调整专业设置,推动高校内涵发展,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高校宣传思想工作,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质量提升工程”,开展高校思政课教师署期社会实践活动。贯彻落实高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述职报告机制,落实各类讲座论坛“一会一报”制度,掌握师生思想动态。

8.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立有利于全体劳动者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灵活学习制度,服务全民学习、终身学习。构建覆盖城乡开放便捷的职业教育培训网络,利用职业院校、电视大学资源开展学历继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在职人员继续学习。加强社区教育。

9.大力实施特殊教育三年提升计划。提高特殊教育普及水平,三类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5%以上。深入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宁德市特教校、福安特教校和蕉城区特教校力争通过省级标准化评估。推进特殊教育向学前、高中阶段延伸,健全“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保障体系,完善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机制。规范特教学校教学管理,推进特殊教育课程改革。组织开展特教教学研讨和教师技能竞赛,提高特教教师专业水平。

10.加强民族教育发展。积极实施民族教育提升工程,支持民族学校争取专项补助经费,进一步改善宁德市民族中学办学条件。继续加强民族学校的教学管理和服务,促进民族学校提高质量,拓展内涵。认真落实国家对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的扶持和少数民族学生的照顾政策

(二)深化综合改革,不断推进教育均衡发展

11.全面开展“大手牵小手”帮扶薄弱学校建设工作。积极推进“大手牵小手”帮扶薄弱学校工作,深化县域之间的项目建设、学校管理、师资培养和教学教研等协作,加快6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教育事业发展。扩大强弱学校之间的帮扶活动,实现城区小学小片区管理模式全覆盖;继续推进农村薄弱校“委托管理”,提升农村薄弱校办学水平,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推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

12.着力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贯彻落实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机制,扎实推进22个省级校安长效机制实施项目建设。做好“全面改薄”规划项目建设工作,逐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农村薄弱学校的校舍、装备、配套设施等达标,补齐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床位等设施短板。积极推进教学仪器设备管理信息化。加强全市中小学图书馆自动化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市、县两级电子图书、电子期刊资源库。举办全市中小学校图书馆建设观摩研讨会,配合做好全国中小学国书馆建设现场会和全省图书馆理事会筹备工作。

13.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继续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与应用,到2015年底,全市完小校以上中小学要100%实现学校互联网全覆盖,中心校以上中小学100%实现“班班通”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机制,继续做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开展教育信息化试点校工作,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力争全市70%以上的教学点教师能够应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教学活动。重视教育信息技术设备管理,建立科学管理和维护制度。加大教育信息化工作督导力度。

14.继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研究制定提升中小学教学质量工作意见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质量监控体系。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示范工程,培育教学新模式,提升“先学后教”、“翻转课堂”等课堂改革经验,发挥课改基地校示范、辐射作用;积极探索信息化环境下课堂教学的有效方式,开展“微课”研究,建立闽东教育微课库。加强市、县、校教研室建设,完善三级联动的教育科研机制;推动教研部门工作重心下移,增强片区教研实效性;定期开展名师“送培下乡”活动。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推进管理精细化。

15.有序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落实《关于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修订完善《宁德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探索普高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全省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制度。支持宁德师范学院实施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完成各类招生考试工作任务,继续做好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

16.切实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全过程,探索课堂育人、文化育人、实践育人的全方位育人体系,推进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培育一批核心价值观教育、校园文化、传统文化等德育特色示范点。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举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培训研讨活动,各县(市、区)建立完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创建3-5所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进一步拓展学生校外教育实践资源,各县(市、区)建成1-2个多类型、多形态的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发挥市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作用,加强德育课程教学改革指导,组织开展德育精品课程评选活动。市、县教师进修院校配齐德育教研员,建立德育名师工作室,组织开展教学教研活动。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

17.注重强化学校体卫艺工作。进一步落实市政府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加快发展校园足球,遴选推荐一批全国校园足球特色校,霞浦、福安两地争创全国校园足球试点县(市)。举办2015年全市中学生男子篮球赛和市航模及机器人竞赛。做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建立13个全国学校体育监测点和10所全国学校体育示范校。实施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推动高雅艺术进课堂,推广口琴进课堂活动经验,努力形成艺术教育“一校一特色,一生一特长”。组织参加全省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节。做好校园传染病防控与食堂卫生工作。

18.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福安市、福鼎市、霞浦县、古田县要争创国家三类语言文字规范化城市,柘荣县要完成语言调查和数据采集工作任务。举办中国汉字听写大会福建赛区选拔赛。开展第18届推普周活动。创建一批省级语言文字示范校和汉字书写特色校。开展“中华诵·经典诵读”活动。

19.积极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全面落实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升学政策,保障随迁子女公平入学。推进资助工作全面归口管理。落实各项国家资助政策,加大国家资助资金管理发放的监管力度。继续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探索贷后管理的措施和方法。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扶贫助学。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办好农村中心集镇寄午制中心小学和寄宿制初中,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工程,积极探索并支持各县(市、区)开展营养改善计划试点,推广蕉城区农村寄宿制学校“128”爱心工程经验,努力将乡村学生留在当地就学。

(三)提高队伍素质,持续推进教育科学发展

20.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严把入口关,在教师资格认定和新任教师招聘中从严考核思想品德表现和师德素养。将师德作为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列入各级教师培训计划。加强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培训与辅导。完善师德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学校、教师、家长、学生、社会“五位一体”的师德监督网络,严肃查处有偿补课、参与托管等失德行为。严格执行《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将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履职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主要依据。结合教师节表彰活动,继续做好“最美教师”、“优秀教师”等评选宣传工作。

21.健全教师管理体制。继续加强教师校际交流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市、区)进一步健全完善教师校长校际交流工作机制,2015年县域之间、校际之间交流人数达到应交流人数的10%。继续做好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支教工作。完善“以县为主”教师管理体制,蕉城、福安、福鼎、周宁推行教师“县管校用”。进一步完善教师补充机制,有效化解教师总量超编、结构性缺编矛盾。建立健全“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教师流动机制,加强清理在编不在岗力度,逐步在全市推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打破教师“终身制”。妥善解决辞退代课教师遗留问题,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

22.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深入实施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持续开展全市中小学教师岗位大练兵活动,进一步提高教师学科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推进中小学教师培训模式改革,增强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重视培训师资队伍建设,着力建设一支由专家学者、一线优秀教师和专职培训教师组成的专兼结合的高素质培训师资队伍。加强市、县教师进修院校建设,进一步发挥教师进修院校的功能和作用。

(四)强化服务保障,继续推进教育健康发展

23.巩固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的要求。强化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加强高校党建和宣传思想工作,注重培育先进典型,加大对党建工作联系点指导力度。贯彻落实中央新修订的《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举办学校基层组织带头人培训活动。抓好学校党委(总支、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加强学校领导班子的考核评价,配齐配好市属院校领导班子。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持续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24.不断加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继续开展教育系统政风行风评议、教育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做好教育系统依法行政综合监察的有关问题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辅征订、招生、职称评聘等工作,强化*考风考纪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优化权力运行流程,确保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25.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建设。继续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抓好廉政教育,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认真开展政治纪律、作风建设执行情况、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和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监管和督查。加强教育资金及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机关内部财务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26.持续强化教育督导机制。跟踪督促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安市、福鼎市、蕉城区做好“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县”国检后的整改工作;加大对6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工作的督导力度,完成霞浦、寿宁、柘荣3县市级核查工作,指导古田、霞浦、寿宁、柘荣4县做好迎接省级评估、国家验收各项工作。推进和完善督导责任区建设和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培育和推广蕉城区示范点工作经验。开展新一轮“实施素质教育示范校”评估工作。配合省教育厅做好新一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强化培训学习,创新督导机制,提升督学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27.全力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干部队伍和保安员队伍建设,健全校园治安防控体系。抓好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和“平安校园”等级创建工作,市本级完成6所市属学校考评验收任务,各县(市、区)“两项创建”评审达标率要达65%以上。着力推进“安全教育实验区”建设和校园安全文化建设。继续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安全教育进课堂、应急演练等工作。完善校车实时监控、动态管理制度。举办市级校园安全专题培训班。推动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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